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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总体规划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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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都市发展目的与方略3第三章市域城乡体系规划6第一节市域人口及城乡化水平6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6第三节城乡统筹发展7第四节市域城乡体系布局规划10第五节重点城乡建设用地原则13第六节乡村居民点建设引导13第七节市域交通规划14第八节市域重大基本设施规划14第九节大型基本设施衔接与共享16第十节 生态建设与资源节约集约运用16第十一节 风景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9第十二节 旅游规划20第十三节 实行规划办法21第四章都市规划区规划引导22第五章中心城区规划24第一节都市性质与职能24第二节都市规模25第三节都市空间构造及功能布局26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26第五节公共设施

2、用地布局规划26第六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28第七节都市绿地系统布局规划29第八节都市景观规划30 第九节文物古迹保护规划31第十节道路交通规划33 第十一节 都市市政基本设施规划36第十二节 环保规划41第十三节 都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43第十四节 都市近期建设规划46第十五节 都市远景展望49第六章规划实行办法49第七章附 则51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适应辉县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以及迅速都市化规定,更好地指引都市建设与管理,增进辉县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特编制辉县市都市总体规划(-)(如下称“本规划”)。第2条 本规划是辉县市实行都市建设与管理法律性文献

3、,是市域各村镇编制规划重要根据,凡市域重大基本设施建设和都市规划区范畴内一切建设活动应执行本规划。第3条 规划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设部都市规划编制办法 ()3、建设部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实行细则(1995) 4、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l3790)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告知(国发13号) 6、河南省实行暂行规定 7、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筹划和远景目的纲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国家及省其她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10、辉县市都市总体规划(1996)11、基本资料及地方文献第4条 规划指引思想(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2)

4、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3) 坚持节约和集约运用资源;(4) 加强都市遗产保护与都市特色塑造;(5) 运用科学合理都市规划与都市设计办法,建构安全都市;(6) 注重都市发展近远期结合。第5条 规划地区范畴界定 市域城乡体系规划范畴:辉县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6875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畴:指都市建成区以及因都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要实行规划控制区域。 都市规划建设用地范畴:是指都市规划实际建设用地范畴。第6条 规划期限:近期 ;远期 。第7条 文本中粗体字所示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都市规划实行进行监督检查基本根据,违背都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属严重影响都市规划行为,应依

5、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都市发展目的与方略第8条 都市总体发展目的至,把辉县市建设成为豫北独具特色生态山水旅游都市;全省重要能源、建材、纺织、化工基地;省级当代农业示范区;全国重要药贸交易中心。至,形成一种产业协调,资源结合紧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构造合理城乡体系;至,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区域内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辉县市当代化指标体系类别评价指标备注经济发展1GDP(亿元)180390引导型2人均GDP(万元)2.24.5引导型3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88引导型4进出口总额(亿美元)12.140引导型5财政收入(亿元)820引导型6都市化水平(%)34

6、55引导型科技发展8科技进步对GDP贡献率(%)4860引导型9从事科研开发人员占就业人口比率20引导型10教诲事业费支出占GDP比重(%)5以上控制型11大学入学率(%)2025以上引导型12成人识字率(%)9595以上引导型生活质量13恩格尔系数(%)(都市)3535如下恩格尔系数(%)(农村)4035如下1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2828以上控制型15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300024000引导型16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5008600引导型17城乡登记失业率4.54引导型18新型农村合伙医疗覆盖率(%)90100控制型19人口自然增长率()6.36如下引导型环保20绿化覆盖率

7、(%)40以上控制型21人均拥有公共绿地(平方米)9以上控制型22工业废水解决率(%)90以上控制型23城乡生活污水解决率(%)8095控制型2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减少20%再减少20%控制型25万元工业增长值耗水量减少10%再减少10%控制型26COD入河量减少20%再减少50%控制型27SO2排放量减少16%再减少30%控制型28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解决率(%)80以上控制型29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8598控制型3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1.261.0左右控制型基本设施31城建投资占GDP比重(%)2.5控制型32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平方米)15以上控制型33住宅电话普及率(%)5

