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域锦城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l.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协议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所有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
2、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边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的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解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3、按期完毕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与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解决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批准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规定比协议约定的
4、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批准,并支付乙方因赶上采用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毕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半途无端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因素导致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一9l)、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统一标准(GBJ300一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估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成国家质量评估合格标准。甲方规定部分或所有
5、工程项目达成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长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罢手续。甲方不准时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规定复验时,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导致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因素导致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告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告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
6、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告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认可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协议价款采用第 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验系数计算。包干风险涉及内容。 (3)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6.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进入工地施工。此工程所有竣工后,经甲方审计及质量验收,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项。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
7、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送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导致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妥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7.2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若己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8、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因素导致延期开工或半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导致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协议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因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规定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
9、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所有或部分工程项目达成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协议5.2款增长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导致损失,应照价补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批准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涉及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涉及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罢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9.8因一方因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10、时,应告知对方,办理协议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补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解决 10.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批准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l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