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三篇
生产管理制度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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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理制
1、为了切实加强我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 ,保证我矿基建及生产工作的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技术政策及公司有问规定制定本制度。
2、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副矿长对分管的生产技术业务负责,总工程师对
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的业务负责。
3、生产部及机电部为全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矿生产设计、采
掘、机电、通风、地测等业务的技术管理工作。
4、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矿技术例会,对重大生产技术
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副矿长组织实施。
5、外委队对本队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工程师分管的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
6、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努力学习,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矿井生产技术素质,增强应变能力。
二、设计管理:
1、设计工作原则:
(l)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 、政策和基本
建设程序,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步。
(2)要结合矿区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企业内部与外部,近期与远期、技
术改造与新建,生产与生活,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
产工艺、主要设备造型和主体工程布局要做到可靠 、先进。对非生产性的工程建设 ,应坚持
适用、经济、美观、舒适。
(4)要保护环境,在进行各类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
防止粉尘、毒物、废水、废渣、废气、噪音、放射物质及其它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 ,并进
行综合治理利用,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在建项目的设计中要合理选择工艺流程、设备、线路,合理组织,确定生产和非
生产人员。
2、设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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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水平首采区的设计任务由设计单位承担,接续采区的设计任务由矿生产技术办
负责。设计人员负责我矿采区及面设计 (全方案设计)的编制、上报工作,并负责矿内零星
矿建、土建与之配套的供电设计工作。
(2)设计工作应认真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及公司或上级
部门有关的各类技术文件 ,要认真收集各种原始资料 ,使设计达到技术上可行 ,安全上可靠,
经济上合理。
(3)设计图纸要合理安排图位 ,按照《煤炭矿井采矿设计手册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要求画图,注尺寸,标序号,制图例,要求数字清晰、准确,文字工整清楚,计量单位符合
国家规定。
(4)设计人员所设计的图纸,编制的说明书要符合审批程序,经审核,科长、总工签
字后方可生效,描出的底图要认真核对,打印的说明书要规范、规整,且校对准确无误。
(5)设计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参与技术交流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和实际问题,并在施工中参与工程的验收 ,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 ,要及时修改,施工
完后要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6)设计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严守档案管理中的保密规定。
三、采掘管理
1、矿井的中长远规划,年、季、月生产作业计划的初编由生产调度与外委采掘队牵头 ,
各业务部门配合集体编制,上矿务会研究确定后,从公司财务报出。
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生产科批准的开工报告,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总工程
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以及开工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要求
组织正规循环作业,会审批准后的作业规程 ,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 ,校验并装订成册,
按规定发放有关部
3、测量组在接到生产科下达的开工报告后,必须于 2 日内标出巷道开口位置及方位。
4、需要复工的井巷工程必须办理复工报告,经生产部领导同意生产调度检查,具备复
工条件,持有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复工。
5、矿建工程完工后由生产部组织,邀请矿领导,矿主管部门和矿区安监部共同参与验
收,工程验收后,填写验收单,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要限期解决 ,基建工程在交付生产使用
前必须进行工程认证。
6、竣工验收移交由施工单位通过生产调度监交,向矿井巷维修部门移交,凡达不到验
收条件者,生产调度科有权拒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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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类巷道验收都要按照成巷进度验收进尺,且技术资料齐全,不成巷不验进尺。
8、要加强掘进贯通管理,贯通巷道要把好五关。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
通风系统混乱、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
9、盘区和采面的接续要统筹安排,切实为回采接替面的设备安装倒面留有余地,保证
做到搬家面少停产不停产。
10、盘区和工作面移交必须有完善的通风 、洒水、供电、运输、信号照明和顶板水疏放
排系统,各设备必须经过度运转 ,在没有影响安全生产 、巷道畅通、支架完整的情况下方可
移交生产。
11、接续采区和工作面安装完毕 ,由生产调度科调度室组织有关部门 、接收单位邀请矿
有关领导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12、各采掘队要加强巷面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 ,技术负责主管质量工作 ,队组设定质量
验收员,班班进行验收,不合格要坚决推倒重来 ,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各队要认真追
查分析,找出事故责任,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13、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 ,过断层破碎带,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
