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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劳动协议备案
【篇一:珠海市劳动协议模板】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甲方):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住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署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协议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拟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其中劳动协议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劳动协议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协议期限。
五、签订、续期劳动协议,从劳动协议起始之日起三十日内;劳动协议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
七、本协议合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八、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协议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协议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协议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协议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署名确认的《劳动协议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合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一)协议期限
双方批准按以下第 种方式拟定本协议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 \ 月\日起至 \ 工作任务完毕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批准按以下第种方式拟定本协议试用期(试用期涉及在协议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 个月,从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协议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批准按以下第种方式拟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乙方每周至少休 息一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因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2、不定期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期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派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批准。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甲方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协议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协议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与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承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合,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规定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协议的解除、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协议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
制度规定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并有权规定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协议,致使该劳动协议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导致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甲方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协议,致使该劳动协议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在协议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篇二:珠海市劳动协议书】
珠 海 市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署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协议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拟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其中劳动协议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协议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
七、本协议合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协议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协议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协议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署名确认的《劳动协议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合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协议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协议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与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承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合,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规定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协议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协议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并有权规定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协议,致使该劳动协议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导致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甲方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协议,致使该劳动协议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7.在协议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协议后,仍需淘汰人员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协议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终止:
1.劳动协议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劳动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协议,乙方不批准续订的情形除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协议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协议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应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协议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协议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篇三:劳动协议登记备案流程图】
附:劳动协议登记备案流程图:
初次办理劳动协议登记流程
续订(变更)劳动协议登记备案流程
解除(终止)劳动协议登记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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