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xx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电力用户购电协议二Oxx年 月120xx年-20xx年度购电协议协议书甲方: 乙方: xx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发20159号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售电公司可以作为市场主体进入电力交易市场。为了响应国家电力改革号召,xx省能源集团出资控股成立xx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xx省开展售电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现就年度电力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甲方同意将 xx 年至 2019 年用电量委托乙方代理购电。 二、甲乙双方同意,自 xx年1月1日0时0分至xx年12月3
2、1日24时0分,甲方代理乙方购电量为 万千瓦时(计量侧为甲方侧), 2018 - 2019 年的分年度购电量与计划年份的上一年10月30日前提供。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约定电量的直接交易价格为 元/千瓦时(即以平段电价让利 分钱/千瓦时)进行电力交易,此价差与甲方现执行的目录电价联动。 2018 年至 2019 年销售电价双方根据国家规则及市场变动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因甲方原因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用电量与本协议约定电量存在偏差电量,偏差电量大于零时按目录电价结算,偏差电量小于零且完成率低于95%,偏差电量视为违约电量,具体违约处罚条款按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相关文件处理。 五、甲乙双方根据能源局相关政策规定,配合电力交易中心与国家电网企业签订市场化零售公用电合同。 六、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四、 其他事宜(一)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交有关部门备案1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xx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