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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756.1-2024 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安徽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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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7.060 CCS Z 0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56.12024 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 1 部分:设计与施工 Code of practice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minePart 1:Design and construction 2024-04-15 发布 2024-05-1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4/T 4756.12024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要求.2 4.1 设计.2 4.2 施工.3 5 地貌重塑.3 5.

2、1 一般要求.3 5.2 削坡工程.3 5.3 护坡工程.4 5.4 支挡工程.7 5.5 充填工程.10 5.6 水域工程.11 5.7 水源工程.12 5.8 整理工程.13 5.9 排水工程.13 5.10 节水灌溉工程.15 5.11 道路工程.16 5.12 安全防护工程.17 6 土壤重构.18 6.1 一般要求.18 6.2 污染修复.18 6.3 覆土再造.19 6.4 土壤改良.19 7 植被重建.20 7.1 一般要求.20 7.2 栽植.21 7.3 播种.21 7.4 自然恢复.22 8 生物多样性保护.22 8.1 设计.23 8.2 施工.23 9 生态监测.23

3、9.1 设计.23 DB34/T 4756.12024 II 9.2 监测.23 10 适应性管理.24 附录 A(规范性)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和技术确定依据.25 附录 B(资料性)修复绩效目标推荐.26 附录 C(规范性)挡墙适用条件与设计要求.27 附录 D(资料性)常用土壤改良材料推荐.28 附录 E(资料性)常见适生植物推荐.29 附录 F(规范性)植被重建设计及施工要求.31 附录 G(规范性)生态监测.34 参考文献.35 DB34/T 4756.12024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

4、34/T 4756矿山生态修复规程的第1部分。DB34/T 475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第3部分:工程验收。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泊人、崔伟、郑立博、赵国红、王旭东、敬海霞、陈雪梅、张刘柱、倪明芳、夏登云、陈东风、王晓明、潘茜、笪久林、潘国林、傅海洋、陈戈、

5、项力、刘海、黄健敏、宋阳、李迎春、管政亭、张人安、梅小元。DB34/T 4756.12024 IV 引言 为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质量,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行为,制定了 DB34/T 4756矿山生态修复规程。矿山生态修复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结束后的矿山,涵盖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全过程。DB34/T 4756 旨在确立普遍适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行为规范,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矿山生态修复设计与施工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工作思路、技术流程、工作方法和相关规则等;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矿山生态修复质量检验与评定总体原则、相关规则和可

6、操作、可追溯、可证实的程序等;第3部分:工程验收。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各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层次结构、组织管理和运行要求等。DB34/T 4756.12024 1 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 1 部分:设计与施工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测、适应性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结束后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7、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40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22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4370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 15063 复合肥料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64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GB/T

8、 20065 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 GB/T 20203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3891 绿化用有机基质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38360 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60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GB 51180 煤矿采空区建(构

9、)筑物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DB34/T 4756.12024 2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CJJ 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T 292 边坡喷播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HJ 555 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 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T 408 建筑施工测量标准 JT/T 516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格室 JTG/T 36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1237 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TD/T 1012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

10、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 1070.1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34/T 1267 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TD/T 107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矿山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 m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对因矿业活动导致生态系统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矿山实施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措施,以消除生态胁迫、改善生态结构、提升生态功能、优化生态景观的系统性和综合性治理过程和活动。来源:TD/T 1070.1-2022,3.1,有修改 3.2 地貌重塑地貌重塑 landform reshapi

11、ng 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对受损的地貌进行塑造,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来源:TD/T 1070.1-2022,3.5,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 4.1.1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应在矿山生境条件调查、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的基础上,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充分借鉴已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经验。4.1.2 应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修复能力,避免过度治理。4.1.3 应尊重自然风貌,突出规划引领,依据国土空间和功能结构规划布局,确定矿山生态修复方向。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宜荒则荒;以水定绿、

12、以壤定植,以用定制。4.1.4 应在矿山生态修复方向确定基础上,依据矿山生态修复难易程度,择优选择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修复模式。4.1.5 应综合考虑矿山受损生态系统生境条件、生态问题复杂程度、生态系统稳定性、经济技术可行DB34/T 4756.12024 3 性等因素,科学选择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修复技术。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和技术选择按照附录A 执行。4.1.6 采用自然恢复模式时,应减少场地扰动、排除外界干扰、消除影响植被自然恢复的胁迫因子;采用辅助再生、生态重建模式时,应优先消除场地地质安全隐患。4.1.7 存在水土污染时,应先行治理或协同治理,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后,再实施

