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代收代付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鉴于甲方依法设立并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行xx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便于收取和分配本信托计划委托人的委托资金和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乙方具有结算优势,同意代理甲方本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本信托计划发行期间代理甲方向信托计划委托人收取委托
2、资金;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分配清单负责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的信托收益、信托财产现金分配的划转;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托文件的内容,向投资人推介本信托计划。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全部委托人信托财产分配完成后结束。其中,信托资金的代理收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专用账户: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开立用于“xx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用账户,专用于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的收付与结算。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账号具有专属性,仅限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使用,信托计划终止,甲方应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开户银行:中国xx银行中国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账号: 户名:【】甲方需根据支付
3、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使用该专用账户。第四条 乙方应在信托计划发行期结束次日将代收的全部信托资金划到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并同时将代收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代收卡号、代收金额等必要信息)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交付甲方存档、备案、登记。第五条 甲方按照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代理推介金额的【】%的费率分 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约定如下: 乙方收取代理手续费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账号:开户行: 甲方应注意,在向乙方划付手续费时,务必在划款摘要中写明信托产品及信托公司名称,否则乙
4、方将无法查账处理。第六条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准确的代发信托收益及到期信托资金,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向乙方提供分配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代发卡号、代发金额),并将相应的资金存放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乙方在收到上述分配清单和对应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划入分配清单所列账户中。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向有关监管部门的报备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建立、执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有权监督乙方代收/代付信托资金中的业务活动;甲方应按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相关单证和宣传资料;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指导、协助;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向其他第三方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甲方不得在甲乙双方合作中,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侵权行为或违法活动;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分配清单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由此导致的损害受益人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负责;10.甲方应解决本信托计划执行中出现的争端及纠纷;11.甲方应保证按本协议所指资金信托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因甲方违反信托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2.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信托文件的显要位置向投资人明示
6、乙方不承担本信托计划项下任何归还本金利息费用的责任。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有取得代理信托资金收/付手续费的权利;乙方应针对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代收/代付信托资金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翻印、散发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不得泄露其代理业务的经营情况;5.乙方不得在甲乙双方合作中,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它侵权行为或违法活动;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7.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代收明细清单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由此导致的损害受益人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负责;8.乙方按照甲方制订的本信托计划及
7、相关文件的内容向投资人进行推介,不得有任何承诺最低收益的意思表示;9.乙方按照甲方制订的本信托计划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向投资人进行推介,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新闻媒体进行营销宣传。第九条 信托认购程序双方同意信托认购程序按照乙方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甲乙双方根据自身需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中的任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本协议应予变更。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协议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上述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清算向受益人返还/分配信托本金和收益或称信托财产完成之日止。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