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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餐饮功能规划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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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编号:HP1606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餐饮功能规划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5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餐饮功能规划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区瑞玲 联 系 人 冯志坚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 联系电话 13719211784 传 真 —— 邮政编码 510030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33.7664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37.7759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 投产日期 2016年7月 年经营天数 365 地理坐标 东经113°15'48.80",北纬23°7'17.72"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新大新百货大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为一栋地下2层、地上16层的大型商业零售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633.7664 m2,总建筑面积为20745.9771m2,对外经营从负一层到第十一层,均为商业零售,第十二层至第十六层为办公。 自1990年开业以来,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已逐步发展成为经营“中高档商品”的综合型百货公司,现为迎合并满足顾客购物休闲相融合的多元化文化消费需求,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在第八至十层进行升级调整建设餐饮项目。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调整使用功能的复函》【穗规函(2016)609号】,同意中山五路4号新大新百货大楼第八至十层使用功能由商业调整为餐饮。 第八至十层功能调整后情况:第八、九层建筑面积均为1046.0767m2,第十层建筑面积为945.6225m2,每层分设独立烟井管道,每层最大限定基准炉头9个,三层预计共设置1000个餐位。具体餐饮项目进驻须另案向越秀区环保局报批环评文件。 二、工程规模 1、占地及建筑规模 本项目所在建筑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占地面积1633.7664 m2,建筑面积20745.9771m2,项目所在建筑物为1栋16层(另设地下室2层)商业办公楼,各楼层总体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 项目所在建筑物总体经济技术指标 楼层 建筑面积m2 使用功能 负二层 1276.4950 空调间、污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水泵房、消防泵房、高压房、电工房 负一层 1276.4950 商业 1F-7F 8535.8537 商业 8F 1046.0767 餐饮(调整) 9F 1046.0767 餐饮(调整) 10F 945.6225 餐饮(调整) 11F 945.6225 商业 12-16F 4728.1125 办公 楼顶 945.6225 冷却塔、排烟口 合计 20745.9771 项目所在建筑物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于1990年建成投入使用,主要用作商业零售及办公,原规划为商业办公功能,其中负一层至第十一层主要作商业零售用途,第十二层至第十六层主要作办公用途。目前大楼在进行功能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第八至十层由商业调整为餐饮功能,现阶段正在进行加设排烟管道、负二层污水泵房加设一体化隔油池等工作。 2、经营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经营餐饮,营业时间为10:00-22:00,年经营天数365d,场内餐厅设置约1000个餐位,项目内餐厅规模见下表。 表2 项目主要餐厅一览表 序号 所在楼层 餐饮项目 使用面积(㎡) 1 第八层 待定 885 2 第九层 待定 8 5 3 第十层 广州市越秀区甘香餐厅 784.5 合计 2554.5 3、用电规模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厨房内炉具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为清洁能源。 4、给排水规模 ①给水设施:本项目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用水量约为159m3/d,即58035m3/a。 ②排水设施:本项目排水量约为52231.5m3/a。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雨水及其它清洁水排入雨水排水系统;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大楼负二层的一体化隔油池,生活污水经所在楼宇公共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广州河段前航道。 5、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不单独设中央空调,依托新大新百货大楼北京路总店统一提供中央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 6、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各餐厅预计共有工作人员350人,年营业天数为365天,项目每天营业时间为10:00~22:00,员工在项目内就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周围是商业、交通枢纽混合区,项目东侧10米处为北京路,隔路27米处为北京路商业楼;南面11米处为中山五路,隔路约44米为北京路商业楼;西面隔昌兴街15米处为商住楼;北面7米为昌兴街社区。原有污染主要表现为周边的道路交通噪声、社会噪声、汽车尾气等。详见以下实景图。 东侧:北京路及商业楼 南侧:中山五路 西侧:昌兴街 北侧:昌兴街社区 图1:建设项目四至实景图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矿产资源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的中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9′32″、北纬23°8′10″。东起广州大道中,与天河区接壤;西至人民路、流花路、同德涌,与荔湾区、白云区相接;南抵珠江前航道中心线,与海珠区隔江相望;北达棠溪涌、矿泉北街、三元里大道、广园东路,与白云区为邻。 二、地形、地貌 越秀区的原始地形是两个半岛,即:东面由番山、禺山南北相连(在今北京路以东),可称为番山半岛(或禺山半岛);西面是坡山(在今惠福西路)可称坡山半岛;两个半岛之间为海湾(今教育路、西湖路一带),今越秀区之西北陲则为兰湖(今象岗山以西,流花湖一带;南部(惠福路以南)近一千五百多年间逐渐淤积成陆地。因此,越秀区常见的地形,是海河合力淤积所成的近代冲积平原,海拔多在10m以下,地势低平。