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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道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施工过程控制手册.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990951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55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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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1.概述 1 2.一般规定 1 3.富水软弱破碎围岩 1 4.岩溶 3 5.风积沙和含水砂层 6 6.瓦斯 6 7.岩爆 11 8.挤压性围岩 13 9.膨胀岩 14 10.黄土 15 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施工控制手册 1.概述 本手册编制依据主要为:《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4-2005);《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 本手册适用于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铁路隧道洞施工。 2.一般规定 (1) 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结合紧急预案,做好技术、物资、机械的储备,以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 (2)隧道施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质预测、预报方案。 (3)根据地质预测、预报的结果应不失时机地调整施工方案。 (4)必须加强量测工作,并及时反馈量测结果。 3.富水软弱破碎围岩 1)富水软弱破碎围岩隧道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手段,提前了解开挖工作面前方地质、地下水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施工中宜采用注浆堵水结合超前钻孔限量排水。 (3) 特大涌水时可采用辅助坑道排水,辅助坑道开挖应超前适当距离。 (4)当地下水与地表水连通时,经技术、经济比选,宜采用注浆堵水措施。当隧道埋深在20m以内时,可采用地表注浆;当隧道埋深超过20m时,则应采用开挖工作面预注浆。 (5)宜采用正台阶预留核心土环形开挖法。双线和多线隧道宜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或双侧壁导坑法。 (6) 掘进循环进尺宜为0.5~1.0m。 2) 富水软弱破碎围岩隧道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超前小导管注浆、管棚、钢架、钢筋网、喷射混凝土等多种支护手段,构成强支护体系。 (2)根据支护的位移量测结果,评价支护的可靠性和围岩的稳定状态,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3)富水软弱破碎围岩隧道施工时应采取加强防排水的技术措施。防排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衬砌混凝土应按防水混凝土要求施工,施工缝、变形缝的防水处理必须满足质量要求。 (2)防水层铺设前应对喷射混凝土基面作平整和清除浮碴处理。 (3)防水层铺设应平顺,并密贴喷射混凝土基面,接缝应采用常规法、充气法或真空法检查,确保严密可靠。 (4)必须先进行注浆并达到止水目的后,方可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后,严禁打穿防水层进行注浆。 (5)排水盲管安装前应对岩面进行平整,纵横向排水管和水沟应在二次衬砌施工前完成,基底应清理干净,确保排水顺畅。 4)富水软弱破碎围岩隧道的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合式衬砌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确定施作时间。 (2)仰拱必须及早施作,形成封闭结构。 4.岩溶 1)隧道通过岩溶地区时,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采用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溶洞的分布范围、类型、规模、发育程度、填充物、地下水的情况(有无长期补给来源、雨季水量有无增长等)及岩层的稳定程度等,按照以疏为主、堵 排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别以“疏导、堵填、注浆加固、跨越、绕避、渲泄”等措施进行处理。 2)隧道岩溶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了解山顶地表水、出水地点的情况,并首先对地表进行必要的处理。对地表坍陷采取管棚支撑、地表预注浆、锚固桩等进行处理。 (2)在下坡地段遇到溶洞时,应准备足够数量的排水设备。 (3)对于岩溶发育地区的隧道,施工中应建立以长距离物探(地震波法)为宏观控制、钻探法(超前钻孔探测、炮眼孔加深钻探)为主,其他物探方式为辅助(地质雷达、HSP地震反射法探测及跨孔CT法),红外线探测连续施测的综合预报管理体系。 (4)开挖方法宜采用台阶法、双侧壁导坑法。在Ⅱ、Ⅲ级围岩条件下,且溶洞仅穿过隧道底部一小部分断面时,可采用全断面一次开挖。 (5)爆破开挖时,应做到多打眼、打浅眼,严格控制装药量。 (6)当隧道只有一侧遇到溶洞时,应先开挖该侧,待支护完成后再开挖另一侧。 3)隧道开挖岩溶发育地区地段施工,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如果溶洞规模较大,内部充填了大量的泥砂,且含有丰富的地下水,揭穿后很可能发生大规模的突水、突泥,应采用全断面封闭注浆加固的方法。 (2)岩溶地段的溶洞空腔、暗河的处理应首先选择连通方案,不改变地下水总的流动趋势;各类新建的排水暗管应有一定的坡度,以防止泥砂淤积。 ①如果隧道侧壁或底板存在小体积的溶管(溶洞空腔或暗河),且规模较小,可在隧道侧壁及底部设置盲沟、暗管、涵洞、倒虹吸、钢管疏导或小型过桥跨越。 ②如果隧道顶部存在溶管(溶洞空腔或暗河),且有水通过,则应在顶部设置暗管跨越或将水引入隧道底部跨越或采用倒虹吸拱跨。 ③溶洞空腔仅在隧道底部且较大较深,或者填充物松软不能承载结构物时,可采用梁(边墙梁及行车梁、托梁)、支墩、板或悬臂梁承托纵梁、拱桥跨越,梁、板的两端或拱的拱座应置于稳固可靠的岩层上,必要时可用混凝土和石砌体加固。 ④如隧道底部存在深狭溶洞空腔且无法施做梁或拱时,可采用桥梁跨越,同时根据空腔底的地质情况,合理选择桩的受力形式,桩基应伸人基岩一定深度。 ⑤当隧道一侧遇到狭长而较深的溶洞,应加深该侧的边墙基础通过。 ⑥隧道岩溶水较大时,·应采用泄水洞以渲泄岩溶水,降低地下水位,保持隧道干燥,泄水洞应位于地下水来向的一侧。 ⑦对于涌水量大、涌水点多、分散,排泄通道不明显的 岩溶发育地段,宜按照“先汇集、再引排”的原则采取辅助导坑排水、集水廊道结合泄水洞、行洪通道等的处理方案。 (3)当隧道穿越堆积物时,如果堆积物较大,清理时会造成随清随塌的大型塌体,应采用超前强预支护注浆加固周围的堆积物。 ①如果隧道埋深不大,穿越溶洞堆积物应考虑地表“漏 斗”水下来后,可能造成的隧道突发性外荷载或突泥、突水,施工中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测,并预备足够的抽水设备。 ②开挖应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分部开挖。 ③对隧道底部堆积物进行注浆加固、换填、桩基、旋喷等,并确保堆积物底部水流通畅,隧道拱圈、侧壁、仰拱、填充(底板)应整体按“地基梁”设计。 ④隧道结构完工后,如果拱部存在大的空洞,应进行压浆回填,并封填平整地表漏斗,减少地表水下渗。 (4)对已停止发育的、跨径较小、无水的溶1同,可根据其与 隧道相交的位置及其充填情况,采用混凝土、浆砌片石或干砌片石予以回填封闭,同时根据地质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加深边墙基础。拱部以上千、空溶洞,可视溶洞的岩石破碎程度采用喷锚支护加固、注浆、加设护拱及拱顶回填的方法进行处理。溶洞在底板下发育采用浆砌片石回填,如有充填物,必须挖除,如有空腔 内少量水流动,则回填不能阻断过水通道。 (5)施工中遇到一时难以处理的溶洞时,可采用迂回导坑绕过溶洞区,继续进行隧道施工,再行处理溶洞。 4)岩溶地区隧道支护和二次衬砌应根据溶洞情况予以加强。 5)二次衬砌施工前,应采用物探手段检查隧道周边环形加固层及层外围岩情况,重点检查拱部、底板、侧边墙5m以内是否存在有害空洞,隧道底部是否密实。 5.风积沙和含水砂层 1)隧道通过风积沙和含水砂层时,应特别加强防水工作,含水砂层可采用注浆、冻结等方法止水,防止砂层流失。开挖地段的排水沟应铺砌、抹墁,或用管、槽等将水引至已二次衬砌地段排出洞外。 2)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正台阶法开挖。台阶上部宜预留核心土环形开挖,下部可采取分部开挖,并应严格控制开挖长度,防止上部两侧不均匀下沉。 (2)开挖时应观测支护的实际下沉量,当预留量过大或不足 时,应及时调整。 3)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前应先护后挖,可采用注浆方法固结砂层,小导管或插板作超前支护。 (2)支护应及时,边挖边喷射混凝土封闭,遇缝必堵,严防砂粒从支护缝隙中漏出。 4)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的二次衬砌宜采用仰拱先行,当条件不具备时,仰拱应及时紧跟,形成封闭的结构体系。 6.瓦斯 1)铁路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检测,只要隧道内存在瓦斯,应按瓦斯隧道的要求组织施工。 2)瓦斯隧道、瓦斯工区、含瓦斯地段的分类及分级应符合铁道行业标准《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l0120)的有关规定。 3)瓦斯隧道施工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制定紧急预案。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4)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斯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2)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 (3)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4)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5)严禁反向装药。 (6)爆破网路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7)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2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突出工区,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后,方可解除警戒,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 6)瓦斯突出隧道,应单独编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和揭煤、过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7)瓦斯突出隧道施工,应采用下列防突技术措施: (1)接近突出煤层前,必须对设计标示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 (2)施工时,应至少选用下列5种方法中的2种对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并相互验证: ①瓦斯压力法。 ②综合指标法。 ③钻屑指标法。 ④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 ⑤“R”指标法。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宜采用钻孔排放的措施。 (4)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8)半煤半岩段与全煤层段掘进、支护和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1.0m,在全煤层中必须采用电煤钻钻孔,应少钻孔、少装药。 (2)在半煤半岩中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装药,煤层需爆破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 (3)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坍塌或瓦斯突出。 (4)爆破后应及时喷锚支护,及时施做二次衬砌,及时封闭 瓦斯。 (5)仰拱应及早施工,保证拱、墙、仰拱衬砌能够形成闭合整体。 (6)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衬砌应预留注浆孔,二次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充填空隙,封闭瓦斯。 9)瓦斯隧道的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并考虑各工区贯通后的风流调整和防爆要求。 (2)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3)非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宜采用压人式和混合式。低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应采用压人式或巷道式。 (4)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施工通风宜采用巷道式。 (5)瓦斯隧道各掘进工作面必须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6)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必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7)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巷道,应能将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用平行导坑作巷道式通风的回风道时,平行导坑的瓦斯浓度应小于0.75%。超过时,应采取稀释措施。 (8)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宜小于1m/s。对瓦斯易于积聚处,应实施局部通风。 (9)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可启动机器。 (10)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11)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12)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 (13)隧道贯通后,应继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局部积聚。 10)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序号 地 点 限 值 超限处理措施 1 低瓦斯工区任意处 0.5%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 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 2 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 2.0% 附近20m停工,撤人,断电,进 行处理,加强通风 3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1.0% 停止电钻钻孔 4 煤层爆破后工作面风流 1.0% 超限时继续通风不得进人 5 局部通风机及电气开关20m范围内 0.5% 超限时应停机并不得启动 6 钻孔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 1.5% 超限时撤人,停电,调整风量 7 竣工后洞内任何处 0.5% 超限时查明渗漏点,并向设计单 位反映,增加运营通风设备 11)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置两套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12)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安全防爆型机电设备。