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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U办公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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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TO: 公司全体员工 制拟FROM: 总经办 主题: 办公室管理制度(共4页,本页为首页) 备送: 总经理室 备案文号: EGOU-ZD[2010]第002号 总经办意见: 制拟日期: 2010-3-10 总经理意见: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和行为准则,严肃办公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让员工有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杭州凌志服饰有限公司办公室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乃是公司的办公中枢,既要求威严、凝重、严肃、规范,又要求安全、卫生、和谐、有序,总经办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办公区域内的各部门和员工都必须予以配合和遵守;工作期间,如有不服从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调度者,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总经办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条:办公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纪律,各部门、员工皆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办公室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纪律的行为,无论身居何职、隶属何处,总经办皆有权按照规定进行直接处罚,无须征求本部门及当事人的同意和确认;如有拒不受罚的,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分区域,分别配置给相应的部门;各部门应负责所属区域的卫生和秩序;对所属区域内的明显违纪事件,主管领导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知而不管的,应承担联带管理责任,视具体情况,每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办公室纪律 1.工作期间,不得相互聚集、聊天玩耍,或叽叽喳喳、窃窃私语;不得违背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评头论足;不得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和态度。否则,一经查实,每次罚款20元,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办公室内,未经总经办许可,不得将亲友或其他无业务关系的非本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区;特殊情况,应在个人办公室或洽谈室进行,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超过会客时间或在办公区随意谈论、走动的,处罚接待人50元/次。 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办公区;未经总经办准许,也不得携带任何办公物资或相关资料离开办公区。违者按破坏或盗窃论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4.公司对应用软件设置相应的使用权限并安装相应的监控软件,非工作需要并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损毁、下载、转移或复制公司的相关资料或销售数据。否则,一经查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每次给予50-100元的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泄漏相关机密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起诉,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5.未经主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机房、仓库、展厅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随意离岗、窜岗,如临时离开超过15分钟的,应向主管人员说明,并按《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擅自离岗者,按考勤制度的规定处罚;擅入重地,动机不明者,每次罚款20元,直至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 6.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应全神贯注;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或办私事;严禁在公共办公室、公共过道、展厅及有禁烟标志的场所抽烟。如有触犯,每次罚款10元。 7.公司为相关岗位员工配备电脑并接入公司局域网络,任何人员上班时间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之网站,以及利用公司设备看影碟、看电影、玩游戏或进行网络聊天,也不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之活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办公电脑为公司公共办公设备,电脑密码由总经办统一设置并备案,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如失密需要更改的,应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改,更改后应及时到总经办备案;电脑应按总经办的统一要求,设置桌面和屏幕保护程序。如有违犯,一经查出,罚款50元/次。 9.办公室内,严禁吃早餐;加班或其他时间需要用餐的,应到食堂就餐;如发现在办公室内吃早餐、泡面或其他食品的,每次罚款10元。 10.上班期间严禁带耳机听音乐,严禁持镜化妆,严禁高谈阔论、大声言笑,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1.上班期间,不得饮酒。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有违犯,罚款20元/次。 12.办公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追逐和嬉戏,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严禁在公共办公室或公共办公区域内争吵、大声喧哗,如有意见分歧应于会议室或独立办公室内进行,否则处罚当事双方各100元/次。 13.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是办公室的配套设施,员工应节约用水,保持卫生,共同维护;使用后应及时冲池;卫生间内严禁乱丢手纸、乱弃烟蒂或乱涂乱画,否则一经查出,罚款20元/次。 14.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由公司保洁人员负责,员工应负责个人桌面、电脑及桌面下面个人区域的卫生,区域过大的,所在部门应统一安排值日或划分卫生责任区;总经办每周检查一次,如发现个人区域卫生脏乱,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总经办将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5.办公桌面的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做到既美观又方便取用;下班后文件资料应归类整理并整齐有序地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保密文件应及时锁入抽屉;下班后如桌面零乱,未有整理,每次罚款20元。 第五条:工作纪律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职务行为;工作期间,公众场合不得公开顶撞领导,如对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有意见或不同看法,应单独与领导沟通或私下到领导办公室沟通;对拒不执行主管领导的工作指令和工作安排的员工,或公众场合公开顶撞和侮辱领导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2.工作以外,不得经营、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经营、兼职、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的员工,公司将立即给予辞退,并处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不得泄露公司及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徇私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违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辞退处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职员在业务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财物和馈赠,如属正常赠品应交报总经办统一分配或处理。擅自收受、侵吞赠品、回扣或礼物的,处以3倍价值的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上的,公司除给予3倍以上的罚款外,另将给予辞退处理。 5.员工在工作开展中,不得弄虚作假、欺骗隐瞒或谎报瞒报,如因此而影响上级决策或造成上级决策失误的,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管理人员不得恶意刁难、排挤下属或其他员工,也不得对下属或其他员工打击报复,恶意中伤,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罚,直至辞退。 6.工作中应节约资材,杜绝浪费,应减少直接打印,非特殊资料必须做到纸张的双面利用;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况下发现人为损坏,员工应按价赔偿。 7.为便于设备管理,未得主管部门允许,员工不得擅自挪用、移动或调换办公器具,不得随意变更器具的编号、名称及其他。如有违犯,一经查实,责令恢复,并处罚款20元。 8.办公区域内,手机应设置轻声或振动;公司会议及重要活动中,所有手机必须设为振动或关机,不允许会议进行中有响铃、接打电话或未经主持人允许,擅离会场的现象。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宜。违者,一经查实,每次罚款20元。 10.员工未获使用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不得擅自拷贝、打印、影印他人电脑、笔记本、电子存储设备及相关资料上的内容,也不得擅自打开别人的电脑,否则,按偷窃论处,每次罚款窃取人50元,并给予辞退处理。 11.未经他人许可,不得随意取用他人的办公用品,也不得随意翻阅、翻动他人文件、资料及其他个人办公设备,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罚违纪员工100元。 第六条:空调及其他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1.当日温度在28℃(含)以上或2℃(含)以下时,方可开启空调。未达温度,开启空调的,开启员工每次罚款30元。 2.公共办公室的空调由总经办负责统一开启、关闭和监督使用;各个人办公室空调的开启、关闭由办公室使用者负责;各独立的部门办公室空调由部门负责人开启、关闭和监督使用。非空调的监管人或未经监管人许可,擅自开启空调的,开启人每次罚款50元。 3.在温度符合的条件下,空调的使用时间是08:30-11:30分,13:00-17:00分;如有加班,使用截止时间为下班前30分钟;如果逾时未关的,使用人每次罚款10元。 4.下班后忘记关闭空调的,处罚空调开启人100元/次。 5.下班后应关闭电脑、电灯;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好或锁闭办公室的门、窗户及饮水机等。个人电脑未关的,处罚当事员工30元/次;办公室电灯、门、窗户或饮水机未关的,处罚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20元/次;加班员工,最后离开办公室,应通知执勤人员及时锁闭电梯卷闸门,否则因此而造成办公室财务失窃的,损失由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承担。 6.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10元/次;也不得在公共办公室内长时用个人电话与他人聊天,影响他人办公,如需详细沟通,应避开公共场所,否则,一经投诉或查出,当事人罚款20元/次。 第七条: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办公室所有员工应按《办公室管理制度》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与本规定相违背或《办公室管理制度》未明确涉及到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向总经办或公司领导咨询。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宣导、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三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废止,以本规定为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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