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前 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岩土工程勘察行业一系列相关规范的颁布,对岩、土的鉴定和编录提出了新的规定,描述内容和精度规定也更加严格,公司原编制的工程地质勘察岩土现场描述规程,已经不能满足现今野外工作的需要。为了推行和适应现行国家标准,统一规范我院野外描述的程序和内容,指导岩土工程勘察基础工作,保证取得第一手资料的详实、准确、可靠,特编制本技术规程。
本规程由总则、岩石描述、碎石土描述、粘性土及粉土描述、特殊土描述和附录等章节组成。内容重要涉及描述员的工作职责和常见岩土的鉴定描述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目 次
1 总则 ………………………………………………………… 1
1.1 一般规定 ……………………………………………2
1.2 量尺记录 ………………………………………
1.3 取样与测试 ……………………………………………
1.4 地下水 …………………………………………………
1.5 探井验收及编录 ………………………………………
2 岩石描述 ………………………………………………………
2.1一般规定 ………………………………………………
2.2岩石的鉴定与描述………………………………………
3 碎石土描述 ………………………………………………
3.1一般规定 ………………………………………………
3.2碎石土的鉴定与描述………………………………………
4 砂土描述 ……………………………………………
4.1一般规定 ………………………………………………
4.2 砂土分类与描述 ………………………………………
5 粉土描述
5.1一般规定 ………………………………………………
5.2 粉土的鉴定与描述 …………………………………
6 黏性土描述 ……………………………………………………
6.1一般规定 ………………………………………………
6.2粘性土的鉴定与描述 …………………………………
7 特殊性岩土描述 ……………………………………………………
7.1 湿陷性土 …………………………………
7.2 红粘土 …………………………………
7.3 软土 …………………………………
7.4 混和土 …………………………………
7.5 填土 …………………………………
7.6 数年冻土 …………………………………
7.7 膨胀岩土 …………………………………
7.8 盐渍岩土 …………………………………
7.9 风化岩和残积土 …………………………………
7.10 污染土 …………………………………
附录 A
附录 B 现场登记表
附录 C 触探实验登记表
ccgec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1 总 则
1.1 一般规定
1.1.1 野外描述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基础内容之一,应客观反映所揭露的地层属性和层位的分布,对的记录描述岩土对象的形状、特性及包含物等,为内业资料分析整理提供准确完整的第一手资料。
1.1.2 从事现场描述的人员为描述员,应持证上岗。一般由具有工程地质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涉及在职和退休技术人员),其别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应通过本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颁发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1.3 以我院名义从事的描述员工作,必须使用院统一的记录纸和相应的表格标签。描述记录一律使用铅笔,不得用橡皮擦拭,需要改正时,可将更改内容划一横杠,把对的内容在旁边写出。土(岩、水)样标签或回次卡可使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
1.1.4记录应在钻探进行或井探过程中同时完毕,记录内容应涉及岩土描述、地下水观测及钻进过程记录。登记表应符合附录B、附录C的规定。
1.1.5 钻探现场登记表的各栏均应按钻进回次逐项填写。在每个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填写,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一行记录。野外描述应内容齐全,所有记录栏目都要留有印记,不得出现漏项,严禁事后追记,注意保持记录的整洁。一个钻孔(探井)描述完毕后,描述员一方面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的责任栏上签字,及时送交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记录不得誊录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用橡皮擦拭涂抹修改。
