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泉西环高速公路环保监理实施细则北京炬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泉西环高速公路第三监理部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阳泉西环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十一条”连接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连接京昆、青银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北接在建的太阳高速平定至阳曲段,南接太原至旧关高速阳泉段与在建阳泉至盂县高速公路阳泉段(东环)共同形成阳泉市区域环线。路线全长22.503公里。北京炬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泉西环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部承担的k12+820k23+603.107段共10.601公里路基、桥涵工程的监理任务,本监理合同段建设条件复
2、杂,工程规模较大,主要工程量:大桥10座、中桥1座、互通式立交桥5座、通道1道、圆管涵1道、盖板涵12道、拱涵12道、天桥1座、路基挖方:3698867m3、填方953775.9m3、挡土墙:98656m3、土工格栅:72020.8m3、排水工程:33435.72m3、防撞墙:170m3、防护工程:76067.47m3。该项目建设单位:阳泉高速公路工程建管处,设计单位: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炬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承担3个标段的施工监理任务,三个施工合同段分别为:江苏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4合同段施工任务、青海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合同段的施工任务、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承担
3、6合同段的施工任务。二、工程环保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实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出法律法规。根据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监理属于施工监理的一部分,因此它的强制性由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来保障。对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在国家大量的相关法规中都能找到依据,以下列举其中的一部分: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3、地方性法规、文件;4、国家标准;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6、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7、工程设计文件;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9、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三、施工环境影响及处理
4、方法1、施工临时有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施工便道、便桥、码头、取土场、弃土场、生活区、水池、油库、炸药库等建设用地。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环境的人为干扰。(1)对生态敏感点的影响为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的生态影响,基本上应采取避让措施。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公路施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防止产生人为干扰。(2)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于施工营地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开挖面,就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开挖的同时进行复绿
5、,选择的植物类型应当是抗逆性强且多年生的乡土物种,若错过了当年的植物萌发和栽培季节,应在来年进行复绿。在复绿前的土壤祼露期间,宜采用人工遮挡物对土壤祼露面进行遮盖,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3)对人类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震动等对村镇、学校和人们的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予以重视。生活、办公区及试验室潜在环境影响。 临时施工道路的潜在环境影响。临时材料堆放场的潜在环境影响。拌和场和预制场地潜在环境影响。取、弃土场对环境的潜在环境影响。四.路基、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及处理方法:(一)土石方开挖(1)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仅考虑方
6、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2)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3)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4)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5)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6)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或在临时土堆周围,以及其他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减慢流速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二)弃方处理(
