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园林集团及地区公司的设计工作。第二条 集团设计院负责确定地区项目的规划、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负责完成单体扩初设计条件和样板房、豪装交楼装修施工图;负责审核地区公司单体扩初设计、超豪华交楼标准的小型中央空调配置方案、小区智能化配置方案。第三条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审核审批地区项目涉及重大成本的设计方案。第四条 园林集团负责完成地区项目的园林方案和园林施工图。第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地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第二章 方案设计管理第六条 地区公司必须将新地块的新地块开展规划
2、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集团设计院方开展规划设计。第七条 地区公司的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当天,须向集团设计院提供规划设计要点等必需的规划设计条件,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第八条 地区公司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3天内,地区公司、营销中心、集团设计院分别派人到现场踏勘调研,并完成项目定位报告,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将项目定位报告交集团设计院。每延迟天,扣罚各单位负责人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九条 规划方案1、 地区项目的规划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2、 地区公司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后
3、,集团设计院方可开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按新项目开盘前工作计划7天内完成并下发地区公司。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3、 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规划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规划方案产生较大调整的原因如属于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每项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如属于地区公司规划条件提供错误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董事长5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每次给予总工室主任、董事长降三级工资的处罚。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第十条 地区项目的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
4、审批后执行。第十一条 地区项目的首期园林概念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首期以外区域园林概念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园林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第十二条 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单体外立面方案、装修方案或园林集团下发的首期园林概念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 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每次给予总工室主任、董事长降三级工资的处罚。集团设计院、园林集团分别考核。第十三条 综合楼、运动中心及样板房软装方案由地区公司按集团设计院下发的集团标准方案实施。未按标准方案实施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2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
5、十四条 地区公司必须报设计院审批的方案为超豪华户型交楼标准的小型中央空调配置方案、小区智能化配置方案。 以上方案审批时间5天,每延迟1天扣罚集团设计院片区副院长15元,项目部总经理15元,责任工程师2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对应报未报审的地区公司进行季度排名,对后三名地区公司,每季度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十五条 各地区公司须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20项方案有: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及用钢量控制指标、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方案、小
6、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小区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小区排洪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桥梁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时间4天,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审批时间2天,其他设计方案审批时间3天。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时间超过规定的,每延迟1天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15元,扣罚专业负责人20元。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对应报未报审的地区公司进行季度排名,对后三名地区公司,每季度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十六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方
7、案审核审批流程规定,将设计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未按规定报审的,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十七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方案执行,未按审批方案执行,造成成本浪费,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情节严重的,降三级以上工资处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十八条 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方案如因现场情况变化、规划调整等原因而作出修改、变更,需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如未报审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十九条 小区竖向设计方案
8、1、 地区公司的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第二天,须向集团设计院提供必需的竖向条件,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如竖向条件提供有误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2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2、 地区公司提供必需的竖向条件后,集团设计院方可开始设计,5天内完成竖向设计条件并下发地区公司,管理中心考核。3、 小区竖向设计方案由地区公司负责完成,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审批前须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集团设计院、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外委设计院、工程部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现场讨论会,对方案有重大异议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确定,方案7天内
9、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4、 地区公司总工室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需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将施工图和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5、 未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二十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在小区采暖方案上报后7天内,组织安排社会专家、热力公司、外委设计院、地区公司开发部、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到当地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小区采暖方案如地区公司未组织讨论会,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二十一条 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
10、应对钢筋含量进行测算,若已达到控制指标则可下发,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如未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若未达到控制指标,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控制指标,应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否则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地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基坑支护专项工程须按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的评审。凡由集团招投标中心招标的,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组织评审。凡由地区公司招标的,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评审。第三章 地质勘察技术管理第二十三条 用地面积200亩以上