1.1.6 岩土定名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分类标准的规定。描述术语及记录符号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鉴定描述以目测、手触方法为主,可辅以部分标准化、定量化的方法或仪器(涉及袖珍贯入仪、点荷载仪、孟塞尔色标、砂土粒度样模等)。
1.1.7关于钻进过程的记录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的钻进方法、钻具名称、规格、护壁方式等;
钻进的难易限度、进尺速度、操作手感、钻进参数的变化情况;
孔内情况,应注意缩径、回淤、地下水位或冲洗液位及其变化等;
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编号、深度位置、取样工具名称规格、原位测试类型及其结果;
钻探施工时间,岩芯采用率、RQD值等;
其它异常情况。
1.1.8钻探成果
钻探成果应涉及下列各项:
野外描述记录;
岩土芯样;
1.1.9 野外作业开展之前,技术负责人应向涉及描述员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说明该工程技术要点,施工条件和注意事项,预计的勘探点深度和数量,取样和测试规定等,并将收集了解到的场地地层、地下水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介绍。
在现场描述过程中,描述员如发现异常(如遇溶洞、人防或特殊地层等),应及时把情况反馈给技术负责人。
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勘探孔,每回次应完整保存孔内取得的岩土样品,并填写回次卡,标明样品的名称和回次深度,按先后顺序存放在岩芯盒中,终孔后,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弃。
1.2 钻探知识
1.2.1 钻孔规格
1.2.1.1 钻孔口径和钻具规格应按附录A选用。
1.2.1.2 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拟定。采用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108mm,仅需鉴别地层的钻孔,口径不宜小于36mm;在湿陷性黄土中,钻孔口径不宜小于150mm。
1.2.1.3 深度超过100m的钻孔以及有特殊规定的钻孔涉及定向钻进、跨孔法测量波速,应测斜、防斜,保持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对垂直孔,每50m测量一次垂直度,每深100m允许偏差为±2°。对斜孔,每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允许偏差应根据勘探设计规定拟定。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规定期,应及时采用纠斜措施。
1.2.2 钻进与护壁
1.2.2.1 钻进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规定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碰到卵石、漂石、碎石、块石等类地层不合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冲击等方式钻进。
(2)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内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二重或三重管钻进取样。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对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外径75mm的双层岩芯管钻头。
(4)在湿陷性黄土中应采用螺旋钻头钻进,亦可采用薄壁钻头锤击钻进。操作应符合“分段钻进、逐次缩减、坚持清孔”的原则。
1.2.2.2 对也许坍塌的地层应采用钻孔护壁措施。在浅部填土及其它松散土层中可采用套管护壁。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粘性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在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浆液护壁。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用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1.2.2.3 钻进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能通过钻头向孔底通气通水,防止孔底土层由于负压、管涌而受到扰动破坏。