13、生态修复。4.1.8 工程设计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设计包括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测、适应性管理等。4.1.9 工程设计时应设定绩效目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参照附录 B 提出。4.2 施工 4.2.1 施工前应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要求;了解场地条件及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等。4.2.2 工程施工需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合同及相关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开展工作,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修复任务,绩效目标应达到预定要求。4.2.3 测量放线应符合 GB 50026 和 JGJ

14、/T 408 的有关要求。临时设施设置应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满足安全、环保和正常施工活动开展的需要。4.2.4 配备的施工机械、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需要,仪器设备使用前需检验标定。施工所需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进行检验,分类存储与标识。4.2.5 采用的施工方法应工艺成熟,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安全有效。鼓励采用经验证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4.2.6 开展施工全过程生态监测,及时发现生态问题及潜在生态风险,并按照适应性管理要求,优化和改进设计(方案),调整或完善修复技术措施。5 地貌重塑 5.1 一般要求 5.1.1 在消除地质安全隐患基础上,综合考虑矿山周边地貌景观特点、受损区域地形破

15、坏程度,塑造一个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地貌。5.1.2 地貌重塑工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削坡工程、护坡工程、支挡工程、充填工程、水域工程、水源工程、整理工程、排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道路工程、安全防护工程。5.1.3 应按照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选择地貌重塑工程,重塑后的地貌宜满足设计地类坡率限定标准的要求。产生的渣石(土)优先用于场地内的其他工程,剩余的尽可能资源化利用。5.2 削坡工程 5.2.1 设计 5.2.1.1 削坡工程措施包括危岩清除、浅表层变形体清除、削方减载、分台阶放坡,应结合排水、护坡、支挡、植被重建等措施进行设计。地质条件简单,具备放坡条件且不会对周边生态产生较大影响的边坡,宜

16、优先采用削坡工程措施。5.2.1.2 边坡存在下列情形的,削坡工程措施应与护坡、支挡等工程措施配合使用:a)地下水发育的边坡;b)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深层滑动面的边坡;c)软弱土质边坡;DB34/T 4756.12024 4 d)单独采用坡率法不能有效改善整体稳定性的边坡;e)削坡减载对相邻近建(构)筑物有不利影响的边坡;f)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其他边坡。5.2.1.3 削坡工程坡率允许值应根据工程经验,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类比确定。无经验时,按照 GB 50330 有关要求确定。恢复植被的坡面,还须满足不同植被重建工程边坡坡率限定的要求。5.2.1.4 土质边坡高度大于 8 m

17、、岩质边坡高度大于 15 m 时,宜分台阶放坡。台阶级数、台阶高度、台阶宽度依据边坡整体稳定性和分级稳定性验算确定。单台阶高度:土质边坡不高于 8 m,岩质边坡不高于 15 m;台阶宽度:土质边坡不低于 3 m,岩质边坡不低于 2 m;台阶微内倾。设置多级台阶时,中间应留设宽台阶,土质边坡宽度不宜低于 6 m,岩质边坡宽度不宜低于 4 m。5.2.2 施工 5.2.2.1 施工宜采用机械与人工开挖相结合的方式。涉及爆破作业的,应进行专项爆破设计,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符合 GB 6722 的有关规定。5.2.2.2 施工应分区、分段进行,严禁超挖、欠挖、同一坡面上下同时开挖。不

18、得先掏挖坡脚,不得扰动设计坡面之下的岩土体,不得影响周边及待开挖区域坡体的稳定性。5.2.2.3 施工中发现影响坡体稳定性和施工安全的垮塌、变形等,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应合理、有序堆放。5.2.2.4 施工不宜雨天进行。开挖的新鲜面应及时防护,不宜长期暴露。雨季施工应做好开挖面的临时防水工作。5.2.2.5 施工后的坡面应稳定、平顺,边线顺直,表面无松土、松石、险石,无倒坡。5.3 护坡工程 5.3.1 设计 5.3.1.1 边坡整体稳定且坡面存在易风化、剥落、坍塌、掉块、冲蚀、干裂等岩土体时,应进行护坡。边坡整体欠稳定或存在不良地质因素时,应在治理后进行护坡。5.3