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批准后实施 ,在工采过程中凡遇上述问题 ,必须由分管生产
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安监部门 、技术部门的人员和施工单位的队长或工程师到现场指
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14、盘区和因采工作面搬家准备工作由生产矿长 、总工、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及邀请
矿领导参加会议,确定工程数量、质量、施工工期限,施工单位按会议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经审完后实施。
15、矿每月进行三次旬检 ,各外委队长、技术主管、业务部门分管派人陪检对检查出的
问题要及时加以落实,对问题较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四、地测
1、地测部门要为全矿或项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在盘区设计前三个月,提交
经少量勘探工程结合对生产区域地质资料的综合 ,分析编制的盘区地质说明书 。有关掘进及回
采工作面设计所需地测资料,也要根据设计要求及时提供。
2、地测部门要为自营井巷施工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水害预报和透老
空通知单,地测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为外委工队提供所需的地测资料。
3、地测部门要为开采提供因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在厚煤
层分层开采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探测煤厚,及时提供剩余煤厚等值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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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测部门在设计阶段、开拓阶段、开采阶段,应对储量管理、资源回收进行全过程
监督检查,如实反映储量管理,资源回收情况。
5、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 ,由总工程师主抓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 ,
要定期专门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地测部
门应及时提出情况分析和防范措施意见,编制探放水设计等。
6、矿井在不同的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相应的各种地测资料,资料的整理、归档由
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完整、准确。建立使用、借阅制度。
五、机运
1、机电部负责全矿机运设备的选型、使用、检修、报废以及向设计、制造单位反馈信
息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2、对主要机运设备的使用、检修、待修、停用、闲置、报废等情况及其性能的检查,
效率的测定,技术试验等,机电科应每月提出设备状况及动态分析报告。
3、所有机电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实行包机制,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
态,坚持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设备检修制度。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 ,
必须由机电办提出设计,按要求和标准进行安装,经试运转安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加强电力调度和管理,搞好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 ,转供电要按合同办理 ,照章收费。
5、加强配件管理,机电部门根据配件消耗定额使用设备的品种、台数,确定合理的配
件储备量。
6、所有运输设备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井下要设置警标、巷标、路标等标志牌,井下线
路主要交叉点安装预警灯。
7、加强胶带和刮板输送机的管理,做到机巷整洁,胶带不跑偏,刮板不飘链,输送机
安装牢固。
8、矿井运输要做到技术资料齐全、完善。
六、通风安全
1、矿总工程师在编制年度、季度和月的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组织编制 “一通三防 ”
安全措施计划。
2、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按规定检查瓦斯,永久停风的掘进工作
面必须在 24h 内封闭,恢复停风区必须预先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
3、井下使用的局部扇用机,入井前部件必须完好,电气部分必须防爆,局部扇风机及
风筒应严格按规定标准安装吊挂 ,局部扇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保持经常运转,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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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准擅自停开局部扇风机。
4、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矿井应保持通风能力充足,并不断改善通风系统,采屈工作面必须有正规的通风系
统,严禁不合规程的串联、扩散及采空区通风。
6、矿井应建立洒水灭尘系统,综采、综掘设备应有内、外喷雾系统,降低采掘工作面
的粉尘浓度,要列入矿井安全措施计划,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7、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措施 ,包括开拓方式、巷道布置、
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以及注浆 、喷注阻化剂等预防爆层自然发火的措
施,盘区开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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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管理制度制审 理制
一、参审人员职责:
1、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负全面责任。
2、生产部门参审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和规程标准负
责。
3、安监部门参审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
4、通风部问参审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防尘及防爆措施、瓦斯及放炮等管理内容负
责。
5、机电部门参审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
6、采掘队技术人员,必须依据煤生字( 88)第 633 号文件规定的《回采和掘进作业规
程技术管理的决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7、规程编制人员对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认真整理,将审批意见纳入规程条文内容。
二、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
1、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施工区队技术员具体负责编写。
