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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XZ0013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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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  号 版 本 2 页 数 共7页 起 草 人  签 名 审 核 人 签 名 批 准 人 签 名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起草部门 颁发部门 各部门 生效日期 送达部门 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 份 数 份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深化制度改革,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健全与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效益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XXX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岗位等级划分 第三条 基于岗位等级不同,将公司各岗位划分为高管级、经理级、主管级、专员级及员工级; (一) 高管级别岗位主要指公司分管副总。如: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销售总监 (二) 经理级岗位主要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如:市场经理、商品经理、行政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岗位。 (三) 主管级岗位主要指在某一领域具备一定从业资格或经验的岗位。如:行政人事主管、市场主管、销售主管等岗位。 (四) 专员级岗位主要指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的岗位。例如:市场专员、文员、等。 (五) 员工级岗位只要至从事某一项一线操作工作的岗位。如前台、柜面销售服务等。 第三章 薪酬模式及构成 第四条 员工薪酬实施等级工资制薪酬模式。 第五条 员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 基本工资; (二) 岗位工资; (三) 绩效工资; (四) 销售提成; (五) 各项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费等)。 第六条 具体薪酬标准等级(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 基础工资 第七条 基本工资指员工进入企业后正常履行职责的劳动报酬,即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第八条 岗位工资:是指岗位强度、责任、条件评价确定的岗位系数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基本工资和岗位岗位统称为基础工资。此部分报酬根据标准出勤天数依法核算。 第十条 基础工资实行按岗取酬、岗动薪动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员工经公司批准后由低岗进入高岗或由高岗进入低岗,自变动次月起进行调整,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 病假管理:员工如患病或非因公请假,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即: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病假工资= ×病假天数 21.75 2、 事假管理 事假期间,按实际事假天数扣发日工资。事假工资扣减公式: 基础工资 事假扣款= ─────—─── ×事假天数 21.75 3、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假享受正常的日出勤工资; 4、 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假、考试假等)休假,享受相应的日出勤工资; 5、 旷工按《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扣款。 6、 加班管理 (1)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全体员工加班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 因部分岗位工作需要加班时,由员工本人提前1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呈报总经理(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加班。加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根据《加班申请单》以及指纹记录等审查、核算加班时间。同时,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或者员工选择调休(调休需经员工本人同意,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各岗位员工每周原则上最多核算1天加班时间。特殊情况下仍需加班的,须经总经理(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核算加班时间。 (4) 周一至周五员工未出勤工作,可由当月周六或周日工作出勤予以弥补,相应周六、周日工作出勤不核算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按照员工现任岗位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计发。 第十三条 工龄工资:员工工龄工资标准根据各自工龄按100元/年的标准在月度基础工资中发放,员工工龄满5年后,超出的工龄不再计发工龄工资。 第五章 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绩效工资为员工当月考核工资,是依据员工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表现等考核基础上计发的工资。 第十五条 根据岗位等级不同,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所占比例不同。销售岗位人员销售目标完成率占比绩效工资为80%,财务人员销售目标完成率占比绩效工资为20%,商品人员销售目标完成率占比绩效工资为50%,其他人员销售目标完成率占比绩效工资为10%。(详见附表二 ) 第十六条 月度绩效工资按月度目标责任书完成率核算。若当月实际出勤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一半(含一半)或当月绩效完成率低于50%的,则不予核算绩效工资;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月度指标书计划或总结的,行政人事部有权依据事实不予核算绩效工资。 第六章 销售提成 第十七条 为提高各级员工特别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努力为公司和个人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将对已产生销售各环节给予提成奖励。 第十八条 销售各环节提成系数的调整由公司根据某一阶段实际运作情况以正式请文方式报总经办批准后下发方可统一调整,各分(子)公司及门店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个销售环节提成系数另见提成方案表。 第二十条 除客户来源、维护跟进、成交等各销售环节中产生销售提成以外,暂不设立部门提成。待达到损益平衡点后,公司将再预留5%作为提成进行有机分配。 第七章 各项补贴 第二十一条 所有正式员工享受200元/月的交伙补贴,随基础工资一起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其他各项补贴按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定 薪 第二十三条 新进人员工资级别确定:新进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按定薪程序确定标准,原则上要求按公司薪酬等级表确定,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新进人员原则上必须建立试用期,试用期内按确定月度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标准之和的80%发放。特别引进人员可另行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采取固定工资,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见习期满根据任职的岗位,进入岗位的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对照公司《薪酬标准等级表》定岗定级,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任命干部根据岗位价值、岗位重要性,确定其薪资等级。干部任职见习期满转正后薪资是在见习期薪资等级基础上依据相关制度予以调整。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所有工资级别、档级调整必须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未按参照标准定档的工资必须经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薪资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由董事长进行跨等级定薪。 第九章 调 薪 第二十八条 员工调薪分为试用期转正调薪、新任命干部调薪、干部见习期转正调薪、岗位变动调薪、员工个别调薪及年度普遍性调薪等类型。 第二十九条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调薪幅度及调薪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员工试用期表现,给予不同的调整,试用期转正时间在每月15日以前(含15日),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当月执行。转正时间在每月15日以后的,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的次月执行。 第三十条 新任命干部调薪、干部见习期转正调薪根据公司《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 岗位变动调薪遵循岗动薪动原则,根据变动后岗位的相应薪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个别调薪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业绩审核,提交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薪。 第三十三条 基于国家法律规定,依据企业经营效益及行业薪资水平,总部行政人事部可提出员工普遍性调薪方案,经总经办讨论、审核、批准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方可执行。 第三十四条 年终根据年度业绩表现,对业绩优秀员工可上调工资级档,对业绩落后员工予以下调工资级档,可参考下表: 业绩前15% 业绩前15%-90% 业绩后10% 上调1-2档 不调整 下调1-2档 第三十五条 依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奖励或行政处罚时可进行相应薪酬调整。 第十章 薪酬发放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门是薪酬发放环节的责任部门,出现下列情况时,财务部门有权拒发或暂缓发放相应工资: (一)工资标准不合理; (二)考勤核算错误; (三)无绩效考核指标或考核指标明显不合理; (四)考核弄虚作假; (六) 未按时进行考核,错过当期薪酬给付期限。 第三十七条 每月1日至15日为上月薪资计算期。 第三十八条 薪资给付以银行存折或现金方式。 第三十九条 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的薪酬每月由总公司统一核算。 第四十条 下列各款项从所得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一) 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若当月实际出勤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时,公司承担保险费用也由个人支付)等; (三) 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应予扣除的部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为总公司一级管理制度。其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分(子)公司薪酬管理可参照当地薪资发放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室签字,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颁发日期:二○一三年九月 附表一:薪酬标准等级表 岗位 职级 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总额测算 基本工资 岗位补贴 实际出勤(26) min max min max min max 高管 L8 1480 900 950 5000 8000 7380 10430 经理 L7 1480 850 900 3200 5000 5530 7380 主管 L6 1480 800 850 1600 3200 3880 5530 L5 专员 L4 1480 750 800 1000 1600 3230 3880 L3 员工 L2 1480 0 750 200 1000 1680 3230 L1 附表二:绩效考核占比表 部门 绩效占比 其他 KPI 目标任务 销售 20% 80% 商品 50% 50% 财务 80% 20% 其他 90% 10% 管理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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