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接股室:物价检验所
监督电话:5832663
一、价格行政处罚权步骤图(共1个)
口头或书面通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陈说、申辩权利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警告,适用此程序。
不予处罚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听证程序
作出责令停业整理、吊销收费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提出陈说申辩,听取当事人陈说申辩
无违法所得
多收价款已全部退还,经责任人同意或案审会同意不再给行政处罚
有违法所得
组织所案审会对案件进行审理,重大复杂案件提交局案审会讨论决定
制作《调查终止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责任人审批
通常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通常程序。
实施处罚。对逾期不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款额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不予处罚
听取当事人陈说或申辩,并进行复核
调查取证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对需要进行证据登记保留,制作《先行登记保留证据通知书》
责任人或案审会对当事人陈说申辩意见或听证情况进行全方面审核
当事人放弃陈说申辩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要求》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填写《结案记录表》
当事人要求听证,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依法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二、行政强制权步骤图(共3个)
1、依法对证据先行登记保留步骤图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先行登记保留证据加封封条,就地由当事人保留
当场清点,并送达《先行登记保留证据通知书》
价格主管部门责任人同意
检验过程中发觉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价格监督检验
2、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步骤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当事人既不推行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事人自觉推行
当事人对价格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决定不服,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经营者消除了上述违法情形,价格主管部门应该立即恢复其相关营业
下达《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
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责任人同意
检验过程中发觉经营者违法行为同时含有下列三种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较重处罚;
2、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
3、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认定,采取其它方法又不足以确保查明。
价格监督检验
3、对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违法所得加处罚款步骤图
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要求》第五十八条要求,填写《结案记录表》
对逾期不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2‰加处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三、行政征收权步骤图(共1个)
价格调整基金征收权步骤图
通知申请人申报
申报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定额通知书、价格调整基金缴交申报表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核定征收标准
按工作计划征收
开具财政基金票据
拒不缴交者移交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经过银行缴入财政专户
将相关资料归集、整理、汇总、归档
承接单位:价格调整基金办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四、行政监督检验权步骤图(共1个)
价格(收费)监督检验步骤图
专题检验
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搜集相关材料;查询、复制和价格违法行为相关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它资料;查对相关银行资料;检验和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财物
责令整改
实施行政处罚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市场价格(收费)监督检验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电 话:5832663
五、非行政许可审批权步骤图(共5个)
1、依申请定价批费步骤图
不予受理决定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
通知补正
材料不全
材料齐全
对实施听证价格和收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和定时审查
公告并立卷归档
决定(包含需上报省或市审批调定价批费项目,由局关键责任人签署意见)
局领导审批
集体审议
形成初步方案
调查(必需时开展成本监审、教授论证、价格听证)
初步审查
受理申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承接股室:价格管理股
收费管理股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2、依职权定价批费步骤图
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
或依据对关键价费跟踪和监测情况提出提议
调查(必需时开展成本监审、教授论证、价格听证)
形成初步方案
集体审议
领导审批
决定(包含需上报省或市审批调定价项目,由局关键
责任人签署意见)
公告并立卷归档
对实施听证价格和收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和定时审查
承接股室:价格管理股
收费管理股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3、换发收费许可证审批步骤图
受理
受理收费单位提交《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文件及相关材料
审 核
颁发
《收费许可证》及其副本
承接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4、收费许可证变更审批步骤图
受理
受理变更收费有效收费文件,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许可证副本
审 核
上网公布
立卷归档
核准并发件
承接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5、收费许可证审验审批步骤图
受理
受理收费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收费所依据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2、《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3、《票据准购证》;《收费审验汇报书》(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责任人或经办人署名);4、银行账户资料;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总账和明细账,收费票据。
联合财政部门会审
填写、打印审验结论意见
签发审验结论
窗口发证、存档并上网公布
承接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六、重大事项决议权步骤图(共1个)
机关资产处理步骤图
资料归档、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委托有资质单位评定、拍卖
局务会集体研究同意
局长同意提交局务会审核
分管局长审核
经办股室办理处理手续
人秘股提出意见
提出申请
承接股室: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局长
七、内部管理权步骤图(共9个)
1、干部任免工作步骤图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下发免职决定并报相关部门立案
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免职
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发生股级干部免职情况并经核实
免职谈话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下发任职决定并报相关部门立案
局党组研究讨论后进行公告(7日)
任职谈话
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
民主推荐股级干部
绩效评定
承接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 5834023 5832663
2、干部职员考评和奖惩步骤图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下发表彰决定,
兑现奖励内容
在全局公告7日
局党组研究决定
受奖人员名单
投票选举优异人员
组织全局干部职员考评
报局党组研究处分决定
局纪检监察部门审理
定性,提出惩处意见
立案调查(15日)
局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确定调查方案(5日内)
发觉违纪现象象
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处理结果容
办理惩处手续兑现惩处内容
召开相关会议,宣告处分决定并通知被处分人相关权利和监督程序
局纪检监察部门和被惩处人见面,通知处分决定,交换意见
归档相关材料
承接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 5834023 5832663
3、文件收发工作步骤图
印制文件
登记编号
相关部门会稿
人秘股存档(2份)
业务股室分发
领导签发
分管领导审稿
联合发文
本局发文
业务股室草拟
发文
年度整理归档
人秘股归档备存
文件办理
交分管领导并办理接件登记
股室阅处
阅办文件
呈局长阅示
登记
收文
承接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4、公务接待工作步骤图