2、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后一个月负责提出 “.地质报告书 ”交生产技
术部门。报告书中应包括( 1)1:1000 的平面图、剖面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顶底板及煤层柱状描述及煤层要素 。(4)地质构造、水文、
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砂层稳定积水线及其厚度 、水砂俱下的预测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的
关系等。
3、编制规程前,应由生产部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
理方法等要求,外委队长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后,由区队组织初审盖章后交矿生产办,由生产部报请矿总工
程师,会同生产矿长召集有关单位 (调度、生产、地质、安监、机电、通风、劳资等)部门
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后签字将会审意见加入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不
得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5、新采煤方法的试验,由生产技术部门起草,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请公司生产技术
处,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和安质局等审查批准后,方可试验。
6、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要由队长先得出意见,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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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实行。
7、所有正规回采工作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
8、采掘工作面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经验,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
的劳动组织,在技术经济指标上力争体现高起点 、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五
高”原则。
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煤炭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管理制度》和
《煤炭综采工作面安全技术规程 》。
三、掘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1、作业规程批准后,外委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 .学习后签字。并经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采掘作业规程贯彻后,该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人员必须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
规定。
3、对于作业规程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够恰当的地方,队长和技术员研究后要及时
补充措施,审批贯彻后与原规程一并装订成册。
4、采掘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
规程,不准代用。
四、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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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制度理制
安全第一是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方针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重要环
节,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式必须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坚持安全生产,为了加强顶板管
理,防止冒顶事故,保障职工安全作业,促进煤矿正常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矿生产
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成立顶板管理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副矿长担任,成员由生产
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安监部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委采掘队队长和技
术人员组成。
二、顶板管理小组的任务是布置安排顶板管理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交流顶板管理工作
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事故分析,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
三、矿长对顶板管理水平负主要责任 ,定期听取总工及业务部门的汇报 ,督促检查顶板
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执衍机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及顶板事故情况 ,及时作出顶板管
理工作的决策和指令。
四、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采用新
的科技成果,组织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组织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措施及资金计划。
五、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 ,落实和
领导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 ,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
六、在加强各职能部门业务保安的同时 ,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管理 ,矿生产部需
设顶管小组,地测组要加强采掘工程地工作 ,摸清构造变化,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
变化引起顶板事故。设计时要使采面和巷道布置有利于顶板管理。
七、每年对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奖优罚劣,每个采掘工作业必须
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严禁无规程作业,经会审和批准后的作业规程由技术
员施工单位全体职工贯彻学习 ,如遇条件变化要及时写出补充措施 ,并要履行审批手续后方
可贯彻执行。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工作面顶板管理说明 ,对于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 ,过构造
变化带,移架放机,工作面收尾等情况必须有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 。巷修工作必须制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临时支护方式。
八、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落实采掘工作面工程