7、1)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等相关安排。(2)开挖中挖出的未被利用的剩余材料、清理场地的杂物和废料,以及不适合作路堤填料的材料,不得任意废弃,都应运送至图纸所示的地点堆放。(3)弃方运输过程中应有覆盖,并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将因运输造成的沿线土壤和植被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三)石方爆破(1)凡不能采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才可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爆破作业应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确定爆破作业的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区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2)石方开挖,应充分重视挖方
8、边坡稳定。(3)需要爆破时,如附近有村庄尽可能以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剂量炸药爆破,采用延时爆破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夜间禁止开山爆破。(四)桥涵工程(1)基坑开挖生态破坏;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2)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噪声;漏油;钻孔作业时排放污水;桩基对河床的破坏;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3)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件丢弃;进出场运输时机油泄漏和粉尘撒落。(4)工程船舶作业船舶生活废物;抛、起锚的噪声;主辅机运行时的噪声、有害气体;油料泄漏污染水源。(五)钢筋工程(1)钢筋作业装卸搬运噪声、扬尘;锈蚀产生锈水;
9、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焊接产生电火花、电弧光;钢筋切断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零星废钢筋等的废弃。(2)钢模板搬运、搭拆噪声;打磨噪声;脱模剂污染;腐蚀产生锈水。(六)混凝土工程水泥混凝土拌和与浇筑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振捣机振捣噪声;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振捣机维修滴油、配件丢弃;浇筑时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七)支架工程钢管支架作业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振落;搬运噪声;支模架搭拆噪声、扬尘;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零星扣件散落。(八)施工机械(1)机械设备作业与维修漏油污染;废配件丢弃。(2)各类运输车辆噪声;扬尘;有害气体;漏油。五、隧道工
10、程潜在环境影响1、隧道开挖噪声;扬尘;生态面破坏;废弃物处置;有害气体;弃渣。2、废渣料装卸、运输噪声;沿路撒落;3、隧道支护、衬砌噪声;有害气体。4、防水排水噪声;漏油;砂浆外漏;有害气体。 六、施工环保监理监控制要点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制定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方案,经批准后工程项目方可允许开工。(一)、主要分项工程施工环保监理要点1路基工程环保监理要点(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环保技术措施。(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
11、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3)土石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或在临时土堆周围,以及其他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
12、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减慢流速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4)路堤填筑 路基施工中,应保持通行道路湿度,避免过往车辆卷起扬尘,污染周边空气环境。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 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山区公路路基施工要先做初步挡护再进行开挖或填土,防止土、石进入河流或谷地影响水质和泄洪,路基工程工序结束后再重新按设计要求修建挡墙。 借方土料场使用前,应将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配以防雨排水设施。 填筑路基时,应分层碾压并分层检查压实度,并要求填土层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能允许填筑
13、上一层填土。 粉煤灰路堤施工中,粉煤灰的运输和堆放应呈潮湿状态,运输车辆周边密闭,顶面加盖,以防粉煤灰沿路散落飞扬而污染环境。 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运输路线经过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地区时,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交通噪声干扰人民生活。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5)特殊路基处理 1、滑坡地段路基 滑坡体未处治之前,禁止在滑坡体上施加荷载。 滑坡直接影响到公路路基稳定时,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处理,都必须做好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处理。 对于滑坡顶面的地表水,应采取截水沟等措施处理,不让地表水流入滑动面内。必须在滑动面以外修筑1-2条环形截水沟;对于滑坡体下部的地下
