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志设计委托合同书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之事项:甲方委托厦门众智广告设计有限公司为其公司设计标志 个,公司产品商标 个。二、委托设计费用: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元;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_)三、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通过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2、标志初稿提交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第二期款项,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
2、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五、知识产权约定:1、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 甲方在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后,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
3、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的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前,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七、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 收款人:开户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