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揽合同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品名(材料)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货款共计人民币 (大写) 质量标准: 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结算办法及期限: 原材料供应办法: 其他: 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承担 ()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中途退货的,偿储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违约金。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
2、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
3、的违约金。 ()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