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电子商务业务(交易客户)服务协议
风险提示:XX银行提醒您,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XX银行仅按照本协议进行资金汇划和结算等服务,不参与商户及其服务平台的交易和运营。您在商户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可能发生资金亏损,请您充分考虑上述风险,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里承受能力作出客观判断。如果您无法理解或承受上述风险,建议您不要办理XX银行电子商务业务。如果您在《XX银行电子商务交易客户申请表》上签字或签章,XX银行将认为您已经完全理解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并确认上述交易风险与XX银行无关。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提交《XX银行电子商务交易客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交易客户”(以下简称“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申请表》中“商户”的资金转账等服务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特约商户:简称商户,是指与乙方合作,使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为交易客户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的电子商务运营商。
(二)商户服务平台:是指商户建立的交易、结算、查询等服务的系统。
(三)交易客户:是指与乙方签约且属于商户服务平台用户的个人或单位。本协议中即指甲方。
(四)电子商务平台:是指乙方建立的电子商务系统,通过因特网媒介或专线连接,为与乙方合作的商户和交易客户提供服务的平台。
(五)电子交易指令:是指商户或交易客户通过商户服务平台向乙方发出查询、转账、网上签约等交易的电子数据信息。
(六)资金存管账户:是指乙方为本业务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客户资金的银行内部账户。
(七)专用账户:是指商户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特定资金的一般结算账户,如入金专用结算账户、出金专用结算账户、专用资金账户。
(八)签约账户:是指交易客户在《申请表》填写的“签约账户”信息。
(九)子账户:是指交易客户成功办理签约本业务后,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为交易客户生成的用于记录交易客户资金明细的二级账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在线转账支付、资金结算/清算、对账查询等服务,并根据乙方与商户签署的《XX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特约商户协议》”)中商户选择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甲方可从商户获取《特约商户协议》文本,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协议内容及各方责任。甲方不得通过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交易活动。一经发现,乙方可立即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应遵守以下规则:乙方为本业务开立的资金存管账户及其他专用账户与商户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严格分开设立,乙方仅按照商户发出的电子交易指令进行资金划转;资金存管账户及其他专用账户不得签约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他电子渠道服务、不办理取现、票据、抵押、存款证明等可能导致该账户权益损害或资金风险及损失的业务。
第三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具有进行在本协议下商户服务平台合法的交易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或限制的情形。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下资金来源合法。
(二)乙方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已与商户签署《特约商户协议》。
第四条 业务收费
乙方按照乙方网站(网址:http://www. )公示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向向甲方收取工本费、结算费。如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收费金额有规定的,则执行相关规定标准。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自愿申请办理乙方电子商务业务,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对乙方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乙方客户服务电话“XX”、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三)甲方申请办理电子商务业务签约、变更、解约等手续时,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并签章确认。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办理变更或解约手续之前如在本协议项下尚有未完成的业务,甲方在此同意乙方继续执行直至执行完毕,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签约账户、交易密码、登录代码及密码、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等身份验证手段是乙方验证甲方交易身份的凭据,甲方应妥善保管,通过乙方验证的以甲方交易身份发出的交易指令均视为由甲方本人作出,乙方仅负责按照交易指令提供相应服务。如因甲方未妥善保管身份验证手段等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通过商户服务平台身份验证发给乙方的电子交易指令,均视为由甲方本人作出,乙方均认为该电子交易指令真实有效,由此导致的任何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乙方在收到商户发出的电子交易付款指令后,从甲方的签约账户或子账户自动扣划相应金额的资金。甲方应保证签约账户或子账户为正常状态并保留足够余额,以便乙方能够按照付款请求及时足额付款。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照商户付款请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不介入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或纠纷,甲方不得以其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或纠纷为理由拒绝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
(八)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审核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申请。
(二)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在此期间需要暂时中止服务的,应提前在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或通知。
(三)乙方根据商户服务平台发出的甲方电子交易指令及时准确办理业务,不负责核实电子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对所有使用甲方签约账户、交易密码、登录代码及密码、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等身份验证手段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作出,该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乙方处理业务的有效凭据。乙方按照商户服务平台发出的甲方电子交易指令付款后,甲方对付款金额、付款次数等问题提出异议的,应向商户进行查询。因所付款项发生争议或因付款信息错误造成错付款项的,由甲方与商户自行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在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工本费、结算费用,但届时执行的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则按照规定执行。
(五)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及时为甲方办理签约、变更、注销手续,并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
(六)乙方新增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如需甲方办理确认手续,乙方将以网站公告、系统提示、宣传折页、营业网点等任一种或几种方式通知甲方。如新增功能无需甲方确认的,则自该功能新增之日起即对甲方生效。
(七)为防范风险,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规定及乙方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修改。
(八)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乙方因统计分析、内部管理的需要,有权使用甲方资料,无需另行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合作的第三方提供甲方资料之前,须得到甲方许可。
甲方确认并同意:乙方有权在未取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机构提供甲方资料,以及为完成商户发出的甲方电子交易指令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敏感信息,如账号、姓名、联系方式等),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以下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正确执行电子交易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电子交易指令信息不明确、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签约账户或子账户余额不足;
(三)甲方签约账户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四)甲方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五)商户发出的甲方电子交易指令中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指令信息不明确、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六)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网络或系统故障;
(七)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供电系统停电、通讯故障、全球性的技术难题等)、网络黑客袭击及甲方遇到各种类型的欺诈行为等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甲方申请开通乙方短信服务的,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信息泄露、风险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泄露、丢失或被盗取签约账户信息、交易密码、登录代码及密码、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等情况下,应立即按乙方要求的方式办理挂失、变更或注销手续,办妥手续之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仅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一切因商户交易商品或服务质量、交付期限、商户恶意挪用资金等原因引发的纠纷和争议以及甲方行为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甲方(单位客户)在《申请表》的“申请单位(授权代理人)签章”栏处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客户)“申请人签字”栏处签字,且乙方业务经办机构在同一《申请表》上加盖乙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而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三)甲方通过乙方柜面或电子商务平台办理电子商务业务注销手续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与商户终止《特约商户协议》,本协议自动同时终止;甲方与商户协议终止或商户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本协议自动同时终止。
(四)在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不遵守乙方制定的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其电子商务业务。
(五)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日前乙方所收到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日前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六)乙方有权在系统升级或其他必要情况下,保留变更与系统升级或业务变更有关的协议与条款的权利,并以网站公告、系统提示、宣传折页、营业网点等任一种或几种方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是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相关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
(三)本协议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相抵触,以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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