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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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青岛*房屋买卖居间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关于法律法规拟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商定采用。
二、本协议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协议当事人各方的委托,将关于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资质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协议的委托人甲,是指具备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形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形的当事人。
三、本协议关于房屋买卖的详细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各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各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协议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资质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资质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协议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形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资质、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形等有充份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协议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有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商定或补充商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
七、本协议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协议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拟定,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250号”通知执行。本协议文本未经拟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协议条款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说明。
青岛*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年**月21日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协议各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住所地: 邮政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关于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路 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 室,共_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 _____房产证号_____ ,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其他情形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形已充份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尽情形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形报告给委托人甲。
居间人促成买卖各方达成房屋买卖意愿后,组织各方签订本协议,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等事宜。
2、
3、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区_____地段购买_____房屋_____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各方达成房屋买卖意愿后,组织各方签订本协议,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等事宜。
2、 。
3、 。
第四条 居间人履行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履行本协议项下委托人各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各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协议标的_____%的比例支付(详细数额为小写_____ 、 大写_____ ),其中委托人甲_____%(详细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 _____委托人乙_____%,(详细数额为小写_____ 、大写_____)。
2、委托人各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 。其中,委托人甲_____元,大写_____ 。委托人乙_____元,大写_____ 。
交付佣金的详细时间: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履行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履行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各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各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
2、依据有关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各方各自承担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
(2) 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各方的权益的;
(3) 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协议居间人预期取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 委托人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
(2) 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权益的;
(3) 未能依照委托书或本协议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有关房产证件、资料文件、协议、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履行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费用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依照居间人在本协议中应当取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依照本协议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 。
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
1、 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的;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未能实现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协议目的未能实现的。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天。本协议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十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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