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及敲帮问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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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 ,严格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 。
十、加强矿压观测工作 ,对主采掘层进行顶板分类 ,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制度 ,进行顶
板压力观测,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
十一、采煤、掘进和巷修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
支护。
十二、加强技术培训,全矿人员都要接受顶板管理及矿山压力支护知识技术培训 ,严格
考核。
十三、掘进巷道贯通,采面初次放顶和初次来压 ,末次放顶和回撤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
术措施,正确指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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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 管理
一、回采单位必须实行自检 、互检和专检相结合 ,各采煤队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
不少于一名专职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对全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由安质办负责 ,配足安全质量检查
员,及时排除安全质量隐患。
三、矿井采煤工作面工作质量验收每月至少进行三次 ,上中旬各检查一次,月底检查一
次,由总工牵头,对工作面的质量管理 ,顶板支护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文明生
产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限期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参照《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五、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计分评级按煤炭工业部最新颁布的国有重点煤矿 《生产矿井质
量标准化标准》为准,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
六、全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总工程师负责 ,各级行政正职是质量第一责任者 ,各级技
术负责人对质量负技术责任 ,各级管理人员对质量负管理责任 ,施工人员对工序质量和工程
质量负责。
七、各采掘单位必须以队长 、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保量为自觉行动。
八、为鼓励施工单位抓质量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工程结算实
行优质优价政策,使工程质量和经济利益密切挂钩。
九、质量保证资料是评定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保证资料 ,包
括(1)质量检查原始记录及班评估记录 。(2)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
(3)工作面地质月预报(4)作业规程及复审意见(5)综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
过地质构造带及撤面的专项措施( 6)质量事故记录。
十、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必须切合实际 ,开工前由外委队队长及技术员负责向全体工人
贯彻学习,向工人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学完签字后应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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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理制
1、为牢固树立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全员质量意识,推动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
开展,使我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自营、外包井巷工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搞好工程质量是全矿每个职工的职责,全矿每个职工有责任同关心、支持质量管理
工作,使全矿形成“干标准活,干放心活 ”的新气象。矿属各单位要从严把关,名负其责 ,
从原材料入库、现场施工到交付使用、维修等全过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4、本管理办法根据煤炭部 1994 年 10 月 12 日发布, 1995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煤炭井
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质量保证体系
1、全矿自上而下建立严密的质量责任制,实现纵向至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的全面质
量管理。各级管量人员,对所管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施工的各工序工程质量负责 。
2、全矿井工程质量管理由矿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管理,管理委员会放任由矿长担任。
具体业务部门为生产技术部 ,专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质量的旬月验收,工程质
量的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单位工程监理员对分管工程质量负责。
3、各施工单位建立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健全管
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同班组、个人利益密切挂钩 ,变抓质量、保质量为全体职工的自
觉行动。
4、对于引进外包单位,要严格审查其资质等级 ,外包单位必须是“三证齐全”(施工许
可证、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 ),质保体系健全并发挥作用。否则不准承担本矿工程。己进入
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三、质量检查和验收
1、矿每月 1 号、11 号、21 号对井巷工程进行定期质量检查 ,以此作为矿对施工单位的
质量考核依据。矿生产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月验收时间为每月的 26 日,如遇星期
天,时间顺延。
2、自营及外委施工单位的上报进度及上报工程质量等级以每月 25 日矿组织的月末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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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单位工程的竣工,由矿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以此作为该单位
工程结算的依据。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完工后 ,矿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主要分部