其地形特征是东北高,西南低,呈东北向西、向南倾斜,北部是越秀山(丘陵),最高处为海拔76m(中山纪念碑基址高72.3m)。 该区主要为第三系红层沉积经喜马拉雅运动后期和第四纪新构造运动的间隙抬升和断块差异运动,遭受强烈剥蚀等侵蚀作用,并经人为活动影响形成的现有地形和地貌,部分基底源自燕山期花岗岩和泥盆系石英砂岩、泥质页岩。 三、气候与气象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据广州市气象台历年资料统计: 气温: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 日照:全年达1906h。7月份日照最长,平均日照为240~260h,4月份因天阴日照最短,平均为78.9h。全年日照率为42.9%,其中10月份可达55%,4月份只有21%。 降雨量: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mm,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mm。降雨集中在4~9月份,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月平均降雨量为293.8mm,最少12月份,月平均降雨量仅有24.7mm。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 季风变化明显。该地区全年以西北偏北风为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12.8%;东南偏南风为次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8.2%;静风频率为26.6%,西风出现的几率最少,仅为0.5%。全年平均风速为2.0m/s,不同季节各风向的平均风速有一定的变化,并以东北偏东风和东南偏南的平均风速略微大一些,分别为2.2~2.3m/s。年平均气压为1012.4mbar,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平均蒸发量为1575.5mm。 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四季常青。 四、水文 本项目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流入前航道。前航道是珠江水系广州河段流经广州市区的主要河段,又称东河道。西起白鹅潭,向东经二沙岛、员村、鱼珠、黄埔港至大蚝沙止,全长28km。平均江宽432米,河槽深4.5米,西段从白鹅潭至海珠桥较窄,仅200~250m,水深2~3米;中段从海珠桥至鱼珠宽400~500m,水深4~5m;下段从鱼珠至大蚝沙,宽700~1000m,水深7~8m。年均流量183.7m3/s,枯水年113.89m3/s。 五、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表3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陆域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经接驳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后,尾水排放口位于珠江前航道,属于工农业景观航运用水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 执 《环境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功能区 2、4类区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 否 是否水库库区 否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是 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 是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 是(但本项目不属于此条例规定项目范畴) 六、猎德污水处理厂简介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第二座大型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以东、华南大桥珠江北岸,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20万吨,主要负责收集珠江前航道以北越秀区、天河区的污水。一、二和三期的占地面积39公顷,服务面积143.3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26万人,目前总污水处理能力为64万吨/日,已建成厂外配套提升泵站6座。一期工程于1995年开工建设,1999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2万吨/日,采用AB两段吸附降解生物处理工艺。二期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10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2万吨/日,采用组合交替活性污泥法(简称UNITANK工艺)。三期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工艺。四期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56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工艺。尾水排放口位置属于工、农业用水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最终纳污水体为珠江前航道。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区划及人口 越秀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天河区相邻。是广州市的老中心城区。 越秀区总面积为33.8平方公里,总户籍人口为117万人。 越秀区下辖流花、洪桥、六榕、光塔、北京、人民、东湖、农林、黄花岗、大东、大塘、白云、珠光、建设、华乐、梅花村、矿泉、登峰18条行政街道。 二、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越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87.41亿元,按可比价格算,同比增长8.1%,其中,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2.71亿元,下降3.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534.70亿元,增加8.4%。二、三产业结构为2.04;97.96。经济密度达到76.55亿元/平方公里。 财税情况稳中趋好。税收收入经历了年初的小幅下降后,从6月开始连续7个月实现增长。全年实现税收收入307.64亿元,增长6.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9.2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收入150.19亿元,增长11.2%;地税收入157.45亿元,增长2.7%,税收密度达到9.10亿元/平方公里,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3亿元,增长6.6%。其中,国税区库收入9.63亿元,增长13.1%;地税区库收入27.10亿元,增长0.9%。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2亿元,增长11.4%。区本级民生和各项事业发展支出57.2亿元,占当年区本级财政支出的89%。有力保障了区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 区工商部门新注册企业全年累计7085户,增长53.8%;企业注册资本合计94/15亿元,增长1.4倍。其中注册资本10002万以上的新设企业有245户,增长2.1倍。 