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生鲜专柜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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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专柜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各方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关于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所租赁的关于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各方信守。
一、租赁场所:
甲方将其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生鲜区号摊位(建筑面积〈含公摊〉约㎡)租赁给乙方做为经营项目的场所,乙方经实地确认后同意依照甲方出租之地点、面积及租金予于承租。
二、租赁事项和经营范围: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2、保证金: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元)做为租赁保证金;待协议期满,经审核确定乙方按各方商定履行协议并无违约,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3、租金:甲、乙各方商定月租金(不含税)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乙方于每月日前以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如卫生清洁费、公摊水电费等),逾期甲方有权每天按所欠金额数的________________%加收延迟履行金并有权无条件中止本协议。
4、乙方应按甲方核准认可的商品种类即守法租赁经营,并按上述核准之经营范围自行向正规厂商进货;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经营违禁物饰,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项目;如需新增加、改变经营项目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该商品。
5、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除场外店面),乙方应严格遵守,服从管理,否则以违约论,并处以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之违约金。
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承租场所物业管理费,其中物业管理费计算标准按承租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合计元/月。
2、每年_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_月商场中央空调开放,在此期间,乙方同意依照该专柜建筑面积以每月元/m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空调公摊电费,合计元/月。
四、结帐付款:
销售对帐结算时间为(如遇特殊情形变更另行通知),乙方需开出合法正式的税务收据及有关结算单据,送达甲方办理结帐;未在规定时间内结算者,其当周结算一律转入下周结算。
五、商品管理
1、乙方在本租赁场所销售的所有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退、换货及消费者申诉等情形,乙方应自行承担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依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规定赔偿,不得推诿,并自行承担处理过程中造成或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受甲、乙各方协议终止之影响;甲方若因此遭受损失,概有乙方负责赔偿。
2、对于贵重商品经营时间乙方需自行加强本柜商品的管理,非营业时间需自行妥善保管,确保柜台和库存商品安全,乙方可依据有关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若因乙方未采取安全保管措施所造成之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人员管理
1、乙方应派具备专业技能、热忱亲切之服务人员常驻乙方专柜,并事先将人员的简历、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等造册,送交甲方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乙方聘用人员需符合国家劳动法律之所有规定,若因违反劳动法律或与聘雇人员发生纠纷而涉及之劳动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派驻人员应统一穿着甲方规定之制服(工作服费用由乙方按成本价承担),并佩带识别证;如需穿着乙方统一形象制服需先经甲方审核确认。
4、为使商场更为规范有序发展,甲方聘请专业管理团队进行规范管理,乙方同意按每位营业员每月向甲方支付元作为管理费,合计元/月。
七、商场管理
1、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维护本专柜、商场的信誉,如乙方所提供的经营、服务项目有欺瞒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受理,并视情节严重对其处予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之违约金。
2、乙方对专柜、商场进行的装潢及设备,需变更、装修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呈施工图,经甲方审查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时应先做包围处理方可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卫生及其他专柜正常营业;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该装潢及设备一经装置就绪,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
3、协议终止或中途撤柜时,柜内固定专柜、地板、墙面、吊顶、灯光等设备不可移动部分及公共设备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同时不得对所装修部分提出补偿请求。
八、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形所受的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发生灾害,甲方为保持、保全工程的施工,必须暂停营业所致的损害。
(2) 火灾、水灾、地震、风灾、爆炸、战争或劳工纠纷所致的损害。
(3) 紧急停电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所发生的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害。
(4) 乙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或其他细则关于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5) 政府法令、政策协助配合而无法正常营运时所发生之损失。
九、乙方责任:
1、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依照XX*关于生鲜超*的标准和关于规定的要求进行经营;乙方的商品经营活动应遵守XX*关于治安、卫检、商检、环保、污水处理、消协、劳动保障法、12315等有关规定,同时有义务做好租赁摊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贯彻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垃圾、污水和杂物,保持环境清洁。
2、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所有手续,并依法、合法、诚信经营;如有违反法令之行为,其刑事、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遭受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承担因经营所造成或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种工商税费、卫生费、水费及电费等)及有关连带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租赁经营所造成或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消防经营意识,不得违反XX*治安条例,并负责维护场内日常管理,不得聚众闹事;同时对租赁场所内消防设备、用电、用水设备等所有公共设备负有保管和维护的责任,如有损毁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中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协议提前终止及续约
1、租赁协议期间,各方中任何一方因各种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协议另一方,违约方须支付个月租金给守约方作为赔偿金。
2、若遇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改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协议无法执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3、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将租赁场所归还甲方,如逾期未归还的,造成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按逾期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收回乙方承租之经营场所,并没收其协议保证金;乙方对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1)、租金拖欠超过________________天;
(2)、未经甲方认可,改变承租场所房屋结构和柜台设备,造成安全隐患;
(3)、将所租赁经营场所擅自转包、转租给协议之外的第三方;
(4)、因违法被取消经营资格/资质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5)、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十一、其他
1、甲、乙各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特别是租金、租期等条款)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2、甲、乙各方共同信守本协议,如有争议,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实无法自行协商调解的,可向湖里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解决争议或争端。
3、乙方确认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完全理解,各方对所有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4、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正本壹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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