8、0控制型34生活用燃气普及率(%)100控制型第9条 产业发展方略(1) 坚持贯彻项目带动、开放驱动、改革推动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同步,提高引资水平,强化优势产业辐射力,环绕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2) 加快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使之成为辉县市21世纪支柱产业。(3) 加大对既有老式产业改造力度,积极运用先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辉县将来新经济增长点。(4)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当代化进程。第10条 社会发展方略(1) 全力增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增进保障事业社会化,建立社区服务体系,改进人居与创业环境,建设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2) 切实保障都市

9、安全。构建都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和防范机制。(3) 优化人口构造,提高人口素质。把握先进文化迈进方向,增进文化事业全面繁华和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进人全面发展。第11条 空间发展方略大力推动都市化,以市域中心都市为极点,强化集聚效应,形成具备较大规模和综合经济实力中心都市。以集聚与集约规模化发展来引导城乡空间与产业发展。强化中心都市集聚效应,从制度上消除对生产要素流动障碍,增进公司向中心都市集聚。通过中心都市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更多地创造就业机会,吸引与吸取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城乡建设分散式蔓延发展。第三

10、章 市域城乡体系规划第一节 市域人口及城乡化水平第12条 市域人口:市域总人口预测达到81.73万人,城乡人口27.3万人; 市域总人口预测达到87.21万人,城乡人口48.0 万人。第13条 市域城乡化水平:33.4;55.0。第二节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第14条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土地和生态环保政策,有效协调建设与保护关系,依照辉县地理及环境条件,全市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当建设区三个类型区。第15条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指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行为生态哺育、生态建设地区。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核心区;湿地及都市水源涵养地、林地;高压走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1、,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区、文物遗迹保护区等。规划禁止建设区有:(1) 基本农田保护区:辉县市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范畴。(2) 风景名胜区:百泉苏门山景区、八里沟景区、万仙山景区、宝泉水库景观、齐王寨风景区等南太行景区核心区及新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区。(3) 自然保护区: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4) 森林公园:白云寺国家级森林公园。(5) 都市水源涵养地:宝泉水库 、太行山水源涵养地、薄壁到张村沿山及山区一带水源涵养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沿线两岸绿化带、各河湖水域一级保护区等。(6) 林地:沿太行山森林及其她林地覆盖范畴。(7) 重要交通通道:高速公路两侧各25米、国道两侧各20米

12、、省道两侧各15米、县道两侧各10米、乡道两侧各5米。(8) 高压走廊:110kv电力线两侧各20米。第16条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指自然条件较好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涉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城乡建设用地选取应尽量避让限制建设区,确有必要进行建设,应遵循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合理引导原则。在限制建设区内进行建设应科学拟定开发模式、项目性质和强度,制定相应生态补偿办法,根据限制性要素不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章。第17条 适当建设区适当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地质及环境条件适于进行建设区域。城乡发展应优先选取地区。在

13、适当建设区内进行建设要遵循节约集约运用土地、保护环境原则,依照环境资源条件,科学合理拟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程序建设,并应符合有关建设原则。市域大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水利、污水解决等基本设施,应优先在该区选址。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畴以内农用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应与国土部门互相协调。第三节 城乡统筹发展 第18条 发展战略及实行途径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协调、集约发展”战略。通过改进生态环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本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向汇集区集中,人口向城乡和中心村集中,经营向规模化提高。以产业化提高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乡化改造农村;公