三、社会事业情况 科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共安排财政科技经费1.28亿元,立项148项;共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200多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41项,金额1672.26万元。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共81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62项、市级17项。全区实现专利申请量6042件,其中发明专利1362件,分别增长20.3%和22.6%,成功在省知识产权十点区域考核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并被列为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区辖内3项专利获16届中国专利优秀奖,4项专利获市专利奖,其中金奖1项,优秀奖3项,占全市优秀奖的15%。全年共引进62家科技型企业进入科技园区,注册资本总额约16亿元,同步增长超过200%。全区共有5家企业在国家“新三板”上市,其中天税科技、尚思传媒、科传计算机为科技企业,加大对“千人计划”专家的服务力度,累计引进李红化、孙中平、盛司潼等六位“千人计划”专家落户越秀区创业发展。 教育。截止2014年底,全区共有小学53所,在校学生59845人,比上年增加2867人;普通中学23所,在校学生35109人,比上年减少872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21332人,高中在校学生13777人。中高考继续保持全市全面领先水平。2014年越秀中考优秀生多,750分以上学生有145人,同步增加52人;700分以上有2241,同步增长210人,平均分和各学科成绩均继续保持全市各区之首。区属中心2014年高考上重点线、本A线、本B线、专科A线四项最重要指标继续居全市各区之首,并创越秀高考历史新高。 卫生。越秀区共有卫生医疗机构321个,其中医院37间,妇幼保健院3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实有病床22444张,卫生技术人员36021人,执业医师11395人,开展家庭病床工作。全区共有14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病床服务,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或老患者提供上门出诊服务。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达标建设工作,19家纳入达标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有18家均基本完成建设工作。 四、城市建设 开展“六乱”专项整治,共查处市容环境违法行为3.4万宗,其中整治乱摆卖1.78万宗,查处占道经营1.27万宗,查处乱丢乱吐2656宗;清理乱张贴、乱堆放、乱拉挂875宗。重力打击新建和在建的违法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82宗;拆除违法建设195宗,面积达1.75万平方米。依法查处违法户外广告,共清拆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34宗,招牌2宗,立案3宗,清拆面积合计6321.9平方米;立案查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法建设共33宗,面积2.45万平方米;整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法建设12宗,面积1.26万平方米,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场所,遏制安全生产和火宅事故的发生。 五、文物古迹 越秀区是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发源地,名胜古迹、历史文物较多。目前该区内有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古文化遗址、纪念性古建筑物、革命纪念旧址、宗教性建筑物和古墓葬地的共有21处,其中国家级的3处,省级的8处,市级的10处。另外还有9处尚未划定保护级别。 本项目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 3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文)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2014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可知,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82天,同比增加2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7.5%,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其中优61天、良221天、轻度污染67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 表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序号 指标 监测结果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年平均) 达标情况 1 SO2 0.017 0.06 达标 2 NO2 0.048 0.04 超标 3 CO 1.0 4.0 达标 4 PM10 0.067 0.07 达标 5 PM2.5 0.049 0.035 超标 6 臭氧(超标率%) 11.5 / 超标 从上表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知,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中SO2、CO、PM10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2.5和臭氧平均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明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由于越秀区是广州市政府及广东省政府所在地,车流量较大,加上近年来私家车数量不断增长,因此空气质量下降,导致NO2、PM2.5和臭氧浓度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广州市政府针对空气中NO2、PM2.5和臭氧浓度超标的问题已经出台相关政策,限制汽车购买,限制私家车数量的增长。通过政策的限制,将会控制私家车数量的增长速度,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猎德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项目引用2015年8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公示的猎德涌断面水质数据,其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5 2015年8月猎德涌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L) 采样点 CODcr DO NH3-N 总磷 透明度 猎德涌 79.4 0.82 12.6 5.64 45厘米 水质标准Ⅳ类 ≤30 ≥3 ≤0.5 ≤0.3 / 从上表可知,猎德涌断面监测指标中各项指标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受污染严重,目前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水环境现状差。