14、水源应截断或排出。 对于挖方路基上边坡发生的滑坡,就修筑一条或数条环形水沟,但最近一条必须离滑动裂缝面最少5m以外,以截断流向滑动面的水流。 当挖方路基上边坡发生滑坡不大时,可采用刷方减重、打桩或修建挡土墙等方法进行处理以达到路基边坡稳定,同时,宜修筑排水沟、暗沟排出地下水。 对于填方路堤发生的滑坡,可采用反压土方或修建挡土墙等方法处理。 对于沿河路基姓的滑坡,可采用修建河流调治构造物、挡土墙等方法处理,其构造物的基础必须置于河流冲刷线以下设计要求的深度或硬岩上。 滑坡表面处治可采用整平夯实山坡、填筑积水坑、堵塞裂隙或进行山坡绿化方法固定表土。 2、崩坍与岩堆地段路基 路基通过岩石容易崩坍地区
15、,不令采用何种方法处治,都必须排除崩坍地段对路基造成损坏的潜在威胁或隐患。同时,必须采取预防岩石坍落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施工中的安全。 岩堆上部的挖方地段,如有塌落危险的危岩,用一般防护工程不能防止塌落时,应采用清除办法处理或采用修筑防止落石工如岩石加固工程,落石防护棚、防护栅等防护。 设置封面或护面墙以阻止岩石表面风化发展,防治零星碎落。 清除山坡或边坡面崩落的岩块,并放缓边坡。 在基岩破碎严重,落石经常姓的路段,采用拦石墙与落石槽等拦截构造物。 对在边坡上局部悬空的岩石,可视地形和岩层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立柱或水泥砂浆片石支顶。 当边坡为软、硬岩层相间地地层,软岩部分风化严重形成凹壁时,可采用
16、内部干砌片石,表面水泥砂浆砌片石嵌补。 对有软弱结构面而易引起崩坍的高边坡,可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护坡,防止软弱结构面的张开的扩大。 当崩坍量大,发生频繁而设拦截构造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明洞、棚洞等遮挡构造物。 岩堆地段的路基处理宜在旱季施工,并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3、岩溶地区路基 路基基底的岩溶泉冒水,不论用何种方法排出,均应保证路床范围的土石方不受浸润;当修建高级或次高级路面时,应保证不因温差作用而使水汽上升,聚集在路面基层下。 路基上方岩溶泉或冒水,可采用排水沟将水引离路基,不宜堵塞;对路基基底的岩溶泉或冒水,宜设涵洞(管)将水排除;流量较大的暗洞及消水洞,可用桥涵跨越通过。 对于路堑
17、边坡上的干溶洞,洞内可用片石堵塞,洞口用干砌片石铺砌,砂浆勾缝或浆砌片石封闭。对位于路基基底或挡土墙基底的干溶洞,当洞口不大,深度较浅时,宜予回填夯实;当洞口较宽及深度较大时,采用桥涵跨越;当干溶洞顶板太薄或岩层较破碎时,可炸除后回填,或设桥涵跨越。 为防止溶洞的沉陷或坍塌,以及处理岩溶水引起的病害,可视溶洞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洞内加固、盖板加固、封闭加固等方法。 对影响路基稳定的人工坑洞,应查明后,参照岩溶处治方法进行处理。 4、 黄土地区路基 路堤路基施工期间,应在两侧或一侧(超高段)设临时阻水、拦水设施,以防雨水冲毁边坡。路堤填至设计高程后,应根据设计及时修筑外侧边缘的拦水、截水沟构造物和
18、急流槽,将水引至坡脚以外。对高度大于20m的路堤,应按设计预留竣工后路堤自重压密固结产生的压缩下沉量。土路堤施工时,应做好填挖界面的结合(纵向),清除坡面杂草,挖好向内倾斜的台阶。如结合面陡立,无法挖成台阶时,可采用土工钉加强结合。黄土路堤的边坡应刷顺,整平拍实,并应及时予以防护,防止路表水冲刷。 黄土地区应特别注意路基排水,对地表水应采取拦截、分散、防冲、防渗、远接远送的原则,根据设计及时做好综合排水设施,将水迅速引离路基。在填挖交界处引出边沟水时,应做好出水口的加固。 若基底为非湿陷性黄土,且无地下水活动时,可按一般粘性土地基进行基底处理,同时做好两侧的施工排水、防水措施。 若地基为湿陷性
19、黄土,应采取拦截、排除地表水的措施,防止地表水下渗,减少地基地层湿陷性下沉。其地下排水构造物与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若地基土层具有强湿陷性或较高的压缩性,且容许承载力低于路堤自重压力时,应考虑地基在路堤自重和活载作用下所产生的压缩下沉。除采取防止地表水下渗的措施外,可考虑采用重锤夯实、石灰桩挤密加固、换填土等措施。 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地下排水管道与地面排水设施,应根据设计进行加固和采取防渗措施。 黄土陷穴应进行处理。处理时,首先要查清陷穴的供给来源、水量、发展方向及对路基可能造成的危害,黄土陷穴的处理方法和适用条件如下:回填夯实用于明穴;明挖回填夯实用于埋藏浅的暗穴;支撑回填夯实用于埋
20、藏较深的暗穴;灌砂用于小而直的暗穴;灌泥浆用于大而深的暗穴。 处理好的陷穴,其土层表面均应用石灰与土比例为3:7的石灰土填筑夯实或铺填老黄土等不透水材料加以改善。石灰土厚度应按设计严格执行,如原设计无要求时,其厚度不宜小于30cm,并将流向陷穴的附近地面水引离,防止形成地表积水或水流集中产生冲刷。 5、风沙地区路基 风沙地区路基宜在少风、风速较小或有雨季节分段集中施工,并在大风来临前配套完成。对沿线路两侧地表原有的植被和地表硬壳,施工前应准备充分的防护材料,予以保护。 取土要根据当地风向情况选择取土坑位置。在单一风向地区,取土坑应设在路堤下风一侧,距路堤坡脚至少5m,在有反向风交替作用地区,取
21、土坑可设在路堤两侧,施工完后其边坡修成缓坡,使其断面成为浅槽形。 对路基的压实,应根据现场自然条件、沙的特性及水源分布等情况确定压实机械和压实办法,宜采取机械振动压实为主,结合蓄水、快成型、快防护的施工方法,当采用沙填筑路堤时,应分层压实。 对缺水、缺土、压实有困难的风沙路基,可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如编织袋、编织布对路基进行加固。 地形开阔的风沙流地段,应将路基两侧2050m范围内可引起积沙的小沙滩、弃土堆、小土丘等阻碍物予以清除。 对路线主要控制桩、护桩、水准点、路基边桩等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妥善保护,以防被沙埋没。 对路肩、边坡坡面和平台进行全面防护以防止风蚀。 在风沙流比较严重的地区,为根
22、治沙害,除对路基本身进行防护外,还应在路侧建立完善的防沙体系,包括整平带、防护带和植被保护带等。 填方路基设计成流线型,有利于风沙流顺利通过路基,减轻积沙的危害。 路侧防沙工程可概括为固、阻、输、导四种类型。“固,主要指植物固沙和设置立式沙障,植物固沙是防治沙害的根本措施;“阻”,主要指拦截风沙和限制积沙移动,阻沙沙障一般可分为墙式、堤式、栅式、带式四类;“输”,主要指通过增强风力或改变地表面性质,使过境流沙顺利通过路基而不产生堆积;“导,是指在路基迎风侧采用导沙措施,借助风力作用,改变风沙流或沙丘的移动方向。2、桥涵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1)桥涵工程环境保护要点桥梁施工应充分了解设计提供的工