1.2.2.4 预计采用原状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钻孔,应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及其它相应的测试标准的规定钻进。
1.2.3 采用鉴别土样及岩芯
1.2.3.1 在土层中采用螺旋钻头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
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在重要持力层中或重点研究部位,回次进尺不宜超过0.5m,并应满足鉴别厚度小至20cm的薄层的规定。
1.2.3.2 在水下粉土、砂土层中钻进,当土样不易带上地面时,可用对分式取样器或标准贯入器间断取样,其间距不得大于1.0m。
取样段之间则用无岩芯钻进方式通过,亦可采用无泵反循环方式用单层岩芯管回转钻进并连续取芯。
1.2.3.3 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在软质岩层中不得超过2.0m。岩芯采用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芯采用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芯采用率不宜小于65%。
对需要重点研究的破碎带、滑动带,尚应根据工程规定提高取芯率,必要时尚应进行定向连续取芯。
1.2.3.4 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据均应丈量获取,累计量测允许误差为±5cm。
1.2.4 地下水观测
1.2.4.1 钻进中碰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为测得单个含水层的静止水位,对砂类土停钻时间不少于30min;对粉土不少于1h;对粘性土层不少于24h。并应在所有钻孔结束后,同一天内量测各孔的静止水位。水位量测可使用测水钟或电测水位计。水位允许误差为±1.0cm。
1.2.4.2 钻孔深度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含水层,且钻探任务书规定分层量测水位时,在钻穿第一含水层并进行静止水位观测之后,应采用套管隔水,抽干孔内存水,变径钻进,再对下一含水层进行水位观测。
1.2.4.3 因采用泥浆护壁影响地下水位观测时,可在场地范围内此外布置若干专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这些钻孔可改用套管护壁。
1.3 量尺记录
1.3.1 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以及全风化或强风化地层,每回次钻进0.5米左右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米,中档风化~未风化岩石回次进尺不宜超过2.0米,每回次记录一次。当出现变层时,应准确记录分层界线。
1.3.2 回转钻进进尺控制可采用机上余尺法,任一时刻孔底深度D用下式计算:
D=S-L-H …………………………… ①
式中 S—钻具总长(m),涉及机上钻杆、钻杆、钻头(或取土器、标贯器)和各种接头的长度总和;
L—机台高,孔口表面至钻机转盘顶面的垂直距离(m);
H—机上余尺,钻机转盘顶面至机上钻杆顶端的距离(m)。
1.3.3 冲击钻进进尺深度控制可采用刻度标记法。从钻头开始,在吊锤及钢丝绳上,自下而上每隔0.5米用粉笔或其他标记物做出明显连续的标记。起钻前,量测孔口至地面以上第一个标记线的距离,当次孔底深度等于累计标记线尺寸减去该距离。
1.3.4 每回次起钻之前,必须量测机上余尺或刻度距离,以便随时掌握当次的孔底深度;假如某一回次深度内发生变层,则变层界线为孔底深度减钻头底端至变层部位的高度。记录分层界线精度规定误差不超过0.1米,对于土层中的夹层,当厚度大于0.5米时,应单独分层。
1.4 取样和测试
1.4.1 为取得高质量的土试样,应根据钻进地层,使用适合的钻进方法和取土器。在取样之前,认真检查刃口的完整性,铁皮(塑料筒)安装牢固到位。国内目前常用的取土器的规格及性能见表1。
1.4.2 对黄土类土,土样直径不应小于120mm,其他类别的土样不小于108 mm。采用冲击钻进时,取样前宜使用120 mm取土器进行清孔,并保持孔底干净,残留的虚土厚度不应大于5 mm。
