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规章制度协议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二百零五条 为加强经济协议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协议一律合用本制度。第二百零七条 经济协议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协议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协议、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协议管理工作。第二节 经济协议的签订第二百零八条 签订经济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
2、策及有关规定。第二百零九条 对外签订经济协议,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第二百一十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协议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涉及: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被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协议,保证所签协议有效、有利。第二百一十一条 签订经济协议,必须贯彻“平等互利
3、、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二百一十二条 签订经济协议,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第二百一十三条 经济协议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协议文本。第二百一十四条 协议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协议内容应注意的重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规定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
4、等;馐、运送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协议有效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条 签订经济协议,除协议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协议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一十六条 签订购货协议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也许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协议应
5、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公司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第二百一十七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协议,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协议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第三节 经济协议的审查批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经济协议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二百一十九 条 经济协议审批权限如下:1.下属公司、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协议,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公司领导审批。2.下列协议由总经理或
6、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协议; 重大涉外协议。3.下列协议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协议。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协议由董事会审批。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协议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协议;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公司规定提供法律帮助的协议。法律顾问室重要负责审查协议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第二百二十条 经济协议审查的要点是:1.协议的合法性。涉及: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
7、、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协议的严密性。涉及:协议应具有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协议的可行性。涉及: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也许承担的风险;协议非正常履行时也许受到的经济损失。第二百二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协议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二百二十二条 经济协议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各公司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协议,应事先填写“经济协议签
8、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批准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公司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协议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协议,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告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协议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9、。第四节 经济协议的履行第二百二十三条 经济协议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协议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协议、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二百二十四条 协议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协议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协议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二百二十五条 各公司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协议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报告。否则,导致经济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节 经济协议的变更、解除 第二百二十六条 在经济协议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公司一方面
10、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协议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协议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百二十七条 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协议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二百二十八条 变列、解除经济协议,必须符合经济协议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二百二十九条 变理、解除协议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协
11、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百三十条 变更、解除经济协议,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涉及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第二百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协议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协议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批准的例外。第二百三十二条 因变更、解除协议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以 变更、解除协议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节 经济协议纠份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
12、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协议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解决。第二百三十五条 协议纠纷由签约公司负责解决。涉及内部几个公司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拟定一个公司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解决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协议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谐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责
13、任,并尽量采用补救措施,减少我 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百三十七条 各公司在解决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积极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抱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二百三十八条 法律顾问室解决协议纠纷的范围是: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2.经各公司解决解决不了的;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解决的。第二百三十九条 提请解决协议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协议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解决;由法律顾问室负责解决。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
14、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协议纠纷,经主管领导批准,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第二百四十条 协议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第二百四十一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解决的经济协议纠纷,有关公司必须积极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经济协议的文本(涉及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以及与协议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解决纠纷有关的材
15、料。第二百四十二条 对于经济协议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协议专用章。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公司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协议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解决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报告。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
16、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核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二百四十六条 协议纠纷解决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七节 经济协议的管理 第二百四十七条 本公司对经济协议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协议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第二百四十八条 本公司经济协议的二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协议签订、履行工作。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
17、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协议。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协议。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协议。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协议。第二百五十条 法律顾问室的重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协议;2.负责检查各类协议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协议负责把关,对下属公司审批的协议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4.负责考评各公司的协议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协议管理水平;5.配合各公司办理协
18、议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6.配合各公司解决协议纠纷;7.参与有关协议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属公司、公司协议管理的 重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本公司签订的协议;2.负责审查本公司签订的协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平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公司协议管理的实行细则,采用切实措施,搞好协议管理工作;5.负责修理本公司协议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协议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协议台帐的设立、记录、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第二百五十
19、二条 法人委托人的重要职责是: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协议,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悲观推诿;2.对所签订协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4.对所签协议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协议纠纷负责解决好或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协议的一切资料;协议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第二百五十三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2.业务工作好。熟
20、悉本职工作,可以良好地完毕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长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协议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立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拟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第二百五十五条 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重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消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第二百
21、五十六条 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别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百五十七条 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公司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第二百五十八条 签订协议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公司对外签订协议所加盖的印章,除各公司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协议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 协议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第二百六十条 协议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第二百六十一条
22、协议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二百六十二条 公司各公司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协议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协议档案。每一份协议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反复或漏掉。每一份协议涉及协议正本、副本及附件,协议文本的签收记录,协议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涉及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2.建立协议管理台帐。各公司应根据协议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协议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公司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重要内容涉及:序号、协议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协议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3.填写“经济协议情况月报表”。各公司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