分项工程应请上级有关部门和质监站参加 。矿月、旬质量检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需作
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3、按中腰线施工的井巷必须悬挂中腰线,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仪前,施
工单位必须每隔 30m 延伸中线位置,无中(腰)线的井巷不予验收。
4、准备好检测工具,工具不齐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查前 3 天向质检部门提出书面报
告,否则不予验收。
5、喷浆厚度必须按标准要求埋设检查标记 ,无检查标记的必须在矿月末检查前(25 日)
按每 20m 一组(3 孔)打好检查孔,否则不予验收。
6、拉底工程必须在巷道两帮用颜色漆画出腰线,并每隔 10m 标定巷道所处位置。
7、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检查前填写好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准备好各类质量保证
资料。
8、矿质量检查组的成员由生产技术部门矿建、测量人员和安质科工作人员及经营部负
责材料供应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检查完毕其原始数据必须经各方签字认可。
9、施工单位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实行 “三检制”,即做到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施工
单位各作业面每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一名。队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交
底,并对队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个 、不健全,工程
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10、施工单位质检必须由经过新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 ,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 ,秉公办事,
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并追究技
术员、队长责任,不合格部分 .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
11、全矿性的质量大检查或日常抽检过程中 ,检查人员发现有危及安全和质量问题时必
须现场安排施工单位处理 ,施工单位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工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
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 。检查人员下井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事
故的,责任由检查人员自负。
12、对于月末检查结果 ,处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按矿有关政策及合同规定报尺
计价,复检仍不合格工程,将停工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四、支护材料
1、井下各种支护材料质量由公司供应部门、矿经营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和施工单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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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把关,绝不允许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小充大。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下井。
2、井巷工程所需的钢带、锚杆、锚因剂、水泥、速凝剂等,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有材
料申报计划(合同中规定可自行采购的除外 )经营部负责办理材料的采购 、出库手续,材料
的品种、规格、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进货渠道要正规,杜绝假冒伪劣支护材料入井。砖 、
石、砂子等必须通过矿区质监站检验订可方可使用。
3、各种支护材料必须有出有厂合格证、试验使用报告(检验报告)和矿区质监站出据
的复试报告,在保质期内方可入井使用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支护材料,违者罚款 500 元
—3000 元/次。并无条件对不合格的工程返工处理。
4、由物资供应部门给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有:
(1)、所有分批钢材、管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水泥(包括快硬水泥、速凝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药卷(树脂或水泥药卷)
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带、锚杆出厂合格证,钢网出厂合格证及其复试报告或代用材料
试验报告。
5、由施工单位向质监站及时送检的材料有砂浆试块和砼试块。
6、施工单位向质监站要的资料 :砼试块和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砼砂浆配合比报告。
7、以上资料必须向生产技术部各单位工程监理处提供原件一份,以归入工程档案。
8、施工单位擅自使用未经许可的支护材料 ,一查出。罚款 1000 元—3000 元,并返工处
理,且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政策进行追查处理 ,对于施工单
位在工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的须停工整顿,罚 500—5000 元,并不予结算,
直于中止合同。
五、块、砂浆、砼试块管理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外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 )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制作砌块、
砼、砂浆试块并及时送质监部门试验。
2、各种试块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块的数量。
4、立井、风井、溜井:每浇注 20—30m 或 20m 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 1 组(3 块)。
5、斜井、平硐、巷道每浇筑到 30—50m 以不独立工程不少于 1 组。
6、硐室
每浇筑协 1000m 以土不少于 5 组,500—1000m 不少于 3 组,500m 以下不少于 2 组。
7、设备基础、地坪、道床、水沟、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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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浇筑 100m 或 100m 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 1 组。33
8、喷射砼(砼浆)试块的数量
9、立井、风井、溜井。
喷厚在 100mm 以上时,每 20—30m 不少于 1 组(3 块)
喷厚在 100mm 以下时,每 50m 不少于 l 组。
10、斜井、平响、巷道
喷厚在 100mm 以上时,每 30—50m 不少于 1 组,1 喷 1 厚在 100mm 以下时,每 70m 不
少于 1 组。1000m 以上不少于 5 组,500—1000m 不少于 3 组,500m 以下不少于 2 组。333
