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一、 复苏室属于麻醉科领导,24小时开放,由麻醉医师继续负责他所操作的手术麻醉病人。复苏后根据恢复情况选择转回原病房或外科监护病房。二、 复苏室应紧靠手术间,既方便麻醉医师和外科医师的抢救,也方便在必要时可迅速扳回手术室作抢救治疗。三、 复苏室的床位数,一般按与手术台数1:2设置。四、 复苏室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空间面积、空气调节、电源插座、中心供氧和吸引、通气采光、清洁卫生和预防感染等内容,与监护病房相同。五、 复苏室的监测设备、治疗用具、急救药物等都根据麻醉复苏要求配备,病床必须安有车轮,以便随意推动。六、 复苏室业务技术管理:1、 必须配备有经验有技术的高素质护士,具有扎
2、实的临床护理基础,了解麻醉药、肌松药、麻醉性镇痛药的药效学,掌握各种监测方法,熟练地进行气管插管、心肺复苏、心律失常诊断和常规治疗,并能正确地使用呼吸器等特殊技术操作。2、 配备一名护士长负责统一安排护理组织工作。3、 手术病人拔除气管导管送到复苏室后,麻醉医师必须向护士介绍病情,其内容包括:(1) 病人施行的是什么麻醉方法,手术操作过程情况如何;病人在麻醉过程中应用过哪些麻醉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2) 手术过程中病人的情况变化如何,有否出现过险情;(3) 手术过程中的失血量,以及输血、输液补充情况、尿量变化情况;(4) 做过哪些药物处理;(5) 术后估计可能会发生哪些并发症。4、麻醉医师在开出医嘱后,必须向护士说明自己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