14、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本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都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第19条 统筹城乡基本设施(1) 加快城区垃圾无害化解决场、净水厂建设和乡村道路、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等基本设施建设,扩大其覆盖范畴。改进农村生活居住环境、完善农村基本设施,建设与农村居民寻常生活密切有关公用服务设施。(2) 中心城周边各镇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管网规划应在中心城总体规划中一并考虑,并与城区管网综合相协调与衔接。(3) 集中分布或连绵分布小城乡各种道路和市政管网在有关城乡区域规划优化基本上,集中建设,联建共享。(4) 分散分布小城乡和广大农村居民点,应遵循“统筹规划、因

15、地制宜、合理布局、联建共享”原则。优化设施布局,衔接区域有关设施,实现资源共享。第20条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为保证各项社会服务设施健康有序发展,规划规定各中心镇、普通镇、乡、中心村、普通村应设立相应社会设施,其必设项目详见下表。必设社会服务设施一览表中心镇一、行政管理:人民政府、派出所、建设和土地管理所、农林水电管理机构、工商、税务所、粮管所、交通监管站、居委会;二、教诲机构:高档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三、文体科技:文化站、青少年之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合、影剧院、灯光球场、体育场、科技站;四、医疗保健:中心卫生院、防疫站、保健站、筹划生育指引站;五、商业金融:百货

16、、食品店、供销社、日杂店、煤店、粮油副食店、药店、书店、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旅馆、招待所、茶馆、饭店、美容美发店、浴室、洗染店、照相馆、综合修理、物业管理;六、邮电金融:邮政所、电信支局所、信用社; 七、市政公用:公交始末站、公共机动车场库、消防站、液化气站、煤场、变电站、煤气站、水泵房、旧废品收购站、公厕;八、集贸设施:粮油土特市场、蔬菜、副食市场、百货市场、燃料、建材、生产资料市场、畜禽、水产市场。普通镇、乡一、行政管理:人民政府、派出所、建设、土地管理所、农林水电管理机构、工商、税务所、粮管所、居委会;二、教诲机构:高档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三、文体科技:文化站、青少

17、年之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合、影剧院、灯光球场、体育场、科技站;四、医疗保健:卫生院、防疫站、保健站、筹划生育指引站;五、商业金融:百货、食品店、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店、煤店、梁店、药店、书店、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旅馆、饭店、理发店、浴室、洗染店、照相馆、综合修理、收购店;六、市政公用:公共机动车场库、消防站、旧废品收购站、公厕;七、集贸设施:粮油土特市场、蔬菜、副食市场、百货市场、燃料、建材、生产资料市场、畜禽、水产市场。中心村一、行政管理:村委会;二、教诲机构:小学、托幼机构;三、文体科技:文化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合;四、医疗保健:卫生所、筹划生育指引站;五、商业金融:百货食品店、银

18、行、信用社、保险机构、小吃店、理发店、浴室、综合修理、收购店;六、集贸设施:蔬菜、副食市场。基层村一、教诲机构:托幼机构;二、文体科技:文化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合;三、医疗保健:卫生所;四、商业金融:百货店、小吃店。五、市政公用:公厕。第21条 增进城乡统筹发展对策和办法(1) 提高工业返哺农业、都市支持农村能力。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乡和非农产业转移。形成有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2) 实行中心都市带动战略,提高核心都市功能。通过辐射通道、节点城乡建设,增强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辐射力和吸引力,提高都市支持农村能力。(3)

19、 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哺育特色产业,打造优势品牌,实现县域经济特色化,扩大县域经济与都市经济联系,发挥县域经济在城乡协调发展中纽带和载体作用。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优化整合村镇体系布局,加快迁村并点步伐,改造空心村,解决好村庄布局分散、人口集聚度低、农业集约发展滞后问题。(4) 加强政府指引和引导,变化农民住宅占地面积大、居住环境差、抗震设防原则低、功能设施不配套现状,逐渐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住房质量原则,改进农民生活居住条件。(5) 发挥市场机制对城乡协调发展增进作用。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服务、法律意识,使市场牵引力与政府支持