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项目所在地属2类区,南侧中山五路为交通干线道路,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当纵深范围内有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3层)的建筑物时,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故项目所在地南面属4类区,东、西、北面属2类区,其环境噪声相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即东、西、北面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面昼间≤70dB(A)、夜间≤55dB(A)]。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环评工作组于2016年5月26号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测点结果见下表。 表6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dB(A) 编号 位置 昼间 夜间 测值 标准 测值 标准 1 项目东侧 58.5 60 47.3 50 2 项目南侧 69.3 70 63.2 55 3 项目西侧 57.3 60 46.1 50 4 项目北侧 47.1 60 42.3 50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南边界受到中山五路影响,其夜间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外,其余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4a类标准,表明所在地声环境状况一般。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采取适当措施控制本项目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等的排放,不加重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 2、控制本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不因该项目而受到明显影响。 3、确保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其周围环境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 4、保护本项目建设地块的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不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的破坏。 表7 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性质 方位 与本项目边界距离(m) 1 昌兴街社区 商住两用 北侧 7m 2 昌兴街沿街商住房 商住两用 西侧 15m 3 广卫路小区 住宅 北侧 94 4 南越王宫博物馆 博物馆 东侧 98 5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高中部) 学校 东南侧 140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表8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单位mg/L PH BOD5 NH3-N SS CODCr 动植物油 6-9 300 —— 400 500 100 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2mg/m3。 3、营运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表9《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 类 别 昼间 夜间 边界执行2类标准{Leq[dB(A)]} ≤60 ≤50 边界执行4类标准{Leq[dB(A)]} ≤70 ≤55 4、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5.《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 6.《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2009年更新。 总 量 控 制 标 准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本项目废水纳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已经下达给污水厂,本项目不需另外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 (3)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图2:项目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的主要工艺流程为:从外部购入各类食品材料,再进行分类、采摘和清洗,然后进行烹饪,最后出品。 在整个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和空调外机组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使用已建成的建筑物,项目内各餐厅会进行改造。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同时还进行烟管的安装。装修期间产生以下污染。 1、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大气污染为装修时的油漆废气,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但排放时间和部位不明确,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分散。因此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由于油漆中含有甲醛、二甲苯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较长,所以正式运行后一段时间内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 2、水污染源 施工期间只对室内进行装修,工人不在项目内食宿,也不需要冲洗地面,故施工期间不存在水污染。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垃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室内装修规模较小,在房屋装修阶段会产生少量的装修垃圾。 4、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电锯切割噪声、机械设备安装时的噪声和金属材料的碰击声等。 二、营运期的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染工序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和空调外机组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 本项目主要经营餐饮,共设餐位约1000个,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餐饮单位餐位数小于500个为一般饭店,餐饮用水量系数取145升/餐位·日。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按0.04m3/d计算,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餐饮最大污水产生量如下表所示。 