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协 议甲方:X市XXX水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地 址:X邮 编:X电 话:X 传 真:X 乙方: XXX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地 址:X 邮 编:X 电 话:X传 真: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租赁方式甲方提供坐落在X号院内的XXX市场院内西环路以东A厅(2243)、B厅(2243)、C厅(2243)、D厅(2243)、F厅(2280)及周边附属物西至西环路,东至东围栏,北至农产品管委会红线,南至南围墙(以图纸为准,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给乙方,作为农副
2、产品的批发零售。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装修、设备投资、招商及经营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计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经营管理,如遇租赁场地内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予以协助。第三条 租金1、租赁期内,乙方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一租赁年度租金为800万元,此后每租赁年度递增10%,租金采取按租赁半年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个租赁半年度租金266.66万元,以后每租赁半年度末提前1个月交付下一租赁半年度的租金。各租赁半年度的租金见下表:租赁半年度租金表日 期租金
3、金额交费期限2016年1月1 日 2016年6月30日¥266.66万元(免2个月改造期租金)(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2015年11月20日前2016年7月1日 2016年12月31日¥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2016年5月31日前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4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2016年11月30日前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4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2017年5月31日前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48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元整)2017年11月30日前2018年7月1日2018
4、年12月31日¥48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元整)2018年5月31日前2、租赁期前两月为装修改造期,改造期内甲方免除乙方应付的租金,本协议租金从租赁期第三个月计算。第四条 保证金1、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万元,甲方向乙方开具票据。2、协议终止、解除后,履约保证金在除抵扣应由乙方上缴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后的租金、其他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等外,剩余部分应在5日内如数返还乙方(不计利息)。3、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向乙方开具发票:(1)乙方拒绝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及相关费用;(2)乙方违反安全保证协议书中的内容,应交纳的
5、违约金、赔偿金。当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保证金。第五条 其他费用1、租赁场地所用的水、电费用独立计算,由乙方按实际用量于次月的前10日内按甲方确定的方式缴纳(单位费用按电1.3元/度、水7.1元/吨的统一收费标准计算,如遇国家水价、电价上浮下降调整,具体变动后价格与执行起始时间由双方及时另行约定)。2、电话、电视接收、网络等安装及使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收费单位支付。3、乙方行政、办公、生活清运由甲方统一承担,乙方租赁场地内的商户个体垃圾清运费按甲方的统一规定由乙方商户自行承担,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租赁场地内商户的垃圾清运工作。第六条 租赁场地的改建与装修1、甲方以
6、租赁场地的现状进行移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对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并自行承担一切维护费用;甲方有权对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但须提前知会乙方,乙方人员积极配合,不得阻挠。2、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场地主体结构及原属甲方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设备使用寿命、自然老化等原因除外),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规模性装修,改建或改动供电、上下水管路、用电线路或新增用电设施,必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4、乙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规模性装修、
7、改建,增添附属物时,不得破坏其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5、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在租赁场地内进行改造或规模性装修的,本协议期满后改造、规模性装修后的不可移动添置物均归属甲方,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第七条 门禁系统1、乙方负责门禁收费系统的改建、维修及日常管理。2、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商议,安排合理数量的人员、合理的人工成本进行门禁收费管理。3、门禁收入分配:扣除成本(成本为甲方每年度60万元保底收入、当年改建费用、当年维修费用和当年门禁管理人员费用、税费等相关费用)后,门禁净收入由双方对半分成。成本须甲乙双方签字
8、确认。第八条 甲方责任1、根据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等证明;同时,甲方保证乙方租赁行为的有效性。2、甲方负责租赁场地以外及场内主体结构、设备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如上下水管道、水电暖线路、电源机柜等设施。3、甲方负责租赁场地外的道路、交通、停车秩序管理,协调各类不利因素,乙方配合甲方工作。4、甲方应保障租赁场地的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因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原因需临时中断供电、供水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好相关的经营工作,若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如未提前通知,造成乙方经营损失,乙方保留追索权力。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甲方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修复,若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5、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和费用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另收其他费用,但国家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或乙方提出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外服务的除外。6、甲方负责年度消检、电检,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物整体设施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并通过每年相关达标检测。 7、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与该租赁场地有关应属于甲方责任的其他事宜。8、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涉租赁物具有合法的产权,不会因产权问题导致任何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动产的追索或干涉。第九条 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他费用。2、乙方负责维护租赁场地内一切设备
10、设施,并承担费用。承租场地内的消防器材由乙方负责配备及管理,并按规定承担维护、更换所需费用,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管理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市场、房屋等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保证协议书,确保认真遵守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并承诺:(1)租赁期间,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及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如政府部门要求疏解商户,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疏解工作,并达到政府规定的要求。(2)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巡护工作。(3)接受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不安全隐患。(4)乙方负责租赁场地内部消防及财产安全,服从和遵守甲方的
11、统一管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营场所、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作为债务或其它用途的担保。5、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进行各种非法经营或其他违法及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要加强对商户的管理,做到着装统一、摊位整齐、商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6、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经营管理,乙方自负盈亏,对乙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及经营中的亏欠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负责对进出厂区及租赁场地周边车辆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车辆停放整齐。8、乙方承诺保证及时支付供水、供电等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交纳的费用。9、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办齐营业及其他相关证照。10、乙方