11、小区或复杂场地应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勘察,单体建筑或200亩以下的小区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特殊复杂地质条件的项目还应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勘察(超前钻探)。第二十四条 设计提出需要进行场地物探、地质灾害评估或小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区公司总工室须组织社会专家、外委设计院及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进行论证,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确定是否实施。第二十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完成地勘探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第四章 扩初设计管理第二十六条 地区项目的单体扩初设计条件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第二十七条 地区公司如需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提出调整
12、,须由董事长同意后报集团设计院变更审查小组审核,属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应修正错误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属优化调整的,按原审批权限审批。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调整时,未报审的,每项扣罚总工室项目负责人500元,总工室主任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变更的设计要求如属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每项扣罚相关责任人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二十八条 单体扩初设计1、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于单体施工图设计前组织当地设计院进行单体扩初设计,初步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设计院审批,审批时间为5天,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单体施工图设计,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地区公司不报审的,每项降总工室主任、分管领导一级工资的处
13、罚。经总工室审核后上报的单体扩初设计,各专业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0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集团设计院考核。集团设计院审批时间超过5天的,每延迟天,扣罚集团设计院片区副院长15元,项目部总经理15元,责任工程师20元。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2、 集团设计院可根据报审的单体扩初图设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总工室组织当地设计院到集团本部完善单体扩初设计直至审批通过。如需到集团本部完善单体扩初设计,外地总工室主任收到审核意见起5天内组织外委设计院项目总负责、各专业设计人员到集团设计院,项目组组织项目总建筑师、各专业总工、项目小组各专业设计人员与外地总工室、外委设计院人员一起就审核意见讨论交流
14、,外委设计院人员在集团设计院修改图纸,要求5天内通过扩初审核,审核未通过不得离开集团。否则,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五章 施工图设计管理第二十九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组织当地设计院进行单体施工图设计,单体施工图必须经地区公司总工室审核通过后方可下发。每套施工图会审时,建筑、结构、园林、装修专业错误数量各专业不得超过10处,其它专业错误数量各专业不得超过5处。错误数量超过上述数量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责任工程师15元、总工室主任1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三十条 装修施工图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扩初设计报集团审核通过后7天内,装修施工图方下发给地区公司,管理中心考核
15、。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将装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报集团设计院备案。第三十一条 园林施工图由园林集团负责完成并下发给地区公司,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第三十二条 集团设计院和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对地区公司施工图抽查和考核,集团设计院检查是否符合集团设计标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检查施工图质量和设计成本。施工图审核意见下发地区公司总工室;施工图抽查报告报集团主管设计的副总裁及地区公司董事长。第三十三条 地区公司应建立图纸台账,所有图纸必须通过总工室登记盖章后下发。否则每套扣罚总工室主任50元。第三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变更1、 施工图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按以下原则自行审批。2、 设计变更级别:分一级
16、设计变更和二级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包含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属于一级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内容与销售资料不一致。 2)设计变更内容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 3)设计变更内容与报建图不一致。 4)设计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 5)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3万元。 (2) 除一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均属二级设计变更。3、 设计变更审批权限:一级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二级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分管领导审批。4、 设计变更的申报流程 (1)总工室经办人填写地区公司施工图设计变更申报表。 (2)根据需要进行相关部门会签。 (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5、 设计变更的申报会签要求 (1)变更内
17、容与销售资料不一致的,需营销部会签。 (2)变更内容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的,需营销部、开发部、预决算部会签。 (3)变更内容与报建图不一致的,需开发部会签。 (4)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需工程部会签。 (5)无需要时,不必会签。6、 审批后原件必须24小时内在档案室归档,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7、 审批通过后,申请部门按施工图出图程序出设计变更;凡变更原因为“集团方案、设计要求等调整”的设计变更申报表,应抄送集团设计院备案。审批后原件必须24小时内在档案室归档,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未按施工图设计变更执行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分管领导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六章 设计服务第三十五条
18、 现场设计问题的处理 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工程部经理现场处理解决。除此之外的设计问题,工程部传真至总工室,总工室按以下要求处理:传真时间起24小时内总工室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传真至现场,每超一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传真时间起48小时内总工室必须下发变更图纸或处理意见,不得影响现场施工,下发每超一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传真时间起7天内总工室必须下发正式变更图到现场,每延迟一天,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三十六条 设计总结1、 为改进和优化设计,地区公司总工室在楼盘销售后一个月内对已开售楼盘形成设计总结。2、 设计总结
19、的内容(1) 获取销售反馈和市场建议。(2) 对发生的重大设计问题形成问题总结。3、 设计总结报告报集团主管设计的副总裁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并抄送集团设计院。第七章 集团设计要求及标准第三十七条 集团设计要求及标准由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和园林集团根据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内容分别制定。第三十八条 每年第一季度,由主管设计的副总裁组织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园林集团、管理中心、营销品牌中心、物业管理集团、地区公司总工室代表等对集团设计要求及标准进行修订。与会人员对已审定的设计要求及标准签字确认,之后因设计要求及标准错误而引起的重大失误,要追究与会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