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 理 协 议 书甲方:乙方: 第一条 定 义本协议对下述名词均赋予定义:一、“约定产品”指 生产的 等系列产品。二、“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的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三、“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的技术征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征询均为无偿服务。四、“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导致的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的不符的问题。五、“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的营销活动。六、“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七、“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的代理商、经销商。第二条 委 托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的 地区代理商。二、本协议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代理价格
2、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 块。三、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四、为了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付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完毕销售约定产品的数量后,自动转为货款;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毕约定数量的销售,此款将不予退还。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权利、交易和付款条款一、义务 1、甲方 (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资质齐全的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 (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3)协助代理商开辟市场,以及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4)根据接到的代理商销售协议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货。(5)
3、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信息。(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2、乙方(1)对的介绍甲方公司、产品,以建立有规模的长期的竞争优势。(2)要与甲方交流所有的市场活动并参与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3)建立售后服务的网络体系。(4)在协议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5)有权坚持约定好的交易代理方式。二、权利1、甲方(1)有权规定乙方全力向其客户推广甲方的产品。(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毕规定的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4)有权规定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2、
4、乙方(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2)有权规定甲方提供约定产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3)对有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乙方有权维护、更换。(4)乙方为地区代理商,本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三、销售政策此协议书原则上用于直接销售协议。在协议地区视同甲方批准的前提下,代理已得到授权,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客户。若客户对销售的项目有特殊规定,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价格、交货日期和一些相关事项以前,乙方与客户签署协议的责任自行承担。1、一般原则(1)甲方按照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2)乙方对客户签订协议,并负责对客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由乙方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5、。(3)所有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传真,送发给甲方。2、付款及价格(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2)代理价格按照本协议的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执行。3、产品定单:在乙方与客户签订销售协议3天内,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以便与甲方及时供货。4、售后服务: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5、甲方应以正式的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表达对乙方订货给予确认,同时告知供货时间,一般情况下所订产品的供货期30个工作日。6、代理协议签订前,甲方对已签订协议但未完毕的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订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告知乙方。7、
6、在未征得甲方批准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区外进行销售。四、假如约定地区客户和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五、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实行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就约定产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协议,乙方需到甲方处备案。六、发货:甲方负责将货品运抵乙方在 地区的指定地点,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承担责任,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的索赔规定都必须在乙方收到货品后的七天内提出。七、报告乙方应当履行下列报告义务:1、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2、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可获得的证据及其它情况,当乙方和任何顾客,对乙方销
7、售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不能采用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3、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甲方提供设计、文本、图片等素材资料,并协助乙方制作完毕。4、甲方负责定期召开代理商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八、乙方不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的其它家产品。九、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十、价格政策及管理1、乙方参与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甲方从产品推广、树立品牌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的,低于代理价格的销售价格必须由甲方拟定。2、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的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
8、将视乙方违规情况,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并予以承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十一、市场宣传政策及支持1、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的宣传时,所有公司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使用授权名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并明确表白与甲方的关系,不得误导用户。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应向用户对的介绍甲方产品的性能。3、如需参与与推广约定产品有关的行业会议及展会,应提前告知甲方,假如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活动,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一、本协议期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以通过向乙方发出
9、书面告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协议。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所有或大部分业务。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三、在终止协议的告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可以完毕已有的订货,可以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四、在规定终止的告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
10、管理。五、终止的效力。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补偿的请求权(涉及利益及信誉损失)。第五条 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利益、责任,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他处置。所有与约定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无论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乙方都不能对上述
11、甲方权利、财产,规定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财产相通、类似、模仿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规定注册。第六条 告知一、任何须须的告知都应用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二、任何邮件告知书投递五天以后,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传真、电子邮件告知一旦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第七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一、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二、法院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三、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第八条 协议的完整性及修改一、本协议将代替与乙方有关的,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约定的协议和安排,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二、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的协议
12、关系,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三、本协议的条款根据使用法律规定无效时,无效条款将被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假如需要,也必须尽也许地依据协议的精神修改无效条款。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一、 未尽事宜,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二、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三、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附件:1、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2、建议销售价格表一份。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