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530102100008282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富源县老厂利州达农业有限公司
住 所
富源县老厂乡拖竹村委会拖竹村
富源县老厂镇拖竹村委会拖竹村
邮政编码
655506
联系电话
15912031989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绍祥
注册资本
600(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600(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自然人出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 大河乌猪养殖、销售;农产品开 发、销售;畜禽养殖、销售;林 果种植、销售;花卉种植、销售; 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矿山机械 设备、建筑材料、矿产品、机电 设备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 10 年
长期 / 年
股 东
刘绍祥、罗东琼、刘昌义
出资时间
2008.10.27
出资方式
货币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04月26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发起人姓名
或者名称
营业期限
长期 / 年
长期 / 年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填写《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变更或者股东出资数额、方式、时间变更填写此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实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认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股东名称或姓名
公司登记附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公司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填写此表。
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此表。
登记附表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记附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非公司企业(公司)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 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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