19、.1.2 护坡工程应综合考虑气候、水文、地形、地质条件,材料来源、场地条件等进行设计,优先采用工程与植被防护相结合的措施,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单一植被护坡措施。地表水和地下水较丰富边坡的护坡工程应结合截排水措施进行设计。5.3.1.3 护坡工程包括砌体护坡、格构护坡、喷浆护坡、柔性防护网护坡、注浆护坡。5.3.1.4 砌体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砌体护坡适用于坡率缓于 11 的土质边坡和易风化岩质边坡;b)砌筑材料可采用浆砌条石、块石、片石或混凝土预制块等。石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30,预制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0;c)浆砌块石、片石护坡厚度不宜小于

20、 250 mm,混凝土预制块厚度不宜小于 150 mm,铺砌层下的碎石或砂砾垫层厚度不宜小于 100 mm;d)砌体护坡应设置伸缩缝和泄水孔,在地基性状和护坡高度变化处应设置沉降缝,拐角处应采取加强构造;e)采用空心混凝土预制块时,还需根据需要设置格构,空心预制块内填土植草。5.3.1.5 格构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浆砌片石或混凝土格构护坡适用于边坡坡率缓于 10.75 的土质边坡和全风化岩质边坡,以及坡率缓于 11 的潮湿或水土流失严重边坡。锚杆钢筋混凝土格构护坡适用于土质边坡和无不良结构面、风化破碎的岩质边坡;DB34/T 4756.12024 5 b)浆砌片石或混凝土格构形式应根据降雨

21、强度、边坡坡率、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材料来源、场地情况等确定。雨强较大地区的格构宜做成截水槽型,水槽断面尺寸根据降雨强度计算确定;c)锚杆钢筋混凝土格构尺寸应根据边坡高度、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多雨地区的格构上应设置截水槽,水槽断面尺寸根据降雨强度计算确定。格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 C25;d)格构形式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格构内宜植草复绿。5.3.1.6 喷浆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喷浆护坡适用于坡率缓于 10.5 中等未风化程度的易风化岩质边坡,不宜用于景观要求高的边坡;b)采用砂浆喷护时,防护厚度不宜低于 50 mm;采用水泥混凝土喷护时,防护厚度不宜低于 80 mm。坡面应设置泄水孔和

22、伸缩缝;c)当边坡整体稳定,坡率满足允许值要求,坡面岩体破碎时,可采用锚喷护坡;d)I、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护坡,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护坡,类岩质边坡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护坡。岩质边坡分类按照 GB 50330 执行;e)锚喷护坡采用全粘结锚杆,锚固深度 1 m2 m,锚杆采用行列式或菱形排列,倾角宜 1525,且不应大于 45和小于 10。可采用单层钢筋网,锚杆间距 150 mm200 m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混凝土喷层厚度不低于 80 mm,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低于 20 mm。5.3.1.7 柔性防护网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柔性防护网护坡适用于整体稳定坡

23、体上危岩的加固,落石的拦截、运动轨迹和停积范围的引导或控制。柔性防护网分为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和引导防护网;b)柔性防护网类型选择及其工程设计应在危岩落石勘查与评价基础上,综合考虑防护对象重要性、柔性防护网的结构与功能特性、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c)条件复杂的斜坡,应根据危岩落石分布特点、地形起伏特征,分区、分高程段进行柔性防护网类型选择和相应设计,或与其他防护措施配套设计;d)选用的材料或构件应满足防护网系统承载力及工程设计使用年限防腐蚀要求。当主网网孔尺寸不能兜住尺寸较小危岩时,应增加较小网孔尺寸的格栅网;e)采用全长粘结锚杆或混凝土基础埋置锚杆,与钢丝绳类构件端部相连接的锚杆宜采用锚头有

24、连接环套的柔性锚杆;主动防护网、引导防护网用锚杆和被动防护网用柔性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 1.5 m,被动防护网钢柱基座锚固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 0.6 m;水泥砂浆或水泥浆注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20,混凝土基础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f)主动防护网宜用于坡面条件简单,坡度不大于 75的斜坡,设计宜采用工程类比法。采用梅花形和矩阵式锚固网型时,网域覆盖范围应超出危岩落石分布区域的上缘和两侧 2 m 以上,坡脚 1 m 高度范围内不宜布置;锚杆轴向宜垂直于坡面,轴向拉力设计值 50 kN80 kN,长度宜为 2 m3 m;g)被动防护网的防护能级、高度、位置、范围和数量应依据落石轨迹和

