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工人)姓名: 年龄: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在69医院治疗后,现已基本康复,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和谐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贴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有甲方所有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二、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贴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贴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
2、付款,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已付清。三、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和人身损害有关事宜向甲方规定其它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贴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规定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领宜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贴金的50%违约金。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解决结果完全满意。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解决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此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见证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