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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梁桥架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965969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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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12.1 混凝土梁桥架设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1. 构件吊装时,被吊构件上严禁有人和置物。2. 预制梁安装时,墩、台、支座垫石等部位的混凝土应达成设计强度。3. 构件接头和接缝处的连接钢筋、连接钢板的焊接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后,方可施工接头混凝土或砂浆。4.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接缝,宜浇筑快硬混凝土或砂浆,其强度不得低于构件设计强度。施工中应加强振捣和养护。5. 架梁设备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部分应设防雨罩;外露传动部件必须设防护装置。6. 预制梁移运、吊装时,混凝土和预应力孔道浆体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的吊装强度。设计

2、无规定期,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预应力孔道浆体强度不得低于20MPa。7. 使用定型架梁设备应遵守生产公司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非定型架梁设施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桥梁吊装过程中荷载的规定;组拼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并形成文献;在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8. 杆件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2) 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3) 焊接作业现场周边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用隔离措施。(4) 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

3、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5) 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6) 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7) 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规定。(8) 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9) 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10)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露天焊接时,应设挡风屏板。(11)

4、 焊接辐射区,有别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12) 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13) 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14) 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15) 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贯彻,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16) 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17) 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火热焊件

5、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18) 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过规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查。(19) 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20) 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用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规定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9. 分层分段安装构件时,应在先安装的构件已固定,且接头混凝土强度达成设计规定后,方可继续安装。设计无规定期,接头混凝土强度应达成

6、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继续安装。10. 桥梁吊装应使用起重机,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拟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用的挪移或保护措施。(2)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规定期,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解决,并经验收确认合格。(3)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23的规定。(4)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5)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

7、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6)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7)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解决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8) 现场配合吊梁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梁体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9) 吊梁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营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11. 在架梁过程中,起重机、运送车辆、大型构件等荷载需通过已安装或现浇梁时,必须进行验算,确认结

8、构安全,并形成文献。12. 在桥梁改、扩建工程中,架梁作业需占用现况桥面时,宜断绝交通;不需断绝交通施工时,桥面、道路通行部分的宽度应满足交通规定;作业区与通行道之间应设围挡、安全标志、警示灯;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疏导交通;施工前应与交通管理单位研究并制定疏导交通方案,经批准后实行。13. 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14.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风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

9、架梁作业。15. 用千斤顶顶升(卸落)构件时,必须配备保险垫木待顶升(卸落)高度符合规定期立即在构件下放入垫木,并经检查确认稳固后,方可落下构件,严禁用千斤顶长时间承重。16. 桥上施工采用外吊架临边防护时,边梁吊装前应在边梁上按施工设计规定组装临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组装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17. 在架梁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环境状况设作业区,并设护栏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值守,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18. 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2) 纤维吊索等应由有资质的公司生产,具有合格证。(3) 纤维绳

10、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4) 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5) 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6) 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等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7) 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合。(8) 纤维吊索等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9) 吊索等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10) 纤维绳索等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温度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合使用。(11) 人造纤维吊索等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

11、丙烯;天然纤维中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做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做吊索。(12) 各类纤维吊索等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严禁与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不可接触物质相接触,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13) 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 绳索捻距增大。2) 严重折弯或扭曲。3)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4) 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5)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6)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7) 绳被切割

12、、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8)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9)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10)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11) 端部配件和短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链环之间和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他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扭曲、严重锈蚀和积垢不能加以排除;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

13、口度比原尺寸增长10;卸扣不能闭锁。19. 使用卷扬机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卷扬机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2) 钢丝绳两侧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3) 卷扬机及其锚固系统应安装稳固,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4) 作业人员不得从张紧的钢丝绳上跨越,不得在起吊重物下穿行。20. 使用倒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倒链使用完毕应清洗干净,润滑保养后入库保管。(2) 重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3) 需将链葫芦拴挂在建(构)筑物上起重时,必须对承力结构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结构安全。(4) 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志,严禁超载;当气温在-10以下时,不得超过