从钻孔(探井)内取出的原状土样,应即刻封存;可以及时(当天或次日)送达实验室的土样可用胶带封存,否则应使用蜡封。封土时注意将填写完整的土试样标签粘贴在取土筒的侧面(避开取土筒的闭合缝),笔迹上端为土样的上方。同时在描述登记表右侧栏中填写土样编号和取土深度,如有其他情况,可在备注栏中标出。
在土样的存放和运送过程中,要注意防晒、防冻、防摔、防振、防上下颠倒。
表1.3
取土器类型
面积比
Ar(%)
合用地层
土试样质量等级
备 注
厚壁取土器
≤30
黏性土、粉土、砂土
Ⅱ~Ⅲ
取土时宜重锤少击
中厚壁取土器
10~20
Ⅱ~Ⅲ
薄壁取土器(敞口式、固定活塞式)
≤10
黏性土、粉土
Ⅰ~Ⅱ
回转式二重管取土器
黏性土、粉土、粉细砂
Ⅰ~Ⅱ
标准贯入器
黏性土、粉土、砂土
Ⅲ~Ⅳ
重要用于采用保湿土样或扰动砂样
钻头
Ⅳ
注:1.面积比Ar是反映取土器质量性能的指标;Ar=取土器最大截面和土样截面之差与土样截面的比值;
2.土试样质量等级按所取土样的扰动限度划分。Ⅰ级—不扰动;Ⅱ级—轻微扰动;Ⅲ级—显著扰动;Ⅳ级—完全扰动。
砂层中的扰动样可用土样筒或塑料袋保存,选择样品时要注意试样的代表性,可采用四分法采样,每件试样数量不宜少于2kg(标贯样品除外)。
岩石试样可在钻探岩芯中选取,要注意样品在所属地层中的代表性,一般应取自层位的中上部;以抗压实验为重要目的的样品,每件不得少于3块(段),直径不小于89mm,高度不小于直径的二倍。对软质岩和极软岩试样,应及时进行蜡封,以防止软化崩解。
1.4.3 钻探中的测试项目重要涉及标准贯入实验和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实验,实验的结果应单独填写在专用的登记表中。实验时地面以上余尺不宜超过1.50m,每次实验前,认真检查标贯器刃口或圆锥探头锥尖,如发现卷刃、崩口或变形,应及时更换。
标准贯入实验时,孔内虚土厚度不得超过10cm,从孔底深度算起,先预打0.15m,然后分三次分别记录0.10m的锤击数,并记录下该次实验的钻杆长度(涉及标贯器)。实验完毕后,描述员应将标贯器打开,认真观测标贯器内样品的属性特性,在登记表中作出相应的描述。当技术规定需要鉴定液化时,应对标贯器中有效的样品进行编录保存,与其它样品一并送实验室进行筛分(颗分)实验。
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实验应连续贯入,并用手扶正以保持探杆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宜保持在15~30击/分钟。现场记录内容涉及:钻杆长度,打击击数,地下水位(水下实验时)。打击击数记录可选用下列二种记录方式中的一种:对于较难贯入的碎石土和密实的砂土,可采用0.10m为一记录单位;中密~松散的砂土,宜采用一阵击的记录方式,一般情况下,取5击为一阵击,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按②式换算成0.10m贯入量的锤击数N63.5
N63.5=10*n/△s …………………………… ②
式中 n—一阵击的锤击数(击)
△ s—一阵击的贯入量(cm)
1.5 地下水试样的采集
钻探过程中揭露出地下水,应及时记录初见水位,终孔后对钻孔加以保护,在24小时后量测记录地下水位。如存在多层地下水时,要采用隔水措施,分层测量地下水位。
当技术规定中有采用水样项目时,一般场地取水样数量不少于2件,建筑群不宜少于3件。取水容器应使用相同水质的水清洗干净,一件水样按二瓶分装,每瓶不少于500毫升,在其中的一瓶中投放2~3克大理石粉。贴上标签密封后,24小时内送实验室。
1.6 探井
本规程中的探井涉及探井、探坑、探槽等由人工或使用机械挖掘完毕的勘探点。探井的描述由技术负责人或描述员在井内完毕,遵循先描述后取样的工作顺序,用皮尺自上而下量测各层位界线,直接观测并记录下土层性状和原位特性,描述完毕后,有选择地在井壁上采用具有代表性的Ⅰ级土样,土样可采用大块状,用胶带缠封后即刻送实验室,假如不能保证送验时间,应使用土样筒封存;每件土样数量依实验项目而定。一般不少于2筒;
探井描述和取样完毕,并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当探井处在基础影响范围内时,需分层回填夯实。
人工挖掘探井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井下人员要佩带安全帽,在砂土、碎石土等松散地层挖掘时,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米,否则,应采用护壁措施。2 岩石
2.1 一般规定
2.1.1 岩石钻进时应选用适宜的钻头和钻进工艺,以提高岩芯的采用率。除2.2节记录内容外,尚应描述以下现场钻探反映:钻进难易限度和进尺的快慢,是否漏水及循环水的返水情况,钻进的平稳性;使用的钻头规格,套管口径及下置深度等。
2.1.2 岩石中钻进每回次描述一次,对软岩和极软岩以及强风化、全风化的各类岩石,每回次进尺不得超过1.0m,并进行标准贯入实验;在可溶岩地层中,当在预计的深度内发现岩溶时,应钻入岩溶以下完整岩石3.0m。
2.2 岩石的鉴定与描述
