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安岗员(长)的条件和职责一、青安岗员(长)设置1、青安岗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凡是有青工参加的生产作业区,就应设置青安岗员;每个作业区至少有12名岗员。2、青安岗长原则上由基层团(总)支部负责人担任;青安岗员的产生,由所在团支部提名,报请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由上级青安岗任命。二、青安岗员(长)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3、带头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4、具有2年以上工龄,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
2、熟悉有关现场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懂安全生产,有独立工作和排除生产故障能力的安全生产骨干。三、青安岗员(长)职责1、围绕单位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佩证上岗,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坚持标准化作业,在班组中起表率作用。2、监督并配合班组做好班前安全预知工作,检查并配合班组搞好“5S”工作、标准化作业及隐患查改工作;在巡检中发现隐患要做好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3、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主动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带头参与自主管理工作,解决现场安全问题。4、青安岗长除组织带领青安岗员的日常巡检工作以外,还负责记录安全巡检情况、整改情况和岗员的上岗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2009年10月13日发布 2009年10月13日实施 共2页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