表10 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 楼层 实用面积(m2) 餐位数(个) 餐饮用水量(m3/d) 员工数 (人) 员工用水量 (m3/d) 总用水量 (m3/d) 排水量 (m3/d) 1 第八层 885 350 50.75 120 4.8 55.55 49.995 2 第九层 885 350 50.75 12 4.8 55.55 49.995 3 第十层 784 5 300 43.5 110 4.4 7.9 43.11 4 合计 2554.5 1000 145 350 14 159 143.1 根据上表,本项目日用水量为159m3/d,污水的排放量为143.1m3/d。项目所在地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内,厨房含油污水经管道汇入商场统一设置的共用隔油隔渣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NH3-N:无相应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参照《广东省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554-2010)的排污系数,本项目污水水质见下表: 表11 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污染负荷一览表 污染指标 水量(m3)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厨房含油污水 产生浓度 (mg/L) - 800 350 500 150 30 年产生量(t) 47632.5 3 .11 16.67 23.82 7.14 1.43 经预处理后的厨房含油污水 排放浓度 (mg/L) - 500 300 150 100 20 年排放量(t) 47632.5 23.82 14.29 7.14 4.76 0.95 污染指标 水量(m3)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生活污水 产生浓度 (mg/L) - 250 200 200 — 20 年产生量(t) 4599 1.15 0.92 0.92 — 0.09 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排放浓度 (mg/L) - 200 180 150 - 20 年排放量(t) 599 0.92 0.83 0.6 — 0.09 污染指标 水量(m3)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综合废水 产生浓度 (mg/L) - 752 337 474 137 29 年产生量(t) 52231.5 39.28 17.60 24.76 7.16 1.51 经预处理后的综合废水 排放浓度 (mg/L) - 474 290 150 91 20 年排放量(t) 52231.5 24.76 15.15 7.83 4.7 1.04 2、废气 本项目炉具采用电能及天然气为能源,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厨房油烟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拟设置的烟井核算的排风量对各餐厅进行炉头分配,最大约可配置27个基准炉头。项目内各餐厅排烟情况见下表。 表12 项目内各餐厅排烟情况一览表 序号 所在楼层 餐饮项目 基准炉头数(最大限定) 最大排烟量(m3/h) 1 第 层 待定 9 24300 2 第九层 待定 9 24300 3 第十层 广州市越秀区甘香餐厅 9 243 0 本项目将新大新百货大楼八、九、十层改建为餐饮功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这三层每一层的烟井尺寸都为0.75×0.9m,每个炉头的额定风量为2500m3/h,根据烟井尺寸反推最大限定基准炉头数,设计风速取10m/s,每天运行6个小时,年运营365天。 表13 项目油烟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烟井位置 烟井 尺寸 (m) 烟井 面积(m2) 排烟量(m3/h) 基准炉头数(最大限定)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kg/h) 年产生量(t/a) 排放 浓度(mg/m3) 年排放量(t/a 1 八楼 0.75×0.9 0.675 24300 9 20 0.49 1.07 2 0.107 2 九楼 0.75×0.9 0.675 24300 9 20 0.49 1.07 2 0.107 3 十楼 0.75×0.9 0.675 24300 9 20 0.49 1.07 2 0.107 合计 -- -- 72900 27 -- 1.47 3.21 -- 0.321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营业噪声,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1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噪声强度dB(A) 1 厨房炉具 55-72 2 厨房油烟处理器 65-75 3 营业噪声 65-85 4 抽排风机 70-80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具体见下表。 表15 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名称 来源 类别 产生量(t/a) 备注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垃圾 一般固废 63.88 员工人数350人,生活垃圾系数按0.5kg/人·d 计,则垃圾产生量175kg /d 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 严控废物(HY05) 365 设有1000个餐位,垃圾系数按0.5kg/餐位·餐次计,按2个餐次/d计,则垃圾产生量 1000 kg /d 油污、废油脂 厨房 严控废物(HY05) 5.48 每天油烟净化器、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污以15kg/d计 合计 —— 434.36 ——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水供给主要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无需抽用项目附近地下水,不会出现因超抽地下水或地下水位的下降使得土壤受压而地质坍塌等现象。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产生量 大 气 污 染 物 1#厨房 油烟废气 20mg/m3 3.21t/a 2mg/m3 0.321 水 污 染 物 2#厨房含油污水 CODCr 800mg/L 38.11t/a 500mg/L 23.82t/a BOD5 350mg/L 16.67t/a 300mg/L 14.29t/a SS 500mg/L 23.82t/a 150mg/L 7.14t/a 动植物油 150mg/L 7.14t/a 100mg/L 4.76t/a NH3-N 30mg/L 1.43t/a 20mg/L 0.95t/a 3#员工生活污水 CODCr 250mg/L 1.15t/a 200mg/L 0.92t/a BOD5 200mg/L 0.92t/a 180mg/L 0.83t/a SS 200mg/L 0.92t/a 150mg/L 0.69t/a NH3-N 20mg/L 0.09t/a 20mg/L 0.09t/a 固 体 废 物 4#固废 餐饮垃圾 365t/a 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 63.88t/a 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 油污、废油脂 5.48t/a 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回收处理 噪 声 5#营运期 营业噪声、抽排风机、厨房油烟处理器等设备运行噪声 55-85dB(A) 边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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