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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预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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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 部门预算是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的预算编制方法、内容和制度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教育系统的部门预算必须先从所属基层的学校(单位)逐级编制,层层汇总而成。为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强化部门预算观念,规范各单位经济行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巩留县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一、部门预算编制程序 现行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当年的预算一般是在前一年的下半年着手编制。 “一上”:是教育局编报预算建议数。在这一阶段,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在规定期间内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由教育局核算中心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财政部门。 “一下”: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县财政部门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县教育局上报预算草案。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县教育局核算中心向中小学布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然后汇总各学校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再报送县财政部门。 “二下”:县财政局批复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县财政部门教育局核算中心正式批复年度预算,教育局核算中心收到年度预算批复数后,正式向各学校传达年度预算批复。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1.综合预算的原则 。将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 2.收支平衡的原则。各单位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既要考虑实际需求,又要把握财力的也许,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保证运转的原则。各单位的预算安排必须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保证学校维持经费的支出,在财力也许的情况下方准安排专项。 4.保证重点的原则。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安排好预算,根据轻重缓急,保证重点工作的贯彻。 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  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以当年县财政局、教育局正式布置的编制预算口径为依据,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一要吃饭,二要运转、三要发展”的方针编制本单位预算。 1.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涉及: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1)财政补贴收入按县财政、教育局所规定的口径编制。 (2)事业收入参照上年实际收入并考虑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编制。 2.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   按照“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专项支出根据需求并结合财力”的原则拟定。具体标准和项目在每年布置预算时另行规定。 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当年的购置和修缮预算,属于县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预算规定细化到项目、金额和采购时间,并按照需求的轻重缓急排序、结合财力也许编制。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规定 1.各学校应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对部门预算的理解和结识,的确做到科学合理,要在重要领导主持下,有教师、总务、财务等方面的代表参与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的基本原则要公开。 2.各单位要如实填报各种基础数据,按照预算科目和预算口径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可信。 3.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凡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定要列入本单位的部门预算中。否则,一律不予批准购买。 4.各单位部门预算,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和报送部门预算,以保证教育系统工作的如期完毕。 五、部门预算的批复  部门预算的批复是各学校执行当年预算的法律依据。各学校部门预算上报后,教育局核算中心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经县人大批准后,将以正式批复下达各学校。 1.审核的原则: (1)财政补贴收入按相关政策和标准审核,保证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及时到位。 (2)事业收入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金额,所有安排各部门支出项目,以补充各单位事业经费局限性。 (3)其他收入根据单位性质和各部门的收入情况,拟定相应比例纳入部门预算,以体现均衡发展的理念。 2.审核的基本内容: (1)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合理;(2)是否按编制口径编报;(3)预算外收入是否所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4)整个预算收支是否平衡,有无赤字预算。 六、预算的管理及经费拨付 年度预算中的各项经费要严格按预算执行,应当用于公用的不能用于人员,应当用于学生的不能用于教师。要保证学校的每项资金都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各自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教育局核算中心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对基层会计单位的平常会计核算、经费收支管理。按照县财政部门对教育经费的管理模式和拨款时间,教育局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的总体指标,控制各项预算经费的使用。 公用经费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所需的费用。学校要根据政府部门制订的生均定额标准编制年度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学校要制订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其中教师培训费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是当年修缮、设备购置等计划在资金安排上的具体体现。政府采购预算不分资金来源,都要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没有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一律不安排当年度的修缮、设备购置的资金。 各校要勤俭节约,注重教育成本核算,改善办学条件要讲实用,不讲排场,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七、部门预算的调整 部门预算批复后,原则上执行一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再增长预算。但执行预算中人事、财政部门等政府部门出台新的人员政策、增长补贴项目或标准等政策因素及一些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而需增长的支出,教育局核算中心协调财政部门增长教育经费后,为相关单位进行预算调整,以保证政策的贯彻。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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