20、力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制度创新,加大改革力度,减少体制障碍,打破城乡二元构造,建立有助于增进城乡协调发展制度支持系统。(6) 保障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资金投入。各乡(镇)政府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建立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实现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向乡、村延伸和覆盖,加强乡村建设引导,保证农村建筑符合经济、舒服、安全、节能、美观规定。第四节 市域城乡体系布局规划第22条 城乡体系空间布局构造 依照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和区域生产力布局,市域城乡体系将形成“一核、二带、三片区” 空间构造。形成各城乡以点轴为主体空间布局形态。一核:指辉县城区。二带:指由三原

21、线和辉薄公路交通廊道构成重要城乡发展带;三片区:指辉县市域城乡空间三大片区,即西北部风光旅游产业发展区、南部城乡经济综合发展区、东部山区农林经济发展区。第23条 城乡体系职能构造(1) 中心都市新乡市重要卫星城之一,辉县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能源、化工、汽车配件、生物医药等为主豫北山水旅游都市。(2) 中心镇中心镇发展定位表城乡名称职能类型城乡性质南村工业型以建材、造纸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孟庄交通工矿型以机械、电力为主城区南大门。薄壁工矿型以采掘、建材、机械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辉西新区综合型以发展煤矿配套产业为主综合性小城乡。(3) 普通镇镇域中心,汇集产业、人口

22、,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普通镇重要职能一览表城乡名称职能类型城乡性质峪河镇交通型以造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吴村镇工矿型以建材、纺织、治金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常村镇工业型以建材、机械、制药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高庄乡工业型以建材、化工、机械为主乡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云门镇工业型以造纸、电线、化工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平罗乡农副产品加工型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城乡农副产品加工型以农副产品加工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寨镇农副产品加工型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镇域政治

23、、经济、文化中心。上八里镇工矿型以采掘及加工为主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冀屯乡农副产品加工型以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张村乡工矿型以建材、采掘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洪洲乡工矿型以制造业及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黄水乡工矿型以采掘及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沙窑乡工矿型以采掘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赵固乡农副产品加工型以造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拍石头乡工矿型以建材、采掘、冶金为主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24条 城乡体系规模级别构造强化中心都市同步,大力发展中心镇和普通镇,实现小都市和小城乡协调发展。形成

24、中档都市、中心镇、普通镇相结合城乡体系规模级别构造。城乡规模级别构造规划()职能构造城乡人口(万人)数量(个)城乡名称中心都市301辉县重要发展中心镇2-102孟庄、辉西新区中心镇0.5-1.02南村、薄壁普通镇0.2-0.516南寨、沙窑、西平罗、黄水、高庄、拍石头、上八里、洪州、张村、常村、北云门、赵固、占城、冀屯、吴村、峪河规划各乡镇人口规模城乡总人口城乡人口总人口城乡人口总人口城乡人口辉县市802241158000817300272978872100480000辉西新区8000080000100000100000南村镇277952286288903200305355000孟庄镇6108

25、278396207011000638220薄壁镇396102488405003000423505000峪河镇477002547485002700574403000吴村镇564853183573503400592254000常村镇426642650437002700454043000高庄乡41551122442880140044219北云门镇492383891503204200519785000西平罗乡5132021000150022785占城乡367313604374003700394714000南寨镇21323113822370140024063上八里镇1829429371940032002

26、10344000冀屯乡479433382492003300506833000张村乡161522340170002400188923000洪洲乡946282151042092001220210000黄水乡11218163812400180013958沙窑乡11675111612500140014413赵固乡425654322436004500453055000拍石头乡104241601140070013146第五节 重点城乡建设用地原则第25条 建设用地原则城乡建设应节约、集约运用土地,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辉县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采用都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原则(

27、GBJ13790)三级90105平方米/人;建制镇:按照镇规划原则(GB50188),新建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既有镇区逐渐降至140平方米/人以内。第六节 乡村居民点建设引导 第26条 乡村建设重点按城乡规划法规定,推动乡规划、村规划开展,加强村庄基本设施建设,改进农村居住条件。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农村教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第27条 乡村居民点建设与整合原则规定(1) 按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原则、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六统一”规定,完善中心村