钻探中对岩石的描述信息,重要从取出的岩芯中获取,辅以区域资料的收集和钻探场地周边的踏勘调查结果。对于不同的岩石,描述记录的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情况下,岩石描述的内容有:地质年代;地质名称(岩性);颜色;风化限度;坚硬限度;重要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要重点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限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限度。
2.2.1 地质年代:指岩石形成时所属的地质时期,划分的限度可根据了解的区域资料情况酌情掌握。如古生界(代)、二叠系(纪)、燕山期、寒武系(纪)徐庄组等。该项内容记在描述登记表左侧成因年代栏中,不属于必须记录的项目,如描述员缺少区域资料时,也可以空缺。
2.2.2地质名称:专指岩石的野外定名,根据岩芯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等特性拟定。例如石英砂岩、安山岩、斜长角闪片麻岩、花岗岩等,记录在岩土名称一栏。
2.2.3 颜色:指新鲜岩石断口处的颜色,如紫红色、深灰色等;如为中性非均一颜色,按次要色在前,主色在后的排列描述,如灰白色、黄褐色等。
2.2.4 风化限度:岩石的风化限度一般划分为六个等级,未风化、微风化、中档风化、强风化、全风化、残积土,国内有的系统分级略有不同。划分岩石风化限度的测试实验指标是波速比Kv和风化系数Kf。野外鉴定标准如下表:2.2-1。
表2.2-1
风化限度
野 外 特 征
波速比Kv
风化系数Kf
未风化
岩质新鲜,偶见风化迹象
0.9~1.0
0.9~1.0
微风化
结构构造基本未变化,锤击声脆,有很少量风化裂隙,节理面有铁质渲染或略有变色
0.8~0.9
0.8~0.9
中档风化
矿物成分基本未变,结构部分破坏,在节理面可见次生矿物。风化裂隙发育,岩芯锤击声较脆,用镐难挖掘,劈石钻冲击不进尺,岩芯钻方可钻进
0.6~0.8
0.4~0.8
强风化
结构大部分破坏,风化裂隙很发育,成分除石英外基本蚀变成次生矿物,岩芯用手可掰断或捏碎,锤击声哑,用镐可挖,干钻不易钻进
0.4~0.6
<0.4
全风化
结构基本破坏,但尚可辨认,无完整岩芯,用手可捏碎,有残余结构强度,用镐可挖,干钻可钻进
0.2~0.4
残积土
结构所有破坏,已风化成土状,锹镐易挖掘,干钻可钻进,具有塑性
<0.2
注:1.波速比Kv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度之比;
2.风化系数Kf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3.花岗岩类岩石可用标贯击数划分:N≥50为强风化;50>N≥30为全风化;N<30为
残积土。
2.2.5 坚硬限度:反映岩石的岩性、结构、矿物及胶结成分、风化限度的一个综合性特性,共分为5个等级,野外定性鉴定参见表:2.2-2。
表2.2-2
坚硬限度等级
岩芯定性鉴定
代表性岩石
硬质岩
坚硬岩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敲击时震手,难以击碎,基本无吸水反映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砂岩等
较硬岩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弹,敲击稍觉震手,击碎较难,有轻微吸水反映
1) 微风化的坚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软质岩
较软岩
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较容易击碎,泡水后用指甲可刻出引痕
1)中档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软岩
锤击声哑,无回弹,敲击处有凹痕,易击碎,泡水后用手可掰开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中档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砂岩、泥质砂岩等
极软岩
锤击声哑,无回弹,敲击处有较深凹痕,手可捏碎,泡水后可捏成团
1)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 各种半成岩
2.2.6 完整性:是对岩体完整限度的定性描述,重要取决于岩体中各类结构面的发育限度。可描述为5个等级: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在现场钻探时,重要视岩芯的完整性,参照岩石质量指标RQD而定。
2.2.7 岩石坚硬限度、岩体完整限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应分别按表3.2.21~表3.2.23 执行。