25、运动参数的计算结果进行设计;危岩落石威胁区域边界宜采用三维危岩落石数值分析方法确定;h)被动防护网应布置在落石冲击动能、弹跳高度和生态破坏较小处;单道被动防护网宜沿同一高程布设,防护网两侧各自延伸长度应超出危岩落石散布宽度 5 m 以上,长度较大时支撑绳应分段设置;当防护网不能沿同一高程布设时,宜分高程分段设置,相邻防护网顺坡投影重叠长度应超过 5 m。柔性锚杆轴向宜沿其所受拉力方向设置,钢柱基座的法向锚杆轴向与钢柱间夹角不宜超过 15;DB34/T 4756.12024 6 i)引导防护网用于坡面条件简单且坡长小于 100 m 的斜坡时,宜采用工程类比法进行设计;用于坡面条件复杂或坡长超过

26、100 m 的斜坡时,可依据覆盖部分防护网构件荷载估算、承载能力检算,以及拦截部分落石冲击动能、弹跳高度、防护网防护能级标准值计算结果进行设计;j)引导防护网拦截部分可设置在危岩落石弹跳高度相对较低处,两侧延伸长度应超过所在位置处落石散落宽度 5 m 以上。覆盖式引导防护网覆盖范围,宜超过潜在危岩落石区上缘 3 m 以上,两侧 2 m 以上,坡脚 0.5 m 高度范围内不宜布设。5.3.1.8 注浆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注浆护坡适用于稳定岩质边坡上局部裂缝(含洞穴)的充填、灌注和封闭,软弱层带的注浆加固,以及松散堆积体的灌浆固结;b)注浆护坡的注浆质量指标、注浆范围等应在现场调查基础上,根据

27、边坡工程特点和加固目的,以及地质条件、施工条件、注浆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等确定;c)注浆护坡设计参数、工程施工方法及设备检验宜通过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和现场注浆试验确定,也可根据工程经验类比确定。5.3.2 施工 5.3.2.1 砌体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应按坡面平整度及密实度设计要求整平坡面,存在坑洞的应预先填补,无明显外凸内凹现象后方可进行砌体护坡;b)条石、块石、片石砌筑材料应采取座浆法施工,预制块应错缝砌筑;砌筑的护坡面应平顺,并与相邻坡面顺接;c)砌筑砂浆初凝后立即进行养护,终凝前砌块应覆盖保护;d)砌体护坡施工具体按照 GB 50330 执行。5.3.2.2 格构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

28、)格构施工前应修整坡面,填补坑洞、空腔等;b)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格构护坡时,应从坡脚由下而上进行施工;骨架应嵌入坡面,与坡面紧贴,相邻骨架间平顺衔接;c)采用锚杆钢筋混凝土格构护坡时,格构可嵌置于边坡中或上覆在边坡上;钢筋应无污染和锈蚀,可现场制作与安装;锚杆孔用凿岩机或轻型钻机造孔,锚杆入孔前应洗孔,除锈、除油;压力注浆应加止浆环,砂浆强度不低于 M25,注浆后拔出注浆管;d)混凝土现场浇注时,应架设模板,按设计要求留置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 14 天;e)格构内按设计要求覆土和种植植物;植草皮的,草皮下宜铺设 50 mm100 mm 厚的种植土,草皮应与坡面和骨

29、架密贴。5.3.2.3 喷浆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施工前应整形坡面,清除坡面浮石、浮渣和浮土,处理后的坡面宜平缓、顺直、密实;b)采用砂浆喷护时,应自下而上进行;施工结束后,及时封闭喷浆层顶部;c)采用水泥混凝土喷护时,应通过试喷选择合适的水灰比和喷射压力,分层自下而上喷射混凝土;厚度大于 100 mm 的混凝土宜分两次喷射,并在混凝土面层长度方向上每隔 30 m 设 10 mm20 mm 宽的伸缩缝;d)采用混凝土锚喷护坡时,锚杆应嵌入稳固基岩内,锚杆孔深应超过锚杆长度 200 mm;固定锚杆的砂浆应捣鼓密实;钢筋网应与锚杆牢固连接,与岩面间隙 30 mm50 mm;混凝土宜分层喷射,钢筋

