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加强资金筹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保证资金流优化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资金计划仅指资金的使用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采购、接受劳务、日常管理等,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使用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 管理方式第四条 公司实行全面的资金计划管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资金使用应当全部纳入资金计划。第五条 资金计划按照“谁负责,谁发起”的原则,由各具体
2、业务单元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审核。第六条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各部门应在批复的资金计划范围内使用资金,杜绝计划外或超计划资金支付。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按照权限报经公司批准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各部门可以对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第八条 资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实行要素化管理,按照现金要素项目编制资金计划、控制资金计划的执行。第三章 计划内容第九条 资金计划指周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以单个项目、单笔资金计划为基础汇总编制,作为周资金安排及支出运行控制的直接依据。第十条 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素项目逐笔(项)编制。逐笔编制的资金计划必须填报具体的收款
3、单位,并只能在计划付款日的当周内发起一次付款申请。逐项编制的资金计划可以在计划申请额度范围内,在计划付款日的当周多次发起付款申请。第十一条 各部门编制内容(一)项目部编制:施工队费用、低值易耗品、零星费用等(二)采购部编制:材料款、零星费用等(三)商务部编制:与结算有关的业务费、零星费用等(四)行政部编制: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福利费、业务费、广告宣传费、房租、办公费、车辆费用、差旅费、其他经营费费用、零星费用等(五)财务部编制:项目所在地国地税预交税款费用、机构所在地国地税预交税款(不包含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费用、残疾人保障金;李平远安排
4、的每月固定开支;筹资费用;零星费用等第十二条 编制要求(一)由相关用款部门填写资金计划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汇总、审批后上报。(二)相关用款部门填报的资金计划要素项目、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对于因主观因素造成的错报、漏报进而影响正常付款的情况,公司将不予调整。(三)施工队伍的资金计划必须以单个工程项目为单位、按照计划要素项目逐笔编制。逐笔编制的资金计划必须填报具体的收款单位(四)项目部涉及施工队伍款项支付,应提前20天上报(五) 项目有回款时,项目资金计划额度不得超过回款金额的70%(包含税金及管理费);项目无回款时,根据轻重缓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合理进行资金计划。(六)采购部的资金计划必须按照计划要
5、素项目逐笔编制。逐笔编制的资金计划必须填报具体的收款单位及付款单位(七)日常运作资金计划必须按照计划要素项目逐笔编制。逐笔编制的资金计划必须填报具体的收款单位及付款单位第十三条 资金计划表格式模板资金计划表分为以下两种模板:(一) 资金计划表-通用1、此模板适用于采购部资金计划、日常运作资金计划2、填写方式见范本(二)资金计划表-施工队伍,此模板适用于各项目部班组资金计划第十四条 资金计划表各模板的填写要求(一)收款单位指公司或者个人,(二)付款单位、收款单位必须填写公司全称,收款单位如果为个人,应填写当事人身份证上面的姓名(二)收款单位必须是与我公司发生经济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委托转
6、款的形式第四章 审核流程及内容第十五条 施工队伍资金计划审核流程及内容(一)各项目负责人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商务部,商务部按下列流程及内容审核1、合约(是否签署合同)2、商务部造价员(核实该班组是否已完成产值核对)3、造价主管(该班组产值量价是否正确,是否已从总包方回收款项) (二)商务部将资金计划传递给采购部,采购部按下列流程及内容审核1、合同是否完善2、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范及公司要求,是否在规定工期完成施工3、有无浪费材料情况、罚款、扣款4、是否服从管理,工人有无打架偷盗行为。5、是否使用彝族人,是否配合工作等(三)采购部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商务部,商务经理审核该班组产值量价是否合理、该次付款占已
7、回收款比例是否合理(四)商务部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工程部,工程部审核资金计划的合理性。(五)分管工程的副总将资金计划传递给财务部。第十六条 采购部资金计划审核流程及内容1、与供应商购销合同是否完善2、所供材料质量、数量是否保证,是否短斤缺两3、供货是否及时4、工地上出现问题时,供应商能否积极配合妥善解决问题5、发票开具是否完善6、对我公司材料代加工的保密性是否严密,有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7、将资金计划传递给财务部。第十七条 日常运作资金计划审核流程及内容(一)各项目负责人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工程部,工程部将资金计划汇总后(即汇总成以工程部为一个独立部门编制的资金计划表)传递给财务部(二)其他各部门的
8、资金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直接传递给财务部第十八条 财务部将各部门资金计划汇总后传递给常务副总第五章 报送、批复、执行第十九条 报送要求(一)周资金计划由财务牵头组织,按公司规定时间由下而上层层上报审核。(二)相关用款部门每周五12:00之前完成次周周资金计划的填报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超时未报或者未汇总审核的,将视为无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将不做资金计划调整,影响业务运行需要追加资金计划的,将在月度执行中严格考核。第二十条 批复执行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第二十一条 执行要求(一)各项资金的支付应严格按照批复用途和金额进行支付,严禁各项目之间相互串
9、换使用、挤占、挪用。(二)公司财务以各部门上报的资金计划为依据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项目追踪、检查。(三)公司财务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周资金计划及其资金实际支付情况,于每周五将资金计划执行准确率提报公司常务副总。(四)对外支付业务必须以资金计划为发起依据,在发起支付时,不允许修改资金计划要素。第二十二条 次周执行资金计划时,对于计划中未发起支付或者虽然发起支付但实际未支付的款项,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次周五再次编制资金计划。第六章 紧急用款管理第二十三条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紧急用款,但在周资金计划中未作安排的,应按支付流程完成审批权限将支付单据交付财务部门。第二十四条 申请紧急用款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层层上报至常务副总第二十五条 如果紧急用款在公司总体资金计划剩余额度内能合理安排调整的,财务部门可通过手续完善的支付手续进行资金拨付。第二十六条 对公司批复下拨的紧急用款,各部门只能用于申请的紧急事项,不允许串项使用。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