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执行。 2 当岩体整限度为极破碎时可不进行坚硬限度分类。
2.2.8 当缺少有关实验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 表A.0.1 和表A.0.2 划分岩石的坚硬限度和完整限度。岩石风化限度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A 表A.0.3 执行。
2.2.9 当软化系数等于或小于0.75 时,应定为软化岩石: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特殊结构或特殊性质时,应定为特殊性岩石,如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盐渍化岩石等。
2.2.10 岩体的描述应涉及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面的描述涉及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限度、延展情况、闭合限度、粗糙限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
2 )结构体的描述涉及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
3 )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3.2.6 执行。
2.2.11 对地下洞室和边坡工程,尚应拟定岩体的结构类型。岩体结构类型的划分应按本规范附录A 表A.0.4 执行。
2.2.12 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级和V级的岩体,鉴定和描述除按本规范第6.5条~第6.7条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软岩和极软岩,应注意是否具有可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
2) 对极破碎岩体,应说明破碎的因素,如断层、全风化等;
3) 开挖后是否有进一步风化的特性;
岩石质量指标RQD(Rock Quality Designation)是用75mm口径金刚石钻头,每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或等于10cm的岩芯段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用百分数表达。该项指标在现场取芯后用尺实际量测计算得出,记录在岩土特性一栏中。量测时必须严格区别岩石自然断裂和由钻进及取芯操作引起的断裂,新鲜的不规则的断裂面应忽略不计,断块纳入完整岩芯的长度中计数。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 90)、较差的(RQD=50 75)、差的(RQD=25 50)和极差的(RQD<25)。
2.2.13 结构、构造:岩石的结构和构造受成因类型所控制,现场描述时可观测岩芯断口处的特性而定。常见岩石的结构、构造参见附录4。
3 碎石土
3.1 一般规定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为碎石土。野外描述的内容有:名称,成因类型,颜色,密实度,颗粒形状,颗粒级配及百分含量,充填物的性质及充填限度,颗粒的风化限度,假如是在探井中,尚应描述碎石土的结构等。
3.2碎石土的鉴定与描述
3.2.1 名称:钻探时对所取出的样品进行目测或尺量,必要时可用称重器械称重,视其粒组含量、重量比例和形状,按由大到小的累计含量,以最先符合者拟定其名称。其分类标准参见下表:3.2-1。
表3.2-1
碎石土名称
颗粒形状
粒组含量
漂石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
块石
棱角形为主
卵石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
碎石
棱角形为主
圆砾
圆形或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
角砾
棱角形为主
注:泥浆钻进时,样品中的粒组含量要考虑水循环过程中较细颗粒的损失。
3.2.2 成因类型:碎石土的成因重要有:冲积、洪积、冰(水)积、崩积、坡积、残积等。在不容易单独划分时,亦可描述为复合类型成因,如冲洪积、残坡积等。野外鉴定重要根据钻探样品的磨圆度和母岩成分,并参考勘探点所处的地貌单元部位综合拟定。一般情况下,冲洪积成因的碎石土,通过水流的冲刷和搬运,都有一定限度的磨圆,以圆形、亚圆形为主;坡积碎石磨圆度较差,多呈次棱角状或棱角状;残积碎石则所有为棱角状。此外,从碎石土的岩石成分上判断,冲洪积碎石通过长距离的搬运,成分比较混杂,包含多种不同的岩性,坡积碎石岩性与附近山体岩性相同,而残积碎石与下伏母岩成分完全一致。
