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旳障碍物。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在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完好有效。五、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负责人负责,保证每班均有负责人负责在紧急状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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