各业务股室依据贵宾情况填写接待服务表,并报分管领导签字
人秘股按接待对象定标准
局长签批
通知接待股室
承承接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5、离退休审核工作步骤图
局长审核
审核不合格,退回批复
人事、社保部门 审批
人秘股
复审
人事专干
初审
申请人向单位申报
(申请)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机关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表》
承承接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6、工作人员请假(含学习、培训、开会)程序步骤图
填写《请假汇报单》
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各股室责任人审批,同时通知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由各股室责任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各股室责任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副局长同意。
在城区范围内实施外出任务或开会,标准上先签到。工作人员,离开岗位应事先向股室责任人汇报。股室责任人下乡或外出1天,应该通知分管领导并报人秘 股立案。2天以上报局长同意。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事先须取得本股室(单位)责任人同意,事后必需立即填写《出差汇报单》,根据正常程序办理
人秘股将考勤统计表于下月5日内呈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局长审阅后公告。
出差汇报单应在出差前送人秘股立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应在出差回来第二天补办手续,不然按旷工处理。
承承接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7、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步骤图
会前。人秘股通知和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名称、议题。需要研究议题,相关股室需准备材料。
会中。人秘股指定专员进行会议统计,努力争取详尽正确,字迹清整。
会后。人秘股跟踪督促检验会议研究决定需落实落实事项,并立即向领导反馈。
承承接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8、财务支配步骤图
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报销开支应提供有效凭据并须经“经办人”、“证实人”、“审批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方可报账
人秘股核查
分管局长审核
局长审核同意
承承接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凡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一律以银行支票支付。因公预借人民币现金1000元以上,由局长同意。财务结算情况每六个月向全局干部职员公告
9、物资采购步骤图
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大宗办公用具、办公设备采购由人秘股联络,报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人秘股核查
分管局长审核
大额支出局长办公会研究
局长审核同意
财务结算
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建档
承接股室: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局长
八、其它行政权步骤图(共10个)
1、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违法所得) 步骤图
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觉因当事人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缴费人)或其它经营者多付价款,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
属行政事业性违法收费,其无法退还部分,没收上缴国库
当事人拒不退还多收价款,和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多付价款,给予没收
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负担民事责任
当事人全额退还多收价款(违法所得)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2、对明码标价标价方法进行监制步骤图
(1)、对通常明码标价方法进行监制步骤图
依据要求制订标价方法和内容
公告
监制
(2)、对申请特色明码标价方法进行监制步骤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供样本)
受理
审核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批复
监制
退件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3、公告价格违法行为步骤图
价格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下列情形之一,价格主管部门能够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
1、不停止价格违法行为;
2、未恢复到法律、法规等要求状态;
3、其它拒不更正。
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经营者拒绝、阻碍价格主管部门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能够提请公安机关给处罚;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
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提请相关部门给行政处罚。
对该价格违法
行为进行公告
经营者通知价格主管部门更正情况
由价格主管部门对更正情况进行审查
没有更正,继续公告,直至更正为止
确已更正,停止公告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4、价格信用单位评选步骤图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受 理
审 核
考 评
审 定
授 匾
不
受
理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5、受理价格举报步骤图
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者或上级交办单位
相关单位移交
上级交办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采取书信、来访、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
归档
反馈举报者
查办
直接处理
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移交相关股室处理
领导指示
登记
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者或上级交办单位
承接单位:物价检验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6、农产品成本调查步骤图
承接股室:价格成本调查队
电 话:5821286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 话:5832663
省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市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暂未开通)
县调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农调户种养殖业生产销售全程成本支出登记
设置调查点
下达调查品种
7、定价成本监审步骤图
定价成本监审
定时成本监审
定调价前成本监审
搜集资料:经营者提出定调价提议同时提交成本相关资料
下达通知:向经营者下达定时成本监审通知书并要求上报成本相关资料
形式审核:对经营者提供成本资料进行初审
内容审核:根据审核措施对经营者成本进行审核
资料不完整
经营者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出具成本审核结论
承接股室:价格成本调查队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8、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价格判定步骤图
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受理条件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充材料通知书)
当日或五日内通知
材料齐全
受理程序
委托申请
(咨询登记单)
咨询
委托人
受理
七个工作日(有约定从其约定)
教授帮助
现场勘验
市场调查资料搜集
确定工作底稿
拟写结论书
内部审核
认证中心领导审批
承接股室:价格认证中心
监督电话:5832663
送达委托人
整理归档
9、价格监测工作步骤图
跟踪。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价格监测工作。依据国家和省要求确定关键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进行跟踪
采集。按时间品种要求,采集商品和服务价格
审核、分析
预 测
上报。一是按要求要求上报省和国家,为省和国家宏观调控服务;二是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为当地领导决议服务
向社会公布
确定采作点
承承接单位:价格监测中心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局长
电话:5821286
10、价格预警估计工作步骤图
承接股室:价格信息监测中心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
价格监测中心依据国家和省要求确定关键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进行跟踪
确定采价点,按时间要求,对采集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采集
分析。对采集价格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对监测中价格改变商品进行估计
建立担心、紧急、特急状态三级警情汇报制度
当发生通常价格异动事件时,实施担心状态警情汇报制度,一周一报或两周一报市物价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当发生显著价格异动事件时,实施紧急状态警情汇报制度,两天一报市物价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当发生严重价格异动事件时,实施特急状态警情汇报制度,一天一报或按要求上报市物价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