30、网铺设前喷射一层,铺设后再喷射至设计厚度;混凝土厚度应均匀,钢筋及锚杆不得外露;DB34/T 4756.12024 7 e)砂浆、混凝土初凝后应立即养护,养护期不少于 7 天。5.3.2.4 柔性防护网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施工前,应清除阻碍工程施工、威胁施工作业安全的局部突起体、孤危石等;b)主动防护网系统应按造锚杆孔、安装锚杆、安装纵横向支撑绳、挂网、缝合的工序施工。坡面局部凹陷处应增设锚杆;纵横向支撑绳应与锚杆外露环套逐个连接固定;挂网自上而下进行,挂两层网时,先挂小孔径网,后挂大孔径网;缝合从上向下进行,缝合绳应与网绳固定联结,缝合牢固,网绳与坡面间紧密贴合;c)被动防护网系统应按施

31、工基座锚杆、安设钢柱和锚杆、安设支撑绳及附件、挂网的工序进行。支撑绳安装完成后应用绳卡等固定,侧拉索应在上拉绳安装好后进行,柔性网应用缝合线固定。上支撑绳的下垂度不应大于柱间距的 3,下支撑绳、柔性网底边应与地面紧贴;d)覆盖式引导防护网和张口式引导防护网覆盖部分参照主动防护网系统施工,张口式引导防护网拦截部分参照被动防护网系统施工;当柔性网能借助自重附着于坡面且与上缘支撑绳间采用缝合方式连接时,宜按施工锚杆、安装上缘支撑绳、铺挂格栅网片(有时)、安装柔性网的工序进行;当柔性网与上缘支撑绳间采用穿挂方式连接时,上边缘排柔性网应与上缘支撑绳同时安装。5.3.2.5 注浆护坡按下列要求进行:a)裂

32、缝(含洞穴)充填注浆宜采用无压充填方式分序次进行,从较低端开始灌注水泥砂浆或高流态混凝土,浆体初凝后,再从低到高依次推进,单次填充高度不宜超过 2.0 m;b)软弱层(带)压力注浆宜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可采用以水泥为主剂的浆液,注浆压力以不掀动岩体为原则;c)松散堆积体固结灌浆可采用以水泥为主剂的浆液,先疏后密,逐渐加密的方式进行;注浆压力不应超过注浆点位置处覆盖层自重压力与外加荷载压力之和;d)注浆施工前应通过注浆试验优化注浆参数,注浆区域较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注浆试验不少于 3 处;采用梅花形布孔,孔距宜 1.0 m3.0 m,渗透性差的孔距适当缩小;注浆所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42.5;

33、以提高软弱层(带)抗剪强度为目的时,注浆深度应穿过软弱层(带)底板以下 3.0 m;注浆结束后,应检查注浆效果。5.4 支挡工程 5.4.1 设计 5.4.1.1 支挡工程适用于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深层滑动面的边坡,以及放坡后整体欠稳定或不稳定的边坡。主要包括挡墙、抗滑桩、预应力锚杆(索)。5.4.1.2 支挡工程设计应在查明区域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防护对象重要性及施工环境等基础上进行。5.4.1.3 支挡结构设计应能满足在各种设计荷载组合下的支挡结构稳定、坚固和持久的要求;类型选择应确保支挡工程安全、经济、施工方便。5.4.1.4 支挡工程可与削坡、护坡、排水等工程措施综合设计

34、、配合使用,应与周围生态景观相协调。5.4.1.5 挡墙按下列要求进行:a)挡墙包括重力式挡墙、悬臂式挡墙、扶壁式挡墙和桩板式挡墙。挡墙类型选择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荷载作用情况、场地环境、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b)重力式挡墙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和截面设计;悬臂式和扶壁式挡墙应进行混凝土裂缝宽度验算、稳定性验算和构件的结构设计;桩板式挡墙桩间距、桩长和截面尺寸应根据岩土侧压力大小和锚固段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确定,桩身按受弯构件设计;DB34/T 4756.12024 8 c)不同类型挡墙适用条件及其设计要求应按照附录 C 执行。5.4.1.6 抗滑桩按下列要求进行:a)抗滑桩适用于不稳定边坡、滑坡的支