23、程地质资料,根据当地的气候及周边环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表113一l。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表1131序号活动内容潜在影响1基坑开挖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2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1、噪声;2、漏油;3、钻孔作业时排放污水,4桩基对河床的破坏;5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3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2进出场运输时机油泄漏和粉尘撒落 4水泥混凝土拌和与浇筑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3振捣机振捣噪声;4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5振捣机维修滴油
24、、配件丢弃;6浇筑时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5钢筋作业1装卸搬运噪声、扬尘;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产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的废弃6钢模板1搬运、搭拆噪声;2打磨噪声;3脱模剂(油)污染;4腐蚀产生锈水7钻孔平台搭设使用后的处置8机械设备作业与维修1漏油污染;2废配件丢弃9各类运输车辆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10钢管支架作业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振落;2搬运噪声;3支模架搭拆噪声、扬尘;4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5零星扣件散落11工程船舶作业1船舶生活废物;2抛、起锚的噪声;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
25、4油料泄漏污囊水源 (2)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围堰、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漏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5)需要围堰施工时,因事先取得当地水利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施工。在
26、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色度、SS、石油类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3基础工程施工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明挖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核对地质水文资料,若得知基础地基下有涌泉、流沙、溶涌等地质情况时,施工单位应考虑有关准备措施。 (1)围堰围堰施工应考虑流速增大河床集中冲刷、通航及导流的影响,并应清除围堰的材料。 明确围堰用的土袋、板桩或套箱的数量,对围
27、堰材料进行编号,保证施工前后数量一致,避免遗留在水体中,阻碍行洪或航运。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材料应每日清理收集。施工结束后,废弃的材料应及时运送至弃渣场。(2)基坑开挖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沉井法施工,减少作业面和影响面。保护地表水体,开挖的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应暂时堆放在距离水体较远的地带,防止冲刷或塌落进入水体。基坑开挖出的土壤、泥炭、岩石等,应集中后运送至弃渣场,其中对于湿度较大的泥炭或底泥,应先运至低畦地进行自然吹干,待吹干后再行运输;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底泥和泥炭等,经自然吹干后也可运至需要的单位进行土壤育肥。旱桥桥墩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周边用临
28、时设施拦阻,待桥墩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剩余部分可用于附近低洼地的整平,多余土石方一律运弃土(渣)场。旱桥施工中只允许砍伐墩、台永久施工部分的植被,桥跨范围的植被不得砍伐、清除,尽可能保留桥跨部分的原生植被,减少桥梁墩、台施工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2钻孔灌注桩基础 (1)泥浆制作准备 在现场选择或开挖一低畦地作泥浆沉淀池,用于储存将来使用后废弃的泥浆。泥浆池应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当现场没有可以利用的低畦地时,应自行挖掘或砌筑泥浆池。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破坏当地环境。(2)钻孔施工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上清水排放,减
29、小悬浮固体的排放量。大型桥梁通常利用钢护筒作泥浆贮备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 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吹干舌,运往弃渣场,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淤塞河道。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取平台施工。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生环境,影响行洪。应对施工机械及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挖孔桩施工时,应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类型,挖孔时,应注意施工安全,挖孔工人必须有安全装备,提取土渣的机具要经常检查,井口围护应离地面2030cm,防止土、石、杂物落入孔内伤人,如孔内二氧化
