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投资者- 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第三方管理机构- 受托方):
住址:
丙方(项目发起人/项目方):
住址:
鉴于:
1、甲方对丙方发起的 项目(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进行投资。
2、甲方委托乙方代其行使投资形成的权利。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3、乙方代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导致的法律和(或)非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友好协商,就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名称: ,选址: ,总投资 万元(大写: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大写: 万元),认购融资项目 %投资份额。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行使其在融资项目中由于出资形成的权利。
第三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3.1 以乙方名义与丙方签订相关协议,成立项目运营主体;
3.2 以乙方名义在项目运营主体工商登记上具名,以出资人名义参与项目运营主体的经营活动;
3.3 参与项目运营主体的监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席相关权利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以出资人名义收发文书、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4 以出资人名义处理与项目其他各方的关系事宜,包括纠纷处理,追讨,提起、应对仲裁、诉讼,提起、接受调解方案等,上述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5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委托管理费
4.1委托管理费:甲方投资收益的 5 %。
4.2 支付方式: 融资项目合法存续期内,在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的同时,将投资收益的5%由丙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作为管理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作为项目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实际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作为受托方代甲方与丙方签订合作协议,代为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2 在融资项目合法存续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的出资份额进行转让。
5.3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转让相应的出资份额给乙方或甲方选定的新的受托人,除非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利益或经乙方书面同意。
5.4 甲方所得投资收益属于个人收入,甲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5 甲方同意乙方在融资项目处安装财务监控软硬件设备、对融资项目不定期巡查,产生的费用(以下简称“监管资金”)由甲方承担,在融资项目上线融资时由甲方出资并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至乙方。
5.6 监管资金具体种类及收费标准:
5.6.1 财务监管费
5.6.2项目巡查费(暂不收取):项目所需资金的1%(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年)。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出资人身份参与项目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进行监督。
6.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6.3 如乙方收取投资收益,应将其所收到的全部投资收益于合伙企业分配该收益 ___日内将属于甲方的收益金额分配于甲方,如乙方与项目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的回购事项发生时,乙方有权作出回购的决定,且应于项目方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日内将属于甲方的收益金额分配于甲方。
6.4 对丙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内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根据甲方与项目方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6.5 乙方作为甲方的受托人,应当尽职尽责履行委托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七条 融资放款
融资项目融资成功后,乙方根据项目方书面申请及所报资料,经审核符合下列放款标准的,指令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相应款项解冻并划转至项目方或项目方指定(关联)的第三方账户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的)。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按照 标准放款。
A.新店项目放款标准
放款批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后一次
放款比例
项目方出资的100%
投资方出资的40%
投资方出资的40%
投资方出资的15% (预留投资方出资的5%的尾款)
条件1
项目方寄出协议,直接线上披露快递单号
平台收到50%以上签名的投资协议
平台收到100%签名的投资协议
条件2
项目方直接线上披露:合同、照片等展示项目进度的资料
项目方直接线上披露:合同、采购清单/工程清单、照片等展示项目进度的资料
项目方直接线上披露:合同、采购清单/工程清单、项目开业照片等完工资料、及决算审计报告
放款时间
满足条件1后3个自然日内
满足条件1、2后3个自然日内
满足条件2后3个自然日内
满足条件1、2后3个自然日内
B. 老店、无需装修项目放款标准
放款批次
一次放款
放款比例
100%
放款条件
平台收到的签名投资协议比例大于2/3
放款时间
满足放款条件后,2个自然日内
C. 股权项目放款补充
股权项目在融资完成后,项目方须连续2个月按时上传经营数据后方可申请尾款。该尾款在之后分2个月发放,期间未能按时上传则停止发放该尾款。
第八条 风险与责任承担
7.1 甲方投资行为存在的风险和法律效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因乙方故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8.1 为保护甲方利益,若本次投资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动,如项目运营主体无法按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法正常开展经营,乙方在判断如上变动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后,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收取委托管理费;
8.2 一方过错或重大过失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他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项目发起人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有效期满或甲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第十一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不得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组建qq、微信群,或在其他网络平台散布谣言、恶意中伤诋毁、串联、谩骂、堵门、围攻等损害项目发展和乙方、平台方名誉、利益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所有投资收益,并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1.1协议三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个人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2.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2.2 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壹份交由xx备案,所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委托管理协议》签章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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