12、已明确知晓所承租场地会面临政府要求进行疏解或升级改造等情况,乙方将做好应对疏解或升级改造等情况的准备工作,在招租商户时也将使商户了解这一情况。乙方承诺在甲方接到疏解或升级改造的通知后,将按甲方确定的时间解除本协议,并做好撤离及所招租商户的合同解除及清退工作。11、乙方负责按照适应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的有关要求,对入场商户经营的品种、档次进行筛选,选择经济实力强、商品档次高的商户入场经营,并严格执行批零功能分开的有关规定,避免因商品大进大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第十条 租赁场地的返还1、租赁期满或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将租赁场地返还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返还时,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责令其限
13、期搬出,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支付所占用期间的租金。2、乙方返还时,无论对租赁场地的原始状态装修与否,都必须使租赁场地处于正常和可以经营的状态(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磨损情况除外)。如甲方发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损坏而严重影响甲方继续经营的,乙方应负责支付损害部分的维修费用或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期满后,乙方添置的可移动资产可在不影响甲方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可自行收回,但可移动资产的拆除不得损害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乙方对合作场地的不可移动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属甲方。4、租赁期满或协议被解除后10日内,租赁场地内仍有乙方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物品所有权,可由甲方处理。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4、和终止1、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合同主动性提前终止:乙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时,乙方尚欠在双方履行期内的租金及其他应缴的费用,需于双方协商解除协议之日起5日内及时补交,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对租赁场地的不可移动的装修及添置物(包括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对租赁场地进行的改建、规模性装修、添加设备)全部无偿归属甲方,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本协议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如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时,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租金、保证金,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本协议未执行部分租金。
15、3、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后,双方之间互负可追溯、有凭据的付款义务,义务人依然应当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权利人有追索的权利。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终止。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租赁期未履行部分租金的100%作为赔偿:(1)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租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达30天的;(2)乙方将租赁场地作为债务或其它用途担保的;(3)乙方在租赁场地内进行各种非法经营或其他违法及损害公共利益活动的;(4)乙方违法经营或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保证协议书的条款,致使甲方及其他客户不能正常工作及给甲方造
16、成严重影响的;(5)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主体结构;(6)乙方其他根本性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或责任的情形。5、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时终止。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租金、保证金外,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租赁期未履行部分租金的100%作为赔偿:(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双方履约期的租赁场地租赁权、经营权等向第三方转租、转借、转让或合作经营的;(2)甲方无故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或通知乙方不及时)及出现无故故意干扰、阻挠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现象,造成乙方损失的;(3)甲方其他根本性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或
17、责任的情形。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租赁一方或租赁双方无法继续,相关责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7、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土地需要占用合作场地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款执行:(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租赁场地归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租金及保证金。(2)如遇到政府的拆迁、征用的,因拆迁、征用等引起的补偿,除停产停业和经甲方确认的乙方装修改造等前期投入费用的补偿归属乙方外,其他全部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场地等补偿)全部归属甲方,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8、租赁期内
18、,如甲方因经营等原因,需要占用东区部分地块时,由甲方负责在市场西区调配解决同等面积的经营用地交由乙方使用,相关搬迁费用由甲方承担,且须退还乙方原租赁区域的前期装修改造等投入费用。9、租赁期内,如遇甲方上级单位整体规划、政府要求租赁场地疏解或升级改造等情况(相关单位以文件形式下达)需解除本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租金及保证金,乙方自行装修及增加的可移动的设施在不损坏租赁场地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归属乙方所有。10、协议到期后即自行终止。乙方如有续约的愿望,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乙方如在上述期限内不通知甲方续约,
19、则甲方认为乙方不再续约,乙方需按协议规定日期退还租赁场地。第十二条 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商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
20、容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双方不得以对方名义进行商业、获利等行为。4、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时退还租金、保证金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的,每延迟一天,按应退收益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未退租金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甲方违约而致使本协议被乙方解除的,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租金及保证金,并将赔偿乙方本协议租赁期未履行部分100%的租金;(3)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冷库、储藏室、摊位发生盗窃、火灾、食物损坏等事故,全部责任由
21、甲方承担。2、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达30天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未按时交纳租金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拆、改、建租赁场地设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乙方负责。因规模性装修不当或人为损坏租赁场地区域内及公共设施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3)乙方违反甲方市场、房屋管理有关规定或未履行安全保证协议书给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相应规定接受处罚并赔偿甲方的损失;(4)因乙方违约而致使本协议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已缴纳的租金及保
22、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对租赁场地的不可移动的装修及添置物(包括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对租赁场地进行的改建、装修、添加设备)的所有权均无偿归属甲方,并将赔偿甲方本协议租赁期未履行部分100%的租金。第十五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做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3、协议附件:(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安全保证协议书。(4)租赁场地图纸(5)设备清单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