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饭堂小超市管理制度为提高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小超市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学校小超市是学校食堂的组成部分,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小超市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学校小超市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开设小超市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学校小超市提倡以超市经
2、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学校小超市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学校小超市设专职工作人员三名,其中一人任负责人(组长)。 4、学校小超市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超市实行自主经营,单独建账。对自营利润应及时入学校饭堂帐。 6、应明确规定小超市的营业时间,小超市的营业时间限于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习后,
3、科学合理设定营业时间。 7、小超市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超市是以学生为服务对象,必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小超市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商品。8、学校小超市工作人员应认真把好小超市进货源头的监督、管理、价格关,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登记制度。所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食品
4、、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学校违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围经营。学校小超市须明确出售商品的品种,除必需的生活、学习用品外,凡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都应严格禁止销售。 9、小超市中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所有商品必须上架销售。 10、小超市不得赊账销售,超范围销售,超时间销售,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11、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小超市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超市公示上墙。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学校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
5、员的教育工作。 12、小超市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小超市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吃零食的好习惯,确保校园整洁。 13、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等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小超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收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小超市如果不按照规定,因出售的食品,危险物品所引发的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由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14、建立学校小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1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食堂主管为学校小超市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加强对位小超市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