35、挡加固,宜设置于滑体厚度较薄、推力较小、嵌固段岩(土)体强度较高有利于抗滑的地段。桩体平面位置、桩间距、桩长和截面尺寸等应综合确定,不得出现滑坡体越过桩顶、从桩间滑动或产生新的深层滑动;b)抗滑桩应采取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设计荷载包括滑坡体自重、孔隙水压力、渗透压力、地震力等;所受推力应综合考虑滑坡工程地质条件和变形活动特征,根据滑动面类型选用相应的推力公式进行计算;滑面以上的桩身内力应根据滑坡推力和阻力计算,滑面以下的桩身变位和内力应根据滑面处的弯矩、剪力和地基的弹性抗力进行计算;嵌固段长度应满足桩侧最大压应力不大于地基横向容许承载力的要求;c)桩截面尺寸应根据滑坡推力大小、桩间距、嵌固段

36、岩土体强度等确定,横截面宜为矩形,最小边宽度不宜小于 1.25 m,桩间距宜为 5 m8 m。桩长宜小于 35 m,嵌固段应嵌入滑床中,约为桩长的 1/32/5;d)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地下水位以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纵向受拉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6 mm,净距不宜小于 120 mm,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70 mm。箍筋宜采用封闭式,直径不宜小于 14 mm,间距不应大于 400 mm。桩的两侧和受压边,应配置纵向构造钢筋,其间距不应大于 300 mm,直径不宜小于 12 mm。桩的受压边两侧,应配置架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6 mm。5.4.1.7 预应力锚杆(索

37、)按下列要求进行:a)预应力锚杆(索)适用于坡面较陡变形边坡的加固及滑坡体的主动抗滑,当遇全风化岩质边坡、土质边坡时,预应力锚杆(索)应与钢筋混凝土梁、格构或抗滑桩组合使用;b)预应力锚杆(索)锚固段应置于稳定岩(土)体内一定深度,材料可根据锚固工程性质、锚固部位、工程规模进行选择,采用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低松弛的钢绞线,选型应综合考虑锚固段岩(土)体工程特性、锚固力大小、锚固长度及其施工工艺等因素;c)预应力锚杆(索)设计时应进行锚固力、锚杆体截面积计算和抗拉稳定性、抗拔稳定性、锚固长度验算。锚固段长度、砂浆配合比、拉拔时间和造孔机具、钻具等应根据理论计算和工程类比以及拉拔试验等综合确定或选定

38、。锚杆(索)间距应根据设计锚固力及锚固段的锚固能力确定。锁定锚固力根据坡体结构和变形状况确定,为设计锚固力的 30100,条件良好的取高值;d)锚固段间距宜为 3 m6 m,不应小于 1.5 m。内锚固段长度不宜大于 10 m。锚杆(索)倾角主要由施工条件确定。相邻锚杆(索)不宜等长设计。钢筋应符合 GB/T 20065 的要求,锚索钢绞线应符合 GB/T 5224 的要求,锚具应符合 GB/T 14370 的要求。5.4.2 施工 5.4.2.1 重力式挡墙按下列要求进行:a)基坑宜分段开挖,严格控制基底高程,及时检验;b)块石、条石挡墙应采用座浆法施工,尽可能选用表面干净较平整的石料,厚度

39、不小于 150 mm;墙体应分层错缝砌筑,饱满填塞砂浆,外露面用 M7.5 砂浆勾缝。混凝土挡墙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应大于 300 mm。施工完毕后及时养护;c)砌体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 以上后进行墙后填土,填土宜采用透水性好、抗剪强度高的材料;当采用粘性土填料时,应在墙背设置厚度不小于 300 mm 的透水性材料反滤层,反滤层顶部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500 mm 的粘性土层封闭;墙后填土应分层夯实,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墙后地面横坡陡于 16 时,应在地面粗糙处理后再行填土;DB34/T 4756.12024 9 d)伸缩缝、沉降缝、泄水孔应在砌筑过程中按设计施工,伸缩缝与