3.2.3 颜色:碎石土由于岩性不一,充填物成分混杂,有时往往不容易拟定出特性颜色。在此情况下,应描述其最具有代表性的颜色。假如颜色杂乱难以分辨,可描述为杂色。
3.2.4 密实度:在工程意义上,密实度是碎石土最重要的特性之一。按松散、中密、密实三档描述。现场鉴别可从可钻性(可挖性)和样品骨架颗粒总质量两方面判断。假如钻探过程中同时进行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应结合打击击数综合拟定。见下表:3.2-2。
表:3.2-2
密实度
骨架颗粒
可钻性
可挖性
N63.5(击)
N120(击)
松散
骨架颗粒质量小于总质量的60%,排列混乱,大部分不接触
钻进较容易,钻杆稍有跳动,孔壁易坍塌
锹可以挖掘,井壁易坍塌,从井壁取出大颗粒后,立即塌落
≤10
≤6
中密
骨架颗粒质量等于总质量的60~70%,呈交错排列,大部分接触
钻进较困难,钻杆、吊锤跳动不剧烈,偶有坍塌现象
锹镐可以挖掘,井壁有掉块现象,从井壁取出大颗粒处,能保持凹面形状
10<N63.5≤20
6<N120
≤11
密实
骨架颗粒质量大于总质量的70%,呈交错排列,连续接触
钻进困难,钻杆、吊锤跳动剧烈,井壁较稳定
锹镐挖掘困难,用撬棍方能松动,井壁稳定
>20
>11
注 :N63.5 和N120均为修正后的击数。
3.2.5 颗粒级配:碎石土的颗粒级配是指其构成的粒径大小及各种粒径土的搭配关系。野外描述可划分为:级配良好,级配一般,级配不良三个档次。在钻探中对取得的样品颗粒构成进行目测,(在探井中可直接观测井壁上土中各不同粒组的分布情况),当粒径大小极不均匀,颗粒尺寸的范围很大且存在大量中间尺寸的颗粒时,鉴定为级配良好;当在观测对象中某一尺寸的颗粒占绝对优势(级配均匀),或颗粒尺寸在一个范围内,但缺少某些尺寸的颗粒(不连续级配),可定为级配不良;介于两者之间时,描述为级配一般。
与颗粒级配相相应,描述中尚应记录出碎石土的一般粒径和最大粒径(可用范围值表达,单位:mm)。
3.2.6颗粒形状:按四种类型划分,见表:3.2-3。
表:3.2-3
颗粒形状
野 外 目 测 印 象
圆形
棱角已经所有磨平,表面圆滑
亚圆形
棱角基本磨掉,但仍隐约可见
次棱角状
角已磨蚀掉,无锋利角,但棱角仍清楚
棱角状
棱角锋利,明显突出
3.2.7 母岩成分及风化限度:母岩成分是指与其定名相相应的颗粒岩性,当母岩成分混杂时,应描述其重要成分和次要成分;风化限度专指构成碎石土骨架颗粒的风化状态,共分为五档。上述两项鉴定标准详见第二章的有关规定。
3.2.8 充填物的性质及充填限度:碎石土中充填物情况记录在现场登记表的“其它性质”一栏,当充填物为砂土时,应描述其填充限度(完全充填,不完全充填);假如充填物为黏性土或粉土,描述其状态或湿度以及其它特殊性质。当充填物含量小于5%时,可用少量表达,否则要按各类填充物所占重量估计其百分含量。
3.2.9 碎石土的结构、构造:该项内容在钻探时无法鉴定,假如是在探井(槽、坑)中,或是对野外的天然露头进行描述,可参照表:3.2-4进行鉴定。
表:3.2-4
结构
松散结构
颗粒之间大部分没有互相接触,存在空隙或孔洞;位置不稳定,在震动力作用下容易错位,颗粒多呈棱角状,表面粗糙(相称于松散~稍密)
紧密结构
颗粒之间接触点多,形状大多呈圆形或亚圆形;粒间无孔洞,震动时不错位(相称于中密~密实)
构造
块状构造
粗颗粒为主,彼此之间直接接触,非接触面之间被细颗粒充填,透水性较强
斑状构造
以细颗粒为主,粗颗粒被包裹其中
层状构造
具有水平层理、波状层理或斜层理
4 砂土
4.1 一般规定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小于0.075mm(或0.1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的土为砂土。野外特性呈散粒状,无塑性。按其粒组含量可分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粉砂五个类别,以累计含量从大到小最先符合者拟定,见下表:4.1-1。
表:4.1-1
砂土名称
粒组含量(%)
现场鉴定
砾砂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25~50%
1/4以上颗粒比高粱粒大
粗砂
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1/2以上颗粒比小米粒大
中砂
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1/2以上颗粒比砂糖粒大
细砂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85%
4/5以上颗粒与粗玉米粉相似
粉砂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颗粒粗细与小米粉相似
