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议管理制度1、总则1.1、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协议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协议、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导致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协议,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合用本制度。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协议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协议管理制度
2、并制订协议格式文本;1.4.2、负责组织协议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协议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协议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协议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协议纠纷的调查解决,制定解决方案;1.4.5、负责公司协议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协议管理。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协议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协议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2、协议的签订2.1、协议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3.3条界定的协议审批权限的合用于洽谈和
3、经办。任何协议均需通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2.3、所有协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2.4、对外签订协议,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规定,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2.5、签约人在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涉及: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
4、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被骗,防止签订无效协议,保证所签协议有效、有利。2.6、签订经济协议,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2.7、签订协议,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2.8、投标文献等响应招标文献的文献,合用于协议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3.3条。投标文献以及招标文献等有效文献均要按协议进行管理。2.9、协议文本、协议用印和非
5、公协议: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不具有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协议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协议均应加盖公司协议专用章。对方规定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规定对方同等用印。与符合公司合作条件和风险控制的私人签订协议,对方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手印。金额及责任重大的协议采用有效的公证、抵押或担保方式。2.10、协议中应明确、具体协议法规定的所有要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相关的约束、承诺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的表述。协议中必须涉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返还。履约保
6、证金的金额应综合责任、利益、修补、处罚、合理等因素考虑。2.11、除协议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2.12、签订购货协议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施工进度定进的原则;付款尽也许采用定期决算分批付款,如需预付款应报协议主管部门批准。劳务分包协议或计件工资协议必须明确对方的安全、质量、违约责任,使之与价款关联。劳务协议同时须注明发票、税赋、保险等事项。2.13、无论何种表述,均不允许对方毁约时我方生产经营受制于条款约束的情况。即使质量规格等条件严重依赖于对方,也不允许对我方的变更积极权作限制。2.14、项目的供方协议,涉及主劳务、专业分包、主材采购、重要机械租赁
7、及其他协议,根据第2.1、2.3和3.3 条,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主持洽谈,公司各职能部门会审,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签订。项目部在本制度范围内及公司法人授权下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小额、灵活的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包协议。但协议文本须先报审并在签订后即时备案。2.15、任何人对外签订协议,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和项目部合法权益,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协议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3、协议的审查批准3.1、协议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协议审批表进行审查批准。3.2、与工程相关的协议审批必须由工程部进行技术条款、交易条款审查,由经营部进行条文表述、条文完整性和风险评估
8、审查,由财务部进行价格和支付审查,由行政部进行结构符合性审查。3.3、协议审批权限如下:3.3.1、总经理授权工程部为项目供方协议的统筹管理部门。工程部负责现场材料采购、现场机械租赁、劳务班组分包等总价不超过10万元协议的审批。该类协议按协议审批表由财务部、经营部审查,工程部批准。工程部可以委托项目部经理主持洽谈和审批后的签订。3.3.2、总经理授权经营部为投标报价文献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造价风险审查。3.3.3、总经理授权行政部为公司、项目部所有协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有协议是否符合用印。3.3.4、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审批公司用工、服务、办公采购协议,该类协议的洽谈
9、和经办由行政部负责。3.3.5、下列协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协议;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主材采购、大型仪器机械购置、施工机械租赁协议;3.3.6、下列协议由董事会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投资及累计投资2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协议。3.3.7、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协议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协议;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项目部或部门规定提供法律帮助的协议。法律顾问重要负责审查协议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3.4、协议审查的要点是:3.4.1、协议的合法性。涉及:当事人有无签
10、订、履行该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责任条款是否对等。3.4.2、协议的严密性。涉及:协议应具有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责任保证条款是否完备并具有约束性。3.4.3、协议的可行性。涉及: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也许承担的风险;协议非正常履行时也许受到的经济损失。3.5、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协议可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或规定提供有效形式的担保。3.6、协议的审
11、批程序如下:3.6.1、协议审批表。各部门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协议,应主持填写公司统一的协议审批表,本部门先行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再报其他部门和总经理审批。第3.3条权限内仅同级职能部门审核,被授权职能部门审批。审批时随同协议审批表一并报的尚有协议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3.6.2、审核。对本部门第一审核和各部门的综合审核,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作出完善意见、告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3.7、主管人在协议审批表上批写意见后,协议审批表经审批程序后随同协议交行政部在协议文本
12、上加盖公司章或协议专用章。协议的签署盖章要素和必要条件遵从:符合审批程序,并登记签字。联营项目相关协议,必须由该受委托人洽谈签署,其在协议审批表签署栏为“项目部”。没有特别审批批准,协议必须当面同时签署或对方先行签章。文献必须结尾,空白必须填充,多页必须骑缝。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4、协议的履行4.1、协议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协议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协议、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4.2、协议履行完毕的标准,以协议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协议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以物资交清
1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责任义务完毕为准。4.3、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协议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报告。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4、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催促履行及提出索赔报告。追究解决应当以协议和法律为依据。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立即告知公司协议管理机构,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告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因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4.5、履行部门应对协议
