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甲 方: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地 址:XXXX乙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和谐协商,就乙方在蚌埠市投资建设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公司名称: (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2项目建设内容: 。3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人民币。二、项目用地4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亩(以实际出让为准)。5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该项目为 用地,出让期限 年,产业类型为 。6取得方式:乙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依法受让上述项目
2、用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7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的总额、期限和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三、项目建设8建设工期:建设工期 月,项目须在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于 年 月 日前所有竣工投产,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但因甲方交付土地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延迟,乙方建设期限相应顺延。如分期建设的,最多不能超过三期,实行分期开工、分期供地。本项目分 期建设。第一期:投资 万元人民币,本期供地 亩。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工期 月,于 年 月 日前竣工投产。第二期:投资 万元人民币,本期供地 亩。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工期 月,于 年 月 日前竣工
3、投产。第三期:投资 万元人民币,本期供地 亩。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建设工期 月,于 年 月 日前竣工投产。9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拟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10规划指标:乙方按照通过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并承诺本项目的各项建设指标均符合蚌埠市的有关规定。11销售规模:乙方承诺项目所有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度可实现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分期建设的,第一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度可实现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第二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度可实现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
4、 万元人民币;第三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度可实现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12税收奉献:乙方承诺项目所有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入库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亩。分期建设的,第一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入库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亩;第二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入库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亩;第三期竣工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年入库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亩。四、项目公司1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日内在蚌埠高新区全资/控股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不低于 %。14乙方保证项目公司的出资协
5、议、公司章程、融资文献以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在所有实质性条款方面与本协议保持一致。15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批准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应在其成立之日起的 日内向甲方出具批准承继乙方在本协议中所有权利义务的书面承诺,但乙方仍应对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法律文献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16乙方保证在本项目实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或注销项目公司。17. 乙方保证项目投产后在蚌埠经营期不少于 年。五、甲方权利义务18甲方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对乙方实行本协议的具体行为进行监督。19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不违反公开出让相关规定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项目内容和建设条件,在 年 月 日前对外公开出让本项目用地。20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批准在本协议签订后,为公司指定项目帮办员,协助公司办理项目注册、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开、竣工及投产前的一切手续。21其他约定: 无 。六、乙方权利义务22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有关的优惠政策。23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毕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24项目投产后,销售规模和税收奉献满足本协议规定的规定。25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
7、,保证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规定。26乙方承诺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27其他约定: 无 。七、优惠政策28甲乙双方约定的优惠政策: 。29若国家和省对财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影响本协议中优惠政策的实行,甲、乙双方可再行商定有关优惠政策。八、布局调整30乙方已充足了解蚌埠市政府有关产业投资项目空间布局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承诺接受蚌埠市发改委关于投资项目布局调整的有关决定。31若本项目涉及有关县、区、开发区之间布局调整的,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以协议方式终止,相关权利义务由承接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协议原则和重要条
8、款与乙方另行签定。九、违约责任3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准时交付土地的,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3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道路等基础设施未建成导致乙方开工迟延的,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34乙方为实行本项目而成立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履行。(1)至约定的最后期限,项目公司仍未注册成立的;(2)至约定的最后期限,注册资金未按约到位的;(3)项目公司签订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在实质性条款方面与本协议不一致的,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4)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未能书面承诺承继乙方在本协议中所有权利义务的;(5)未经甲方书面批准,项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注销公司
9、的。35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限度部分取消或所有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收回项目用地或者解除协议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建设工期、建设进度的,甲方可以 。(2)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规划指标的,甲方可以 。(3)乙方未实现协议约定的投资总额的,甲方可以 。(4)乙方未实现协议约定的销售规模的,甲方可以 。(5)乙方未实现协议约定的税收奉献的,甲方可以 。(6)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达成经营年限,甲方可以 。如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之一的,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按协议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6乙方擅自改变项目性质或土地用途的,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解除本协
10、议,并有权规定乙方给予经济补偿。37乙方若导致土地闲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且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转让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38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由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由甲方按评估价予以收购,或由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依法对公司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款项扣除乙方(含项目公司)违约补偿后归乙方所有。十、权利的放弃及转让39本协议签订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批准,不得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十一、不可抗力40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导致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
11、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用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导致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十二、情势变化41因发生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公共利益需要等重大情势变化,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履行协议,该种解除或终止履行将不构成违约,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十三、协议签订地42本协议签订地为蚌埠市。十四、合用法律43本协议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十五、保密责任44甲乙双方应对项目涉及的文献资料、数据及本协议条款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批准,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开。十六、争议的解决4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申请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附则4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7本协议和附件共 页整,以中文书写为准。48必要时本协议和附件的部分条款将写入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中。4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0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