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具安装施工工程协议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灯具安装施工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责任承包范围:1、上述工程内容中灯具设备由甲方供应;2、乙方负责工程安装施工项目,其中涉及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等;3、乙方施工人员自行招聘,在施工期间内,乙方施工人员因施工导致伤亡,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若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
2、员工伤亡的,甲方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补偿。第三条 协议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第四条 协议价款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固定总价)第五条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期间内进场,对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灯具管线,待管线、灯杠(柱)等。1、基础完毕以后,甲方支付协议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2、灯具进入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协议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3、通电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协议价款的45%,即人民币 元;4、剩余5 %工程款,即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
3、,甲方在期限到达后7个工作日内性付清。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工期延展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规定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他委派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成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再告知甲方和监理,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规定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因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施工完毕后,工程质量必须通过验收检测标准所有达成优良,如因乙方安装施工等工程质量未达成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与费用,补偿甲方的有关损失。若本工程进度明显地延迟,乙方须立刻以书面告
4、知甲方延迟的因素,对以下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评审及确认,本工程的完毕也许或已经因此而延迟至超过协议所列的竣工日或超过以前曾按本节延展了的竣工日,工期相应顺延。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 不可抗力;3. 乙方未能在应当的时间从甲方处得到必需的指令、图纸、细节或标高,而乙方曾在适当天期书面向甲方规定该等资料;4. 协议中约定或甲方代表批准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第七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八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九条 双方批准,就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当进行协商,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