砂土野外描述的重要项目有:名称,颜色,湿度,密实度,矿物成分,颗粒形状和颗粒级配以及包含物等。
4.2 砂土描述
4.2.1 颜色:单一颜色的砂土不常见,复合颜色按主色在后次要颜色在前的顺序描述,如灰白色、褐黄色等。
4.2.2 湿度:砂土湿度分为干、稍湿、很湿、饱和四档,现场鉴定可参照表:4.2-1所列特性描述。
表:4.2-1
湿度
野外特性
砾砂
粗砂
中砂
细砂
粉砂
干
松散干燥,手摸时感不到潮湿,多分布于表层。
稍湿
呈松散状,手摸时可感到潮湿。
很湿
颗粒松散,手摸有湿感,加水吸取快
颗粒松散 ,手摸有湿感,放在纸上能浸湿,加水吸取快
颗粒基本松散 ,手握有湿感,放在纸上浸湿较快,表面留有水印,加水吸取较慢
颗粒稍能粘结,手握有湿感,可勉强成团,稍碰即散,放在纸上浸湿不久,表面有水印,加水吸取慢
颗粒能粘结,手握有湿感,可成团,稍碰即散,表面有显著水印,加水吸取很慢
饱和
水可以从颗粒之间孔隙中自由流动,水位以下砂土均为饱和状。
4.2.3密实度:砂土密实度分为四档,现场描述可参照钻探(挖掘)的难易限度,结合标准贯入实验击数鉴定。见表:4.2-2
表:4.2-2
密实度
标准贯入实验击数
野外特性
松散
N≤10
钻井时容易塌孔,涌砂严重,需下套管方可钻进,挖井需要支撑才干保持井壁稳定。锹挖容易,用手亦可挖动
稍密
10<N≤15
用管钻容易钻进,有时有涌砂现象,用锹可以自然挖掘,探井不能挖成梯坎,井壁不稳定,有塌垮现象
中密
15<N≤30
冲击回转钻机皆可,但比密实的砂土进尺稍快一些,用锹挖掘时,需要用脚施压,井壁比较稳定
密实
N>30
冲击钻进困难,加压回转钻进缓慢,挖井有时需要用镐,井壁稳定
注 :N为未修正的实测击数。
4.2.4 矿物成分:构成砂土颗粒的矿物成分比较复杂,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抗风化能力,多以石英、长石或角闪石等为主。描述时应记录其重要及次要矿物成分,如重要由石英组成,暗色矿物次之;或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云母次之。
4.2.5颗粒形状:砂土颗粒的表形特性,与抗剪强度和密实度相关。现场描述时可目测颗粒的形态,如棱角状,次棱角状,片状或不规则状等,进行简要的记述。
3.2.6颗粒级配:可参照3.2.5节执行。
3.2.7 包含物:当砂土中包具有粘性土、粉土或碎石土等其他成分时,应对包含物成分及特性进行描述,并估计其百分含量(重量比),对其中的碎石土,尚应描述粒径的大小。
5. 粉土
5.1 一般规定
粉土为塑性指数≤10且粒径大于0.075mm的粒径含量不超过50%的土,其性质介于砂土和粘性土之间。正常沉积的粉土构成以粉粒(0.075~0.005mm)为主,亲水性较差。有时,也会碰到颗粒构成中具有较多砂粒(>0.075 mm)同时混有一定数量的黏粒(<0.005mm的土,其室内定名也符合粉土的标准;这两类粉土工程性质有差别,描述中在“其他性质”一栏中应进行相应的纪录。
粉土的野外描述内容涉及:颜色,湿度,密实度,包含物(均匀性),摇振反映,光泽反映,干强度,韧性等。
5.2 粉土描述
5.2.1 颜色:参照4.2.1条执行。
5.2.2 湿度:粉土的湿度野外描述可划分为四档(GB50021-2023中划分三档),稍湿,湿,很湿,饱和。室内土工实验按含水量指标拟定,现场描述用手感结合目测鉴定。鉴定方法见表:5.2-1。
表:5.2-1
湿度
含水量(%)
野外特性
稍湿
w<20
受摸稍感到潮,手握能成团,但稍碰即散
湿
20≤w≤30
手摸可感到潮湿,手握成团但不易碰散,放在纸上可留下明显水印
很湿
w>30
手摸有明显湿感,手摇可成饼状,放在纸上不久浸出水印
饱和
地下水位以下的粉土
5.2.3 密实度:是反映粉土密实限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可划分三档描述:稍密、中密、密实。定量评价按土工实验的孔隙比拟定,现场鉴定按照钻进难易限度以及孔(井)壁的稳定性估算。见表:5.2-2
表:5.2-2
密实度
孔隙比
鉴别特性
稍密
e>0.9
冲击钻进进尺不久,回转钻进不加压即可钻入,孔壁有事会坍塌,用锹挖掘容易,用手亦可挖动
中密
0.75≤e≤0.9
钻进进尺较快,孔壁比较稳定,普通取土器取样需打击多次,用锹挖掘时需要加压
密实
e<0.75
冲击钻进进尺较慢,干钻不易进尺,孔壁稳定,用锹挖掘困难,有时需用镐
5.2.4 包含物:当粉土的颗粒构成以粉粒为主,不具有其他成分时,可描述为土质均匀;当土中的包含物如钙质结核、砂粒、碎石土颗粒、有机质成分等含量少于5%时,宜定为土质较均匀;超过5%时可定为土质不均匀,并按目测结果估计百分含量,将包含物名称及含量等特性纪录在“其他性质”一栏。
5.2.5 土的现场简易鉴定:涉及摇振反映、光泽反映、干强度和韧性四项,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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