14、额定重量的一半。(5) 拉动链条必须由一人均匀、慢速操作,并与链盘方向一致,不得斜拉猛拽。严禁人员站在倒链正下方操作。(6) 使用前应检查吊架、轮轴、吊钩、链条、链盘等部件,发现裂纹、变形、锈蚀、损伤、传动不灵活等,严禁使用。(7)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态,不符合规定应立即更换,防止制动失灵;齿轮应经常润滑保养。(8) 起重时应先慢拉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承力后,检查齿轮中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态,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21. 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2) 钢丝绳切断使用时,应在切断的两端进行防止松散的解决。

15、(3) 吊索具应由具有资质的公司生产,具有合格证,作业前应经试吊,确认合格。(4) 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5) 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6)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c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7) 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 扭转变形超过10。2)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长15。3)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4) 危险断面或钩颈产生塑性变形。5)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

16、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8)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2-24的规定:22. 使用千斤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油压式千斤顶应检查其活塞阀门和油箱中的油量,确认良好、油量充足,一旦发现漏油和机件故障,应立即更换检修,使用前应检查千斤顶的机件,确认完好、灵活,如发现丝杆、螺母出现裂纹应严禁使用。(2) 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明确分工,一台千斤顶顶升构件时必须掌握构件重心,防止倾倒;两台以上千斤顶顶升构件时,应选择规格型号一致的千斤顶,并保持受力均匀,顶升速度相同。(3) 作业时千斤顶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方,并应用垫木垫平,千斤顶与顶升构件之间应垫以木垫,所顶部位必须坚实。(4) 千斤顶必

17、须按规定的承重能力使用,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活塞等总高度的75,不得超载。(5) 千斤顶应放置在干燥和不受晒的地方,搬运时不得扔掷;油压千斤顶和油箱两者应拆开搬运。2.12.2 混凝土梁桥构件堆放与运送安全技术交底1. 构件运送前应根据其质量、外形尺寸选择适宜的运送车辆和吊装机械与专用工具。2. 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2) 构件堆放场地应设护栏,夜间应加设警示灯。(3) 堆放构件应根据构件受力情况、形状选择平放或立放。(4) 构件预留连接筋的端部应采用防止撞伤现场人员的措施。(5) 梁底垫木的断面尺寸应根据构件质量和地面承载能力拟定,长度不

18、得超过构件宽度的30cm。堆放T梁、工字梁、桁架梁等大型构件时,必须设斜撑。(6) 构件堆放高度应依构件形状、强度、地面耐压力和堆放稳定状况而定,且梁不得超过二层;板不得超过2m;垫木应放在吊点下,各层垫木的位置应在同一竖直线上,同一层垫木厚度应相等。3. 构件超高、超宽、超长、超重时,应制定专项运送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4. 大型构件运送前应踏勘运送路线,确认运送道路的承载力(含桥梁和地下设施)、宽度、转弯半径和穿越桥梁、隧道的净空与架空线路的净高满足运送规定。确认运送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25的规定。5. 构件运送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起重机应在车辆后方装卸

19、。(2) 装卸构件前,机、车均应制动。(3) 车辆、机械停置场地应平整、坚实。(4) 运送车辆和吊装机械,严禁超规定使用和超载。(5) 运送薄壁构件,应设专用固定架,采用竖立或微倾放置方式。(6) 构件运送时的支承点应与吊点位置在同一竖直线上,支承必须牢固。(7) 运载超高构件应配电工跟车,随带工具保护途中架空线路,保证运送安全。(8) 运送T梁、工梁、桁架梁等易倾覆的大型构件,必须用斜撑牢固地支撑在梁腹上。(9) 构件应对称、均匀地放置在运送车辆上,支承点和相邻构件间应放置橡胶垫等垫块。(10) 吊移构件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发现吊钩弯扭应矫正。吊绳夹角大于60时应设吊梁。(11) 构