30、碳等含量超过o3,或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3)混凝土浇灌施工 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3沉入桩沉人桩一般用于特大桥梁的水中部分,沉桩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船只和打桩帆槭的油料泄漏、废油处理以及噪声影响。应严格进行机械保养、严禁将废油、施工垃撮等随意抛入水体。4沉井基础沉井施工前,应对沉井要通过的地面及沉井底面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对河流的洪汛、凌汛、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等进行调查。制定施工方案,对于不被水淹没的岸滩或位于浅水区的岸滩,可就地整平夯实,作沉井或水中填土筑岛制作沉井,筑岛材料应用透水性好、易于
31、压实的砂土或碎石,并在临水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使岛体坡面、坡脚不被冲刷。浮式沉井应随时观测由于沉井下沉的阻水和压缩流水断面引起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冲刷。沉井正常下沉除土,应由船船运走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卸至井外占用河道。采用吸泥吹砂等方法下沉时,吸出的泥浆应进行过滤、沉淀,不得直接排人河流中。施工结束后沉井井体应予拆除(或离出承台部分)。 沉井封底混凝土施工的环境保护可参照钻孔灌注桩。 5桥梁下部构造(1)混凝土浇筑时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混凝土散落人周边水体。(2)护岸开挖时,应按照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两栖动物生境的受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程度。 (3)桥梁墩台修筑
32、完毕,及时清除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堆积物,并将施工中产生的废浆、弃土和废弃物及时运至弃土场,恢复河道畅通。 6混凝土搅拌、运输和养护 (1)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振捣、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可以参考采取: 采用商品混凝土,密罐车运输; 场界设置临时隔声维护; 作业时间避开下风向100m内人群密集的地段等。 (2)混凝土搅拌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3)混凝土搅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人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7生态保护 (1)注意对湿地和滩涂的
33、保护,避免在湿地和滩涂设置临时料场、便道和厕所。限制施工设备和人员不必要地进入湿地,禁止猎取野生保护动物。 (2)在渔区或鱼类洄游河道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无法避免时,应留下洄游通道。 (3)涵洞出路基后与附近河道、沟渠顺连,防止冲刷下游农田、道路等,并及时沟通河道和沟渠,确保汛期及时排洪排涝。8环境和噪声影响 (1)施工期污水不得排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中所规定的I、类水域。排入其他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2)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内。(3)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
34、5dB,夜间禁止打桩。其他阶段噪声限值仍为昼间70dB,夜间55dB。九、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责任的界定1、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书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单位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环保隐患的,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5、或停止施工。若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的,工程监理单位将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已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单位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环保影响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将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环保影响的,工程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工程监理单位已履行了上述职责,施工单位的行为仍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从而造成环境影响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监理单位若发现现场内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施工,但监理单位又未要求其进行整改,或者在无法制止上述行为时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则监理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监理单位已履行了义务,施工单位的上述行为仍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从而造成环环境影响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凡发生上述情况,监理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因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从而造成环境影响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