40、沉降缝内两侧壁应竖直、平齐,无搭叠;泄水孔应排水通畅。5.4.2.2 悬臂式和扶壁式挡墙按下列要求进行:a)基坑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开挖,凸榫部分开挖与其同步进行;凸榫混凝土应与墙底板(墙趾板、墙踵板)同时浇筑,并在底板宽度方向上一次浇筑完成;b)每段挡墙的墙趾板、墙踵板、悬臂板或立壁板和扶壁的钢筋应一次绑扎、安装成型,混凝土宜一次浇筑完成。悬臂式挡墙的悬臂板在高度方向上不宜间断,否则接缝处应按施工缝处理;c)悬臂板或立壁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 后,方可进行墙后填筑,并应符合本文件5.4.2.1 条 c)款的规定;d)墙趾板、墙踵板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41、应及时养护。5.4.2.3 桩板式挡墙按下列要求进行:a)应先施工桩,再施工挡土板。桩身混凝土应一次性连续浇筑,桩纵向钢筋接头不应设在土石分界、软弱夹层和滑动面位置处;b)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施工挡土板。滑坡地段桩间土应间隔开挖,挡土板应间隔施工;当采用预制挡土板时,预制挡土板应待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 以上方可进行吊装和运输;c)施工挡土板时,应按设计要求同时施作防排水设施;挡土板后填土应符合本文件5.4.2.1条c)款的规定;d)墙后填土若采用大型碾压机械填筑时,碾压机械距桩板后的距离应大于 2 m;桩板式挡墙设计有锚杆(索)时,不得碾压锚杆(索)。挡土板、桩身混凝土

42、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养护。5.4.2.4 抗滑桩按下列要求进行:a)施工前,应平整孔口地面,设置好地表截(排)水及防渗设施,并根据滑坡变形、施工条件、桩体类型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制定滑坡变形监测方案;b)尽量避免雨季施工;桩孔开挖应从上至下、由浅及深分节进行,一次最大开挖深度宜为 0.5 m1.0 m,垮塌严重地段宜先注浆后开挖;下一节桩孔开挖应在上一节护壁混凝土撤模后进行;桩群开挖应从两端向滑坡主轴方向隔桩进行,桩体混凝土浇筑 1 天后方可开挖邻桩;c)桩孔开挖时应做好桩孔地质编录;开展滑坡变形、孔内地下水和有害气体,以及施工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d)混凝

43、土浇筑前,应检查桩孔基底及断面尺寸,凿毛混凝土护壁;钢筋笼宜预先绑扎成型,搭接接头不应设在土石分界、软弱夹层和滑动面位置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地下水发育地段应按水下混凝土灌注法施工;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e)抗滑桩施工具体按照 JTG/T 3610 的规定执行。5.4.2.5 预应力锚杆(索)按下列要求进行:a)预应力锚杆(索)施工前应选择相同的地层进行拉拔锚固试验,试验根数为设计锚杆(索)数量的 3,且不少于 3 根;锚杆(索)钻孔宜采用干钻施工,施工时应记录地层变化情况,核实设计的地层分界面、滑动面位置及锚杆(索)长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设计。钻孔施工完成后,应吹净孔内粉尘,并覆盖孔

44、口备用;b)锚杆(索)宜现场制作,锚固段应清污、除锈;自由段、张拉段应防腐处理。锚杆、锚索束应顺直安放在钻孔中心,并保证锚固段长度;c)注浆采用孔底注浆法,锚固段和自由段一次注满,自由段应外套塑料管。注浆材料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当地层具腐蚀性或地下水具侵蚀性时,应采用抗侵蚀性水泥。注浆压力宜为0.6 MPa0.8 MPa,二次补浆宜在初凝前进行;DB34/T 4756.12024 10 d)施工的混凝土垫墩应坚固、结实,墩孔轴线与钻孔轴线重合,顶面平整且与钻孔轴线垂直;垫墩旁预留补浆孔和排气孔;e)锚杆(索)张拉应在锚固段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0 后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张拉值为总张拉力的 7

45、0,两次张拉间隔时间不宜少于 4 天;锚杆(索)张拉完成 7 天后,锚杆(索)张拉力和外观复查合格,方可切除多余的锚杆(索),锚固锁定;f)封孔注浆采用纯水泥浆时,水灰比宜为 0.30.4;采用水泥砂浆时,水灰比宜为 0.5。张拉段注浆应在补偿张拉完成后立即进行,锚垫板及锚头各部分空隙也应用水泥浆灌满。封孔注浆完成后,锚头应涂防腐剂,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封闭。预应力锚固性能试验和观测应按设计要求执行。5.5 充填工程 5.5.1 设计 5.5.1.1 充填工程适用于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及其隐患区的治理,其设计应在地表稳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地下空区特点、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地表变形特征、施工条