20、件装车后应用紧线器紧固于车体上,长距离运送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营。(12) 现场用拖排、小平车移运T型、工字型梁时,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道路必须平整、坚实、直顺、坡缓;拖排、小平车应置于梁两端吊点区域,主梁两侧应设斜撑,且宜将梁与拖排、小平车摞牢,保持稳定。2.12.3 简支梁桥架设安全技术交底1. 使用龙门式吊梁车架梁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梁车起落梁时,前后两吊点升降速度应一致。(2) 吊梁车运梁时应设专人沿途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靠近。(3) 导梁推移过程和吊梁车在导梁上行驶时,导梁下应划定防护区,严禁人员入内。(4) 桥头

21、引道应填筑到与主梁顶面同高,引道与导梁或主梁接头处宜为坚实平整的砌筑结构。(5) 吊梁车运梁应慢速行驶。在导梁上行驶速度不宜大于5mmin,并及时纠偏,保持吊梁车在导梁轴线上行驶。(6) 导梁安装应平稳,导梁的节段连接采用栓接时,应采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替,安装后应检查、验收,确认合格。(7) 导梁结构应进行施工设计,经计算拟定,其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导梁长度不得小于梁跨的2倍另加5m10m引梁。2. 简支梁桥应根据现场条件,通航规定和河床情况,梁板外形尺寸、质量,桥梁宽度,桥墩高度,构件存放位置,施工季节和工期规定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架梁机械,制定合理的架设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22、施。3. 使用穿巷式架桥机架梁,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龙门吊上起重小车行走梁的端部应设限位装置。(2) 龙门吊吊梁和装拆作业区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3) 龙门吊暂停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闭操作室门窗。(4) 轨道应与导梁连接牢固;两条轨道轴线距离应符合规定;轨道接头应平顺,不得有错台。(5) 导梁宜在桥头引道上拼装,接头应连接牢固;就位后两列导梁顶面应水平、同高;就位后两列导梁轴线距离应符合规定。(6) 龙门吊宜在桥头引道拼装,拼装完毕后应进行检查,经试吊确认符合规定,并形成文献后,方可推移至架桥孔使用。(7) 龙门吊推移时应平稳,后配重抗

23、倾覆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就位后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并用缆风绳固定于桥墩两侧。(8) 拆除龙门吊应在桥头进行。拆除前必须切断电源。拆除龙门吊时底部应垫牢,顶部应设缆风绳,并采用临时连接措施。(9) 龙门吊吊梁在导梁上纵移时,起重小车应停在龙门架跨中;起重小车吊梁应垂直起落,不得斜拉;前后龙门吊应同步行驶;起重小车吊梁横移时,两龙门吊上的小车速度应一致。4. 使用汽车、轮胎、履带式起重机吊梁,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2)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3)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

24、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4)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规定期,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解决,并经验收确认合格。(5) 现场配合吊梁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梁体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6)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拟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用的挪移或保护措施。(7) 吊梁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营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

25、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8)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解决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9)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运送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26的规定。5. 模板、支架跨越铁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2) 列车通过时,严禁安装模板、支架和在铁路限界内作业。(3) 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必须依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拟定。(4) 模板、支架安装前,铁路管理单位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5) 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6) 铁路管理部门允许施工作

26、业的限界,应采用封闭措施,保持铁路正常运营和现场人员的安全。6. 模板、支架跨越道路、公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2) 施工期间应设专人随时检查支架和防护设施,确认符合方案规定。(3) 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4) 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应依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拟定,并设相应的防撞设施和安全标志。(5) 位于路面上的支架四周和路面边沿的支架靠路面一侧,必须设防护桩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必须设警示灯。2.12.4 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悬臂拼装安全技术交底1. 预制梁段起吊前应经检查,确认吊环符合规定、梁段上无浮置物件