12、其它独立工程:50—100m 不少于 1 组。3
13、骨料或级配变更时应另行取样
14、制作的试块上必须标明工程名称 、部位,施工单位制作日期,并由技术负责人在现
场养护 28 天,试块制作须是现场取样,不许弄虚作假。生产部有权对此进行抽查、监督,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罚施工单位 100—1000 元/组。
15、试块制作规格。
16、砌、砼、砂浆试块数量必须与施工工程相一致若数量不够 ,每少一组罚施工单位 l00
—200 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
六、隐蔽工程管理
1、施工单位和检查部门必须严肃认真作好隐蔽工程管理工作。
2、矿自营工程的隐蔽工程现场管理由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包单位的隐蔽工程现场管
理由其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负责。
3、隐蔽工程的项目和内容
4、砌碹巷巷道基础深度、砌厚、灰浆饱满程度、超欠挖量。冒顶片帮、毛巷尺寸壁后
充填及材质等。
5、锚喷巷道:
巷道尺寸、钢带、锚杆规格、数量、锚固力、扭矩、间排距、安装角度,外露长度 、钢
梁分布及规格、数量、网片铺设(包括规格、数量)喷射厚度、材质等。
6、其它被视隐蔽工程的工程。
7、施工单位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砌磕巷道 每
l0m 填写一张,锚喷巷道每 50m 填写一张,其它工程根据施工条件 ,施工进度及施工需要自
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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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般性工程隐蔽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发出隐蔽通知单,通知矿生产技术部、
并同时提交隐蔽工程记录精,经双方共同验收,重要隐蔽工程由矿提前三天通知基建主管 、
设计单位、质乓站、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对于隐蔽工程必须经工程监理签订认可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作业。一般与重要隐蔽工程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中明确说明。
9、生产技术部接到施工单位发出的隐蔽通知后,应按时指派矿检查人员到现场监督检
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矿质检员应积极配合搞好隐蔽检查工作 。矿检查人员应对照隐蔽
项目逐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让其处理 ,待符合规定后方可让其隐蔽 。隐蔽过程中矿检
查人员要现场监督,并按要求隐蔽,砌磕巷道和险底板工程一般不离现场 ,若需检查几个隐
蔽头时,矿质检员应巡回监督 ,保证重点,当班隐蔽不完的工程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保证
监督检查工作的连续性,待隐蔽工程按规定施工完后方可予能鉴证。
10、施工单位发隐蔽通知前 ,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方可发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表的
隐蔽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工程施工段相对应,标明施工位置和方向,并附图说明,以便检查 。
11、对于锚喷巷道,当掘进、锚杆支护作业与喷浆作业或险底板等属不同施工单位时 ,
则施工单位各自填写各自的隐蔽工程记录表,在隐蔽前一天通知监理部门进行隐蔽检查 ,生
产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后监理部门 24 小时内
不予检查,且无特别说明,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出现质量事故由监理负责。
1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必须认真负责 ,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13、矿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对于掘进成巷每发现一米超宽而不合格,罚款 30—100 元,超
高视使用情况、给予每米 10—20 元罚款(不含挖底形成大坑 ),顶台阶每米 20—50 元,帮
台阶每个 30—100 元,底台阶每米 10—50 元,巷道欠宽欠高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予报进
尺,并罚款每米 50—100 元。掘进中属挖底形成大坑视情形每米罚款 50—100 元,交岔点跨
度掘进每超长 1 米按砌塌处理费用处罚。
14、钢带锚杆支护中,每发现一条顶钢带锚杆支护不合格罚款 50—100 元,并重新处理
至合格为止。凡支护出现有割烂、削烂的钢带视损坏程度罚款 100—300 元/根,并责令其处
理至合格为止。凡支护中用小规格锚杆代替标准要求锚杆或出现短截锚杆等弄虚作假的情
况,每根罚款 500 元并重新处理至合格为止。每发现空顶一处,罚款 300 元,缺失锚杆,罚
款 50 元/根,并要求处理至合格要求。
检查中,钢带锚杆间排距不合格 ,除要求重新加打锚杆至合格要求外 ,每米罚款 20 元。
外委工程视为合格的钢带锚杆增加的支护材料由施工单位负担 。自营工程施工中,失效锚杆
采用重新补打合格时,其补打率应在 2%以内,超过部分其材料消耗由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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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喷浆作业中出现下列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
16、喷浆前不检查锚杆的紧回程度或明知锚杆未紧而喷浆者,罚喷浆施工队 20 元/m,
如喷浆前 100m 发出喷浆通知则不受此处罚。
17、喷浆中不冲洗岩(煤)帮每次罚款 200 元。
18、喷浆出现蜂窝、麻面或漏喷,每平方米罚款 300 元,穿裙赤脚每米罚 30 元。达不
到设计质量要求的不予上报进尺。
19、喷浆回弹清理不净,除近期处理外,巷道每米罚款 20 元,设备台阶不掩盖,不清
理每台件罚 50—100 元,电缆管路拆下不恢复,则每米罚款 5 元。
20、喷浆前不对顶帮,以及要求处理的突出物,不处理干净就喷浆的罚 300 元/次。
21、喷浆打锚杆用的空压机用于冷却后的热水水按要求处理的 (循环利用或用泵排出 ),
视情形轻重每班罚 50 元。
22、喷浆厚度每发现一个检查点不合格罚款 200 元,并责成补喷至达标要求 ,不符合合
格要求,该月不予报进尺。
23、险底板作业中出现下述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
24、打在全底板前,底板淤泥、积水未清净就打在全底板罚款 l00—500 元/m。强度、宽
度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上报进尺,必须限期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
25、支模中模板高度小于设计要求高度 ,罚款 30 元/m,支模出现不支撑每米罚款 20 元。
26、模板采用石头支撑,打险时未取下,每发现一处罚款 20—50 元。
27、不采用电振动棒震动,除责令停工整顿外,每发现一次罚款 150 元。
28、伸缩缝未过到要求的宽度、深度每处罚 50 元。
29、表面出现麻面、蜂窝、脚印及凹凸不平每米罚 300 元。
30、不按中腰线施工,每米罚 200 元。
31、险厚度达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罚款 500 元。
32、险底板工程在达不到规定养护区就出现车辆通过之情形 ,要进行严格追查,引起质
量事故的按其严重程度给予赔偿处理。
33、各分项工程中,如保证项目达不到相应质量要求 ,将视其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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