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和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编号作业区域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的塔式起重机操工人、指挥工和司索工签名(盖手印):一、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熟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该塔吊机械性能、说明书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遵守“十不吊”等有关技术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3、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
2、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司机不得带病,超疲劳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挂索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7、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8、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能,操作中要
3、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9、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10、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11、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12、严禁用塔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禁止调整和拆除限位装置超负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
4、松动后,方可起吊。13、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塔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2、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违章作业的处罚标准。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3、塔机标准节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挂设大型宣传标语及其他挡风材料。4、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机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机上任何设施。5、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
5、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司机和指挥工每天上、下班和交接认真按检查做好“塔吊操作交接班记录表”中的要求做好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严禁带病使用,禁止冒险作业。设备维修工应对塔机电器装置及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6、司机交接班时,先查看上一班交接记录,应对塔机进行点检,电源电压进行查对,应对各制动器、各安全限位、吊钩保险的完好、灵敏度进行检查;应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是否完好,有无跳出轮槽和钢丝绳磨损情况;凭听觉在试转中去发现有无发自各动力传动系统的不正常
6、异响和振动;试运行后用手摸去发觉电机和变速箱有无不正常的温升。发现问题应在工作前排除,后方可开机或及时向接班司机反映。 7、塔机标准节处按要求10米应设置小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的休息,上人爬梯及护圈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完好、牢固、严密,对发生少圈、变形、锈蚀、开焊、固定不牢靠的应坚决予以整改修复8、施工现场或相邻工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机作业,且塔机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以避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碰撞。9、司机在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必要离开工作者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零位,而后切断电源;工作中如遇电源突然中断,也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7、;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动作,方向是否都正常。 10、司机或维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挂上标志牌或电箱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驾驶室配备两根安全带,司机或维修人在作业和维修时必须佩戴,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11、每星期应对塔机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机垂直度测量一次。12、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塔机吊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大于6米: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屏障或停电施工;在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外电高压线路;禁止塔机在外电高压线下方安装、使用。13、塔机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
8、家的技术文件作使用依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线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得小于0、14米。绳卡夹板应在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14、塔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时,禁止作反方向动作。15、塔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
9、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检查无误后,方能继续起吊。停机禁止使用塔机自动停机冲击限位装置。16、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不允许单点吊物。不准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位置或记号绑扎,绑扎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不准小于30度。吊物时,长、短料应分开,小型物料应采用箱笼。17、在雨雪天作业时,先进行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到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18、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
10、蚀使其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的长度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更换。19、作业后,塔机吊钩升至上限位,小车收进,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作业中途休息时,不允许物件吊在空中。20、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2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2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23
11、、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本规程、规定。24、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5、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26、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27、作业人员如有违章作业的情况,严格按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进行处罚。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