28、交通、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信息网络等配套基本设施和教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设施系统建设。完善村民中心文化科技、体育健身、卫生教诲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2) 发展壮大中心村规模,限制人口少,条件差,经济落后村庄发展,规模少于500人和处在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内居住转移型村庄向中心村转移,逐渐减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与城乡建成区空间上连为一体村、城中村,逐渐与城乡融合。(3) 制定勉励农民进入城乡和中心村政策,放宽到中心村落户居住准入条件,按照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原则,实行城乡统一政策管理制度。(4) 严格实行一户一

29、宅政策,通过对既有空置宅基地调查、登记、置换,挖掘闲置存量土地,增进土地集约节约运用。(5) 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注重历史文化名村和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建设和保护,尊重本地自然生态环境,延续和传承历史文脉。(6) 村庄建设按照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人均建设用地最高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人;宅基地原则为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第七节 市域交通规划第28条 市域公路交通规划加快市域高速公路网建设。完毕新晋高速公路、鹤辉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建成公路主骨架、场站,逐渐形成“七横八纵二中心”公路网络格局,基本实现运送信息化、市场化和交通体系

30、当代化。第29条 客运发展规划强化客运站场建设。建设和完善县级公路客运站及其设施,合理布点乡镇村公路客运站。县级公路客运站达到二级以上原则,重点乡镇公路客运站达到三级以上原则,普通乡镇达到四级原则,重点行政村建简易站。第30条 货运发展规划完善货运站场布局县乡公路货运站,县级公路货运站达到三级站原则,重点镇公路货运站达到四级站原则,普通乡镇达到五级原则。第八节 市域重大基本设施规划第31条 给水工程规划在中心城、新城和镇(重点镇、普通镇)建立安全可靠供水系统,重点解决乡镇居民饮水保障与安全问题。全市都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人均生活综合用水量原则为170-190升/日,中心城重点建设第二自

31、来水厂、第三自来水厂,乡、镇重点建设薄壁、南寨、南村、常村水厂等,自来水水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水质原则。完善都市自来水厂和配水管网建设,在都市自来水供水区域内,逐渐以自来水供水替代自备井供水。合理安排供水设施,拟定供水工程位置和用地,并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对已建自来水供水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都市供水系统安全性。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完善水质监测设施配备,保证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第32条 排水工程建立完善城乡污水排放和污水解决系统。各中心镇建成污水解决厂并投入使用,周边城乡可与中心城区、中心镇联建共享污水解决设施,乡镇可联合共建污水解决设

32、施。结合农村道路改造、排水沟渠建设等工程实行,逐渐实现雨水、污水分流,逐渐建设污水管网系统,实行污水集中解决排放。第33条 燃气工程大力发展天然气,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等清洁能源,形成气源充分、安全可靠燃气输配系统,气源以“西气东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为补充。县城和有条件乡镇以天然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为补充。广大农村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第34条 环卫工程增长垃圾解决设施;建立医疗废物集中独立解决系统。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原则,中心城、新城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达到100%,中心城乡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达到90%,普通城乡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达到80%;城乡垃圾分类率

33、提高到55%;垃圾资源化率提高到35%;中心城、新城粪便集中解决率100%,其她城乡粪便集中解决规划目的达到90%。第35条 供电工程提高供电可靠性,设备达到规范化。抓好农村电网建设,实现农村电气化。近期新建220千伏朱桥变电站;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座(共城变电站、辉县变电站、吴村变电站),扩建增容1座;新建35千伏变电站2座(高庄变电站、占城变电站),扩建增容4座。远期新建220千伏辉北变电站;新建110千伏变电站5座(城东变电站、高庄变电站、赵固变电站、薄壁变电站、张村变电站),扩建增容3座。第36条 电信工程恰当超前发展建设通信设施。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宽带网,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能上网。