14、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应搜集和保存我方履约或对方违约的具有效力的证据。4.6、协议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协议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2条关于协议签订的程序办理,管理条文详见第5条。4.7、协议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拟定无法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4.8、公司员工离任时,行政部对当事人涉及协议执行和客户信息的要全面接受,并将公司人员的变更及时函告协议当事人,必要时与离任员工签订相关责任和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5、协
15、议的变更、解除5.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职能部门一方面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协议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协议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5.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协议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5.3、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符合协议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5.4、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或规定提供有效形式的担保的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重新鉴证、公证或担保。5.5、变更、解除协议,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涉
16、及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变更、解除协议的签署人与原协议签署人一致。5.6、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协议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批准的例外。5.7、因变更、解除协议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5.8、以变更、解除协议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6、协议纠份的解决6.1、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协议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解决。6.2、协议纠纷由签约部门负责解决。涉及内部几个部门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拟定一个部
17、门为主负责解决。签约人对纠纷的解决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6.3、解决协议纠纷的原则是:6.3.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协议条款为准。6.3.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谐协商,在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6.3.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责任,并尽量采用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6.4、各部门在解决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
18、,积极积极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抱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6.5、协议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6.6、凡由法律顾问解决的协议纠纷,有关部门必须积极权利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6.6.1、协议的文本(涉及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以及与协议有关的附件、文书、图表等;6.6.2、业务往来、账务往来、发票等有关直接或间接凭证;6.6.3、与质量、样品或鉴定相关的报告;6.6.4、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6.5、其他与解决纠纷有关的材料。6.7、对于协议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
19、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协议专用章。6.8、各部门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协议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解决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报告。6.9、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10、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核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按协议书规定办
20、理。6.11、协议纠纷解决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互相告知,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7、协议的管理7.1、本管理制度外,协议管理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档案化管理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协议用章制度。7.2、本公司协议的分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行政部具体负责,法律顾问侧重把关。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对直接管理和履行的协议在公司行政部管理下直接管理和履行。各法人委托人(涉及本制度授权委托)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协议签订、履行工作。7.3、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和监督管理公司的各类协议,考评各部门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各类协议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协议负责把关,对下
21、属部门审批的协议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参与有关协议的谈判、签约等工作,配合各部门办理协议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配合各部门履行协议和解决协议纠纷;7.4、项目部、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负责管理本部门签订的协议;、负责审查本部门签订的协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公证或担保的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平常管理及初步审查;、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本部门协议管理的实行细则,采用切实措施,搞好协议管理工作;、负责解决本部门协议纠纷,配合解决公司其
22、他部门的协议纠纷;对难度较大的协议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协议台帐的设立、记录、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7.5、法人委托人的重要职责是:、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协议,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悲观推诿;、对所签订协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对所签协议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协议纠纷负责解决好或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协议的一切资料;协议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7.6、法人委托人资格:、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23、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熟悉业务并有较高谈判技巧。熟悉本职工作,可以良好地完毕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长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法律意识强。对协议法等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7.7、协议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部门对外签订协议所加盖的印章,除各部门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章或协议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7.8、协议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协议签署用章与委托人印鉴署名同时使用。多页协议应骑缝加
24、盖。7.9、协议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并按公司印鉴制度管理使用。7.10、公司行政部建立协议档案并专人管理,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对协议的监督和管理。协议档案管理应涉及:、建立档案。规定每一份协议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反复或漏掉。每一份协议涉及协议正本、副本及附件,协议文本的签收记录,协议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涉及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建立协议目录。各部门应根据协议的不同种类,建立协议的分类目录和总目录。其重要内容涉及:序号、协议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协议标的、单价、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目录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8、附则8.1、协议管理人应将协议内容告知公司内部的履行人和相关人。并根据协议目录每周检查关注协议的执行。8.2、协议内容要根据情况进行保密。出示协议稿样时,应将原先协议的相关经济数据和敏感条款删除。8.3、协议版本尽量由我方出具。由我方出具的协议初稿应在互相约束的公平表述之间,完全体现我方权益并充足约定对方义务。以增长谈判协商空间。8.4、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给予物质奖励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密。8.5、本制度由协议管理机构负责解释8.6、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