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机电设备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 13)瓦斯隧道严禁火源进洞。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进入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自救器。 14)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订抢救方案。 7.岩爆 1) 隧道施工中可能发生岩爆时,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开挖面前方的围岩特性,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当发现有较强烈岩爆存在的可能性时,应及时研究施工对策措施,作好施工前的必要准备。 2)在岩爆隧道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地质预报: (1)以超前探孔为主,辅以地震波,电磁波、钻速测试等手段。 (2)开挖面及其附近的观察预报,通过地质的观察、素描,分析岩石的“动态特性”,主要包括岩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声响和局部岩体表面的剥落等。 (3)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进行宏观预报。 3)应根据岩爆强度大小对其进行严格分级,针对不同的岩爆级别可采取下列技术措施: (1)微弱岩爆地段,可直接在开挖面上洒水,软化表层,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 (2)中等岩爆地段,在隧道开挖断面轮廓线外10~15cm范围内,在侧壁及拱部,打设注水孔,并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 (3)对双线或多线隧道,可先掘进贯通一个断面积为15~30m的小导洞,使岩层中的高地应力得以部分释放,再进行隧道的开挖。 4)在可能发生岩爆的隧道中施工,应遵循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应适当控制循环进尺。 (2)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隧道周边圆顺,降低岩爆发生的强度。 (3)采用网喷钢纤维混凝土,应采用喷射机械手进行作业。 (4)对于岩爆强烈的开挖面,可采用超前锚杆,对开挖面前方的围岩进行锁定。 (5)在拱部及两侧侧壁布置预防岩爆的短锚杆,锚杆长度宜为2m左右,间距宜为0.5~1.0m,并宜与钢纤维喷射混凝土联合使用,形成喷锚加固作用。 5)隧道施工中,一旦发生岩爆,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停机待避,同时进行工作面的观察记录,如岩爆的位置、强度、类型、数量以及山鸣等。 (2)在工作面、侧壁和拱部,每一循环内进行2~3次找顶。 (3)采用能及时受力的锚杆。 (4)采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厚度宜为5~8cm。 (5)当用台车钻眼,岩爆的强度在中等以下时,可在台车及装碴机械、运输车辆上加装防护钢板,避免岩爆弹射出的块体伤及作业人员和砸坏施工设备。 8.挤压性围岩 1)在软弱、破碎等围岩地段开挖隧道,受高地应力的影响,造成隧道挤压产生大变形时,即可判定为挤压性围岩隧道。 2)挤压性围岩隧道开挖应根据断面大小采用微台阶法、双侧壁导坑法、中隔壁法和交叉中隔壁法等分部开挖法。 3)挤压性围岩隧道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护体系应采取及时支护、限制变形、及时封闭成环的原则。 (2)支护可采用可缩钢架、可压缩锚杆和多层钢纤维的喷锚等。 (3)采用可缩式钢架时,应快速封闭成环。 (4)喷射钢纤维混凝土宜采用逐层加喷作业,并在隧道纵向预留间隙。 (5)支护的总压缩量应与预留变形量一致。 4)挤压性围岩隧道的二次衬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衬砌应采用仰拱超前、墙拱一次成型的方法灌注。 (2)在稳定性很差或地应力复杂的地段,应加强初期支护,初期支护可分几次施做,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待变形趋于稳定后施作,并对二次衬砌采取下列加强措施: ①增加二次衬砌厚度。 ②采用钢纤维混凝土衬砌。 ③采用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 9.膨胀岩 1)膨胀岩隧道的施工方法,应根据膨胀岩的特性,并结合隧道的断面尺寸、施工条件、围岩稳定情况、地下水活动状况等因素,综合研究决定。 2)膨胀岩隧道的防排水,应采用以防为主,防、堵、截、排相结合的原则,并结合当地的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施工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膨胀岩隧道浅埋地段的地表低洼处必须填平,小河沟(槽)可采用浆砌片石封闭,防止地表水下渗。 (2)在断层破碎带、节理发育、地下水丰富地段应及时施作盲沟或采用弹性软式透水管,将水归人沟槽,引排至洞内水沟。 (3)膨胀岩隧道施工期间顺坡排水时,应设置专门的防渗漏排水沟槽,严禁在岩体上直接挖沟排放。反坡排水时,必须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并保证抽、排水设备的完好,严禁水渗流至开挖工作面。 (4)二次衬砌的施工缝、变形缝应根据防水要求,结合地下水情况、防水材料特点等因素合理设置。 3)膨胀岩隧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应短进尺,多循环。 (2)开挖断面应圆顺,隧道周边宜采用风镐开挖,中间部分可用钻爆法开挖。 (3)膨胀岩地段开挖后,应及时封闭暴露的岩体。 4)膨胀岩隧道的初期支护宜采用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钢架等,必要时可采用钢纤维混凝土。 (1)中等强度以上的膨胀岩隧道,支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采用封闭型钢架,初期支护应及时封闭成环。 ②采用可缩钢架时,其滑动节的个数与整个布点的活动量,应满足膨胀岩的膨胀量与约束量。 ③施工中应采用长锚杆和临时仰拱的措施,确保各部开挖的稳定。 ④喷混凝土,可采用逐次加喷或预留纵向变形缝,满足膨胀岩的膨胀量。 ⑤支护的总压缩量应与预留变形量一致。 ⑥采用网喷混凝土时,应先喷一层约4cm厚的混凝土,并安设钢筋网,再补喷到设计的厚度;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小于3cm。 ⑦在渗水地段,应及时引、排水,喷混凝土应调整配合比,使喷混凝土与围岩密贴。 2)强膨胀岩隧道应采用特殊支护形式,包括可压缩支护,可拉伸钻杆等。支护参数的大小,可根据设计或工程类比确定。 5)膨胀岩隧道的二次衬砌,应采用拱、墙同时施工,二次衬砌结构应与围岩充分密贴、及早闭合。 10.黄土 1)黄土隧道的施工应采用机械挖掘,不宜采用钻爆法施工。 2)黄土隧道的施工应根据隧道断面大小、埋深采用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双侧壁导坑法、中隔壁法等分部开挖法。 3)黄土隧道施工防排水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设计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排水沟应进行铺砌,防止地表水下渗。 (2)雨季前应做好隧道洞门。 (3)对地表冲沟、陷穴等应采取回填夯实、填土反压、改变地表水径流等措施,将水排至隧道范围以外,以免下渗影响结构安全。 (4)雨季施工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加强施工用水管理,洞内排水沟应进行铺砌,砂浆抹面。 (6)地层含水量大时,上台阶掌子面附近宜开挖横向水沟,将水引至隧道中部纵向排水沟排出洞外,以免浸泡拱脚。 (7)必要时应配合井点降水等措施将地下水位降至隧道二次衬砌底部以下,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黄土隧道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严格遵循“管超前、短进尺,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原则。 (2)双线V、Ⅵ级围岩宜采用中隔壁法(CD法)或交叉中 隔壁法(CRD法)分部开挖;单线V、Ⅵ级围岩宜采用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开挖;双线Ⅳ级围岩宜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单线Ⅳ级围岩宜采用台阶开挖。 (3)墙脚、拱脚应预留30cm人工开挖,严禁超挖。 (4)开挖循环进尺根据不同围岩级别采用0.5~1.5m。 (5)湿陷性黄土隧道基底,要本着先保护后加固的原则进行处理,基底处理可采用树根桩、灰土挤密桩、注浆、换填等处理措施。 (6)施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暂停开挖,加强临时支护,调整施工方案。 5)黄土隧道的初期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施工中要特别注意观察垂直节理,必要时应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坍方事故的发生。2 开挖后应立即对隧道周边及掌子面进行喷射混凝土封闭,喷射混凝土可掺加合成纤维,并及时施做锚杆、钢筋网及钢支撑。 (3)喷射混凝土时喷射机的压力一般不宜超过0.2MPa。 (4)锚杆施工宜采用煤矿螺旋干钻成孔;锚杆宜采用药包或早强砂浆式锚杆,各种锚杆必须设置垫板,钢架基脚或分部开挖基脚等处设置注浆锁脚锚管,以控制基脚变形。 (5)钢支撑施做后每侧应施做锁脚锚杆不少于3根,锁脚锚杆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少于3.5m。 6)黄土隧道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仰拱应超前,并应一次灌筑成型,仰拱距离掌子面宜控制在30m以内。 (2)拱墙衬砌应整体灌筑,并及早施做。 7)隧道二次衬砌完成后,应对施工缝、沉降缝、洞口路基过渡段布置水准观测点定期进行监测,监测应进入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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