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补充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依法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室内外消防工程”补充现场实际所增长的工程施工承、发包事项及原材料上涨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补充协议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变更范围及内容说明:3.1 材料丢失现象(工程内容:报警系统配管穿线已完毕,现场大部分报警线路已不见,部分明配钢管丢失或损坏;12处消防喷淋主管被拆卸及部分卡箍、阀门丢失;附楼部分镀锌铁皮风管丢失)。3.2 原材料上涨(工程内容:镀锌钢管由23
2、50元/吨,因原材料上涨导致上涨为5500元/吨;消防水箱、消防泵组及控制柜、消防风机、消防水炮等设备都因3C认证、流向监控图及原材料上涨导致上涨15%;电线电缆及阀门管件、挡烟垂壁、保温材料等因原材料上涨导致价格上涨20%)。3.3劳务人工费用(劳务人员工资费用上涨)、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经甲方确认)总价包干。、协议价款:本补充协议书中所列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协议方式。综合以上因素甲方批准乙方按原协议额提高20%结算,协议协议总价款调整为:5472023.00元(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清单编制:以设计图示变更及签证确认为依据,仍按本工程主体工程招投标中相关规则执行。其中
3、:计价作如下调整。6.1 人工工日单价计取:设计新增长(原主协议范围外)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工日单价按103元/工日计取。原主协议范围内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工日单价按72元/工日计取。6.2签证独立计时工按103元工日计取(不含规费和税金)。、协议价款支付:7.1 在本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自签章之日起满7天(日历天)后,在7日(日历天)内,甲方拨付乙方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本次付款乙方不开具发票,只提供收据,乙方接到付款后3日内准备工人材料进场施工。7.2 甲方在乙方工程施工完毕前再拨付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7.3剩余工程款待竣工完毕(不含消防局
4、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其他: 8.1 本补充协议书与室内外消防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凡本补充协议书中末作明确约定的条款,其建设工程协议中相关条款(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适应本协议书;凡本补充协议书中已作明确约定的条款,如与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中相关条款(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时,均以本补充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为准。8.3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8.4 本补充协议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署名) 委托代理人(署名)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