27、。2. 预制梁段应平稳起吊,就位时不得碰撞已安装的梁段和其他作业设施。3. 桥墩两侧悬拼施工进度应一致,保持对称、平衡,不平衡偏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4. 预制梁段吊离运送工具后,运送工具应迅速撤出。运送工具撤出后方可继续起吊。5. 梁段拼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规定程序拆除拼装施工临时设施,拆除时不得碰撞梁体。6. 梁段拼装完毕后,明槽混凝土应由悬臂向根部对称浇筑。如有挂孔,应在挂梁架设完毕后立即浇筑明槽混凝土。7. 梁段拼装过程中,应按挠度控制设计的规定控制梁段安装高程,随时检测、随时调整,确认符合允许误差规定。8. 悬臂梁的挂孔架设中,移运挂孔预制梁需通过悬臂端时,应对悬臂梁结构进行验算,确认符

28、合设计规定,并形成文献。9. 硫磺水泥砂浆临时支承,在用电热方法撤除时,电热丝不得与其他金属接触;硫磺水泥砂浆块与支座之间必须设隔热设施;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10. 悬拼法架设连续梁、悬臂梁时,墩顶现浇段与桥墩之间应设临时锚固或临时支承,使其能承受悬拼施工阶段产生的不平衡力矩,待所有块件安装完毕方可拆除临时锚固或支承。11. 悬拼吊装前应对悬拼吊装系统进行检查、试运转,并按130设计荷载进行试吊,确认符合规定并形成文献后,方可正式起吊。吊机每次移位后必须检查其定位和锚固,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起吊。12. 梁段接缝采用胶拼时,应根据设计规定选择胶粘剂。使用胶粘剂应遵守材料说明书规定。配置胶粘剂

29、的现场应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应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得裸露身体作业。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规定设消防器材。13. 梁段预应力张拉过程中,应随时观测、检测各梁段变化和明槽钢束的稳定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张拉,采用措施解决并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张拉;胶拼梁段拼装完毕后应立即检查,确认合格,并张拉部分预应力束,使胶拼缝处预压应力大于0.2MPa;梁段拼装完毕,应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规定。现浇接头混凝土强度应达成设计规定方可张拉,设计无规定期,张拉强度不得小于梁段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14. 墩顶临时支承采用硫磺水泥砂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运硫磺水泥砂浆时,吊运范围内严禁有人。(2)

30、熬制完毕,作业人员离开岗位前,必须熄灭余火。(3) 熬制硫磺砂浆不得在架空线路下方熬制;应在室外进行,并应位于施工现场的下风方向,远离生活区。(4) 熬制时,严禁在猛火空锅中投料和半途投放大块硫磺,溶液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作业人员严禁离开岗位。(5) 熬制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贯彻,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点火作业。(6) 运送时,严禁用锡焊制品盛装硫磺砂浆,装溶液量不得超过容器容量的23,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忽快忽慢,并应避开人员。2.12.5 顶推法架梁安全技术交底1. 梁段顶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油泵与千斤顶应配套标定。(2) 顶推千斤顶的额定顶力和

31、拉杆的允许拉力均不得小于设计最大顶力的2倍。(3) 顶推过程中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导向、纠偏等监控工作,确认偏差符合设计规定。(4) 顶推过程中应及时在滑座后插入补充滑块,插入的滑块应排列紧凑,其最大间隙不得超过20cm。(5) 顶推千斤顶用的油泵应配备同步控制系统。两侧顶推时,左右应同步;多点顶推时各千斤顶纵横向应同步。2. 顶推法施工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营,确认合格。3. 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规定。4. 顶推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桥墩墩顶变位,其纵、横向位移均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 不得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设立预制台座,预制台座一侧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其水

32、平距离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6. 预制梁段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导梁安装就位,导梁与梁段连接的埋件应安装牢固,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规定并形成文献后,方可浇筑梁段混凝土。7. 顶推过程中出现拉杆变形、拉锚松动、主梁预应力锚具松动、导梁变形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顶推,妥善解决,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顶推。8. 落梁前拆除滑动装置时,各支点应均匀顶起,同一墩台上的千斤顶应同步进行,同墩上两侧梁底顶起高差不得大于1mm;相邻墩、台上梁底顶起高差不得大于5mm。9. 顶推法架梁施工前应对临时墩、导梁、制梁台座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规定;使用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献;使用中应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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