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1、为了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适用于我院门户网。2、本意见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3、网站是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4、信息中心依据本意见对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二、信息采集5、网站栏目建设以介绍医院情况、专业人才,专科技术,先进设备、科研成果、医疗信息为主;以医院文化、健康宣教为辅。6、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医院各科室其他渠道。7
2、、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8、医院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三、信息审核9、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10、网站发布信息应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11、信息审核的内容(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院的宣传和发展;(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12、信息审核的程序,各科室
3、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由网管人员统一上传发布;四、信息管理13、信息中心负责对我院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14、信息中心应按照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15、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信息中心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16、信息中心应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17、网站应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办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五、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