34、到,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50%,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60%。加快长途电话业务发展,使其达到现状34倍,迅速加快移动通信业务发展,蜂窝移动电话要覆盖全区和经济发达村镇。第37条 邮政工程环绕“建设当代化邮政,满足社会需求”,以发展为主题,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运营效益,增长科技含量,实现业务创新,满足社会用邮。建成较为发达邮政网络构造和完善信息体系客户服务网络。配套建设邮政局、所。乡镇要完善网点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开办更多适合农村经营业务种类。第九节 大型基本设施衔接与共享第38条 依照上位规划提出城乡空间发展规定对新晋高速公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500KV输电线路等区域重大基本设

35、施规划建设,在规划中从空间上逐项贯彻。对高压走廊要严格按照都市黄线管理办法执行。各乡(镇)政府根据上一层次规划指引规定,在各城乡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中贯彻详细位置,并在各个层次详细规划中预留用地,标出相应用地范畴和控制线,发挥区域公共设施对城乡发展带动作用,减少实行过程中对城乡干扰。第39条 重大交通设施衔接对新晋高速公路、鹤辉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预留用地,控制通道,注重与周边都市和乡镇协调与对接。第十节 生态建设与资源节约集约运用第40条 生态建设目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不断改进生态环境质量,增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1) 按循环经济理念,全面建设生态环境和谐经济系统;加

36、强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增进市域土壤条件改进和林业建设,提高林业建设生态效益;控制和缓和环境污染,改进环境质量;增强抵抗自然灾害能力。(2) 到,城乡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市域河流基本达到级水质原则,城乡污水解决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达到80以上。COD 入河量减少20,SO2排放量减少16,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达到80以上。(3) 到,城乡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城乡污水解决率达到95以上,COD 入河量再减少50,SO2排放量再减少30,市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上达到优良原则,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达到98以上。各类地

37、表水质达到级原则,垃圾无害化解决率、污水解决率进一步提高。第41条 生态区划依照辉县市域生态特点将市域划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生态发展区三个生态功能区。(1) 生态保护核心区: 市域北部太行山区坡度不不大于25度地区,以及其她生态保护区;建成区以外重要河流100米以内。其他河流和渠道50米以内;建成区内公园、水面、河道。(2) 生态保护缓冲区:太行山前倾斜平原,坡度在325度之间。(3) 生态发展区:除上述区外其他地区。注重节约土地资源,特别注重土地肥力哺育,积极履行农家肥使用,控制化肥使用,防止对土壤构造损害。履行病虫害生物和生态防治技术,控制农药使用,防止地面径流污染。维护地

38、面植被覆盖,防止土壤裸露,以制止过多营养物质进入水体。注重在城乡外围营造环城生态防护林带、通道绿化带和风景片林。以沿河水系林网、沿交通廊道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建设生态林带系统,完善生态体系,科学引导生态建设。 第42条 生态建设空间安排以辉县市域重要河流、干渠和重要交通干线为经纬,加强两岸和两侧绿化,进一步完善环城绿带,构建生态系统基本框架。加强都市大环境绿化和城乡绿地系统建设,努力创造舒服、安全、健康、平衡生态型人居环境。第43条 生态敏感区管制办法 严格禁止毁林、填河、倾倒污物和开山采石和其她建设行为。防止对森林植被破坏.加强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保持区域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

39、整性。水源保护范畴内、都市水源涵养地,不得排污、倾倒垃圾、放牧、饲养,绝对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行为,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调蓄能力。第44条 生态绿地建设方略 (1) 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大力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在市区外围营造生态防护林带,市区北部、东部建设南水北调主干渠绿化带,两侧绿化各100米;并结合环路、河流水系绿化,荒山荒坡绿化建设大环境绿化体系,形成良好生态系统。(2) 规划农田防护林网与道路、河渠等防护林带形成大面积都市防护林网,改进都市生态环境。树种以用材林为主,主林带以公路、河渠走向为准,充分运用机耕道、塘基、河堤进行植树,结合

