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文明养犬承诺书一、积极积极为犬只注册、免疫; 二、不在居民居住区、商业区、以及XX区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地区饲养烈性犬; 三、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的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邻居批准饲养的证明; 四、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束犬链; 五、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积极立即清除; 六、不在高峰时间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遇犬只患病时除外),同时做到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欢犬的群众(犬主应积极拉紧牵引绳并使用礼貌用语请上述人员先行通过);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八、携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的批准; 九、不携
2、犬进入下列场合(导盲犬及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儿童活动场合;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合;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合及划定的其他公共场合。 十、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喜欢吠叫的犬只应积极为其佩带上口罩进行约束; 十一、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积极推广文明养犬、认真学习科学养犬知识; 十三、对的对待邻居合理建议、热心参与爱宠公益活动; 十四、不遗弃所饲养的宠物,关爱伴侣动物。 承 诺 人: 手机号码: 居住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