46、件、经济等因素。充填方法包括灌浆充填法、剥挖回填法。5.5.1.2 灌浆充填按下列要求进行:a)灌浆充填法适用于地下空区的填充治理。灌浆充填设计参数、施工工艺、设备选用等宜通过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灌浆试验应位于代表性区段,试验孔数宜为设计总孔数的 4 左右;b)灌浆孔宜采用三角形布设,其间距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有经验的地区也可根据经验类比确定,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30 m;充填范围及深度根据地下空区松动边界确定;c)灌浆材料宜以水泥、粉煤灰、粘性土等为主,条件允许时也可掺入砂、石屑、砾石、矿渣等粗骨料;灌浆材料的配合比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浆液水固比宜取 11.011.3,水泥应占

47、固相的 1535,空区积水时水固比取小值;d)灌浆孔终孔直径不宜小于 89 mm,需投入骨料的不应小于 110 mm。止浆位置应选择在孔壁围岩稳定、无纵向裂隙的地段;e)灌浆压力以现场试验时不出现地表隆起为控制标准;灌浆终孔压力宜为灌浆压力的 1.52 倍。当达到灌浆终孔压力时,单位灌注量小于 50 L/min 且稳定 15 min 以上后灌注方可结束。5.5.1.3 剥挖回填按下列要求进行:a)剥挖回填法适用于埋深小于 5 m 的岩溶塌陷、无重复开采采空塌陷及其隐患区治理。其设计应在调查基础上,依据空区特征,回填后的场地用途及其荷载特点、变形要求,以及施工条件、材料来源等综合确定。治理后的场

48、地用于工程建设的,应在岩土工程勘察基础上进行专项设计;b)岩溶塌陷及其隐患区处理范围不应小于空区及其平面影响范围之和,处理深度不应小于空区底板埋深;采空塌陷及其隐患区处理范围、处理深度依据 GB 51180 有关要求确定。对有顶板的空区,可在揭顶后再进行剥挖回填法施工,坡率允许值依据 GB 50330 有关要求确定;c)回填材料应优先利用场地内的废土、废石、废渣,亦可选用块石、砂砾、碎石、粘性土、灰土、粉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等。地下水位以下不宜采用素土、灰土等材料;有防渗要求时,不宜采用砂砾、碎石等材料。材料质量等级需严格控制,且应满足环保要求;d)回填材料宜分层铺填、分层压实;分层铺填厚度宜为

49、 200 mm300 mm,分层压实标准依据 JGJ 79 提出。5.5.2 施工 DB34/T 4756.12024 11 5.5.2.1 灌浆充填按下列要求进行:a)灌浆充填可采用全孔一次性注浆、下行式注浆、分段上行式注浆方式进行。充填方式可依据空区层数、地质条件、联通情况、充填效果等合理选择。条件简单的单层空区可选用全孔一次性注浆方式充填。当空区范围较大或有裂隙与四周连通时,应先封堵再注浆;b)注浆孔宜分 2 个3 个次序间隔施工,钻进时应对孔内漏风、吸风、掉钻、塌孔、埋钻、水位变化等详细记录;钻至设计深度后冲洗钻孔,遇水软化、漏浆严重时不宜冲洗,应及时下入注浆管及止浆装置;c)注浆应连

50、续进行,灌注过程中应对注浆泵压、孔口压力、灌注量、浆液浓度等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施工参数;d)止浆装置达到设计要求后的注浆孔应及时注浆,并控制好与正在施工注浆孔的间距,防止孔间串浆;注浆结束后用水泥浆对孔口进行补灌,浆液达到孔口后方可封孔结束。5.5.2.2 剥挖回填按下列要求进行:a)剥挖施工前应明确设计的空区位置、开挖范围、开挖深度及放坡位置,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临时截排水系统等;b)开挖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施工,逐级向侧翼扩展。采用基坑支护工程措施时,应做好支护措施的保护,严禁超挖。开挖过程中应超前探水,发现潜水或接近潜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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