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业务自律承诺书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承诺如下: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告知等规定(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规定,设立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有开展做市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三、按规定在做市转让时间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连续发布买
2、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四、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各项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做市业务依法合规进行,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五、健全公司内部业务隔离制度,保证做市业务与推荐业务、证券投资征询、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上的严格分离。六、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运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以串通报价或互相买卖等方式制造异常价格波动,不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七、按规定建立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用技术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保证专用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营。八
3、、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异常情况解决机制和突发事件解决预案制度,对发生的重大业务风险、重大技术故障等也许引发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九、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文献,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规定。十、在开展做市业务过程中碰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进行解决。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维护市场运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