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xx集团消费场所广告发布合同甲方(委托方):陕西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西安xx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消费场所灯箱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广告发布相关细则约定1、广告发布位置: 消费场所内部 2、灯箱规格(单个): 54cm*80cm53cm*88cm 3、广告发布内容: 公园美岸 4、广告发布期限、地点、费用等详细信息:城市数量(面)期限(月
2、)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价格(RMB元/面)费用总计(RMB元)西安50面1个月2014年12月3日-1月2日420元/面/月21000指定区域广告发布地点(消费场所名称):见附件1)本次为初次合作,了保证本次效果测试的准确性,乙方愿意赠送甲方50块,发布总基数为100块;,限本次合作。2)场地亮灯时间:餐厅(11:3014:30;17:0020:30或17:0022:00,根据各店营业时间不同而定)茶秀、咖啡、会所(12:0024:00);5、本合同中所涉媒体价格及相关条款均仅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一次有效,不作为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签订合同的依据。6、每月第一次画面制作及安装免费。免费制作
3、及安装更换画面是指:乙方承担印刷广告画面费及人工费用、广告发布工商手续费,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不变。每月额外更换画面将收取画面制作及安装人工费用40元/面。第二条: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1、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所示发布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21000 元整,(大写):贰万壹仟元整。 2、付款方式:上刊完毕后,乙方提供上刊报告及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费用¥_21000 元整,(大写)贰万壹仟元整。 3、以下为乙方的广告发布费收款账户,甲方将广告发布费汇入该账户,乙方视为收到甲方付款,对甲方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乙方均不予认可。户 名:西安xx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x账
4、号:x第三条:广告画面的制作及刊发1、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需于每期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应在每期广告发布前5天(甲方首次广告画面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向乙方提供,乙方保证按时发布),将设计好的、双方确认的印制文件、素材等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核画面小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若甲方签字确认后又欲变更广告画面内容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但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前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间内提供前述物料,乙方有权推迟广告发布时间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应支付自约定的广告发布日至实际发布日期间的广告
5、发布费。无论广告画面由哪方印制,该方都应按发布总数量的110% 准备广告画面数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2、乙方在广告发布之日起(包括更换画面)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媒体发布安装确认单。若甲方对乙方的广告发布有异议,应最晚于接到监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方式通告乙方,并由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如超过该时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书面方式通告的联络途径以双方签约地址为准。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考虑到甲方委托发布广告画面中所涉及的品牌可能与个别场所的自身品牌冲突,或者同一发布地点的不同客户之间也可能构成直接竞
6、争关系等原因,甲方允许乙方在附件所列的发布地点中根据实际情况作10% 以内的调整。 4、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点位真实有效,因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场地承租人更换,店面装修等,致使甲方广告发布未能如数完成,乙方应在5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调整广告发布位置。同时,乙方应保证广告实际发布数量与约定数量之间的变动率不超过10% ,若超过10%的误差,乙方须根据误差数量对甲方进行一赔二的补偿发布。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漏发、错发,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乙方保证漏发位置顺延发布一周,并免费补发一周。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内容真实、准确的媒体发布监测报告,并有权对实际发
7、布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并以书面方式通告乙方提出异议及纠正意见。2、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前十天,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无通知,发布期满后,乙方将不再为甲方保留广告位置。3、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广告所涉内容是否侵害第三方权益,不在乙方审定范围之内,若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等内容侵害到第三方权益,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4、甲方应保证不将该合同价格对外透露,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市场销售不受影响。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
8、义务1、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拒绝发布。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准时发布甲方的广告。 3、乙方负责所发布广告画面的上画和日常维护,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故障,乙方应在72小时内修复,超过该期限仍未能修复的,乙方将根据未修复数量给予甲方2倍发布补偿。4、广告发布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发布报告以确认按时投放。5、由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及内容出现侵权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约定给甲方发布广告的,乙方应根据违约广告位数量双倍发布广告补偿甲方。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发布甲方广告,若乙方逾期超过1
9、5日仍未发布的,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20天的,甲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全部款项。第七条: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双方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对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成为公众所知。第八条: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
10、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的,广告发布费由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或退、或补。发布费按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用总额除以合同约定的发布天数计算。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禁止本合同指定的场所进行广告发布、政府政策改变、场地承租人更换,店面歇业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加盖骑页章有效,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第十一条:以下为补充条款,若补充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相冲突,以补充条款的约定为准。(合同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为准,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