40、支渠和支路规划副林带。林带间距不强求规范,因地制宜,营造各具特色田园风光。(3) 依照辉县气候特点和生活方式,提出适应于生态社区、生态村镇和生态农业区建设不同模式,建设与周边自然条件和文化氛围相和谐生活环境。通过生态示范社区、生态村镇和生态农业区建设,逐渐形成全市生态网络体系,实现人工建筑、自然环境、都市空间形象和区域景观完整统一。第45条 节能减排办法(1) 开展资源综合运用,裁减关闭运营效率低、单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小发电机组,提高资源运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加强二氧化硫排放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建立环保在线监测设施、电厂脱硫设施,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2) 开发新能源,发展代替能源。

41、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生物柴油和生物质能源。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运用和废旧资源循环运用。(3) 推动砖瓦窖治理整顿,关闭实心黏土砖瓦窑场,大力发展煤矸石砖、粉煤灰免烧砖建材产品,提高工业废弃物综合运用率。(4) 尽快建成各中心镇污水解决厂,并投入使用,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再生运用。(5) 采用税收、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对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矿产资源、水资源和环保进行调控和引导。 第46条 水资源节约运用采用节约用水、雨水涵养、流域合伙等办法有效保护和合伙等办法有效保护和合理运用水资源。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有效发挥河湖滞蓄雨洪能力。加强水土保持,杜绝毁林种粮、非法采石

42、取土、开垦烧荒,提高土地涵养能力。农业采用新型农田灌溉技术,工业提高用水重复运用率,生活用水采用节水办法,最大限度节约用水。第47条 节约集约运用土地实行最严肃土地政策,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对城乡既有存量土地进行核查,把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尽量减少新增都市建设用地。实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对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农村闲散地整治,积极推动土地整合和复垦,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原则,以内涵挖潜为主,优先运用既有设施和村内空闲地进行旧村改造,充分挖潜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潜力。第十一

43、节 风景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第48条 对历史文物维修贯彻“急救第一,保护为主,修旧如旧”原则。难以修复历史遗迹,应保存真实残缺原貌。文物遗迹保护区要明保证护级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都市紫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对不同级别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畴制定保护区和协调区,从空间上加以限制。第49条 对文物建筑必要划出绝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对于具备重要价值和对环境规定较高文物古迹还要划出环境协调区。(1) 绝对保护区:指文物古迹单位自身合理用地范畴,所有建筑与环境必要严格认真地保护,不得随意更改或变动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绝对保护区内既有非文物建筑物、构筑物必要逐

44、渐拆除或整治。(2) 建设控制区:为保护文物自身完整和安全,在绝对保护区外划定保护范畴,用以控制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使这里建设活动不对文物古迹导致破坏与影响,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文物古迹保护规定,建筑物使用性质、外观造型、体量、高度和色彩等都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3) 环境协调区:是绝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外围地段和其他具备一定保护价值独立地段,在此范畴内对影响文物古迹空间和视野环境建筑物和构筑物造型、体量、高度等进行控制,从视觉上保护文物古迹环境,以求得保护对象与当代建筑之间合理空间、景观过渡。第50条 规划期内继续开展对都市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整顿工作,有重要历史价值或标志性近当代建筑也应列入都市历史文化资源名录,进行必要保护,并依照其历史及景观价值合理运用。第十二节 旅游规划第51条 旅游资源开发原则旅游资源开发必要做到有助于景区自然生态环境改进和资源可持续运用,有助于本地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繁华。旅游资源开发时要与保护紧密结合,实行有序开发,留有余地。对生态环境脆弱资源要慎重开发。所有开发项目应作出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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