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移动电视传播系统安装协议甲方: 乙方: 2*年*月3 / 3移动电视传播系统安装协议 甲方: 乙方:甲乙各方就乙方在甲方管理场所安装移动电视传播系统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乙各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免费提供移动电视设备系统,安装在甲方的所属楼宇和对外办事大厅,详细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 、 首期计划安装移动电视液晶终端台,详细安装位置:所有安装过程的实际安装地点、数量、终端尺寸、安装时间以安装工程确认单为准。 3、 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各方是资源互换,不相互收取任何费用。 、 甲方应协助配合和协助乙方进行该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并在安装完毕当天验收并签收。 5、 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资产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能以任何方式处置该系统设备。 、 甲方应尽到妥善保管之责任,如因系统自身原因损毁,甲方不承担责任。 7、 合作时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共年。 、 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 9、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