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认真执行。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三、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综合部登记审批,项目负责人根据作业实际情况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内、易燃物质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
2、及衣服等。(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的使用量。(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8)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
3、,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9)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10)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11)可燃气体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
4、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14)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15)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16)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17)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18)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19)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
5、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四、主要措施1、防爆泄压。(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
6、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7)压缩气体钢瓶的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规定。2、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3、防止氧含量超标(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4、
7、防火措施(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5、防静电放电(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
8、2分钟以后进行。(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4)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5)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6)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6、物料排放(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
9、,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五、等级划分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照防火防爆标准设计。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车间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执行。六、消防设施1、厂内的消防设施,根据公司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