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考勤和请假 第1页第一条 出勤要求 第1页第二条 加班 第1页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第1页第四条请假 第2页第二章职员行为准则 第2页第一条总则 第2页 第二条行为准则 第2页第三条义务 责任 第3页 第三章文明卫生 第3页第四章安全生产 第3页第五章奖励处罚 第4页 第一条奖励 第4页第二条处罚 第5页第六章辞职解聘开除 第7页 第一条辞职 第7页第二条解聘 第7页第三条开除 第8页第一章 考勤和请假第一条 出勤要求一、企业实施计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二、工作时间:(依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季节改变综合调整工作时间)。1、 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 07:30-12:00午 餐:12
2、:00下午上班:13:00-17:302、 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08:00-12:00午餐:12:00下午上班:13:00-17:30一、 工作时间如有更改或变动,经企业总经理同意后,由行政部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第二条 加班一、企业因生产需要,通知职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合适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部分计为加班时间(生产车间另有计件政策,以计件工时计考)。二、 如非企业原因,因为职员本身原因未完成当日本岗位定额生产,需延长完成,所延长部分不作计算在内。第三条迟到早退旷工一、 迟到1、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每个月累计超出2次者(不含2次)罚款10元。2、30分钟以内处罚5元,同时半小时不计考勤。3
3、、60分钟以内处罚10元,同时1小时不计考勤。4、迟到60分钟(不含60分钟)以上者,处罚15元,视为旷工半天,同时未出勤时间不计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直属上级认可后,准予按当日作请假处理并补办手续。5、因公处出人员办事完成后应立即回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岗时,须向直属上级汇报同意。二、早退1、未到下班时间且私自离厂者,视为早退,30分钟以内按迟到条款论处,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2、如确有事须提前离厂,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后离开,不然以早退论处,本请假手续不可补办。三 旷工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满假后未办理续假手续,私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以天为计算单位。2、一般职员旷工半天,扣除当月
4、工资20元,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50元,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工资100元,三天(含)以上视该职员无预告离职,企业不再向财务申报其考勤。务。 第四条 请 假一、 请假程序(需填写书面请假条):1、 职员请假1天,由组长签字,经车间主任审批;2、 职员请假2天以上由车间主任签字,生产厂长审批;3、 职员请假3天以上者(含3天)由生产厂长签字,部门经理审批。第二章 职员行为规则 第一条 总 则 凡属山*企业职员,必需遵守本劳动纪律管理条例,规范自己行为。第二条 行为准则一、职员应服从企业统一安排和对应工作调配,在确保时间、质量前提下,完成生产及工作任二、职员进入工厂一律按要求佩戴工作证,依据岗位和职业
5、要求穿着工作服,并保持整齐、大方、重视形象。三、 职员应严格实施工作时间,上班不迟到,工作时间或工作场地不得无故窜岗、脱岗、睡岗,不追逐嬉戏,不得玩手机、玩牌、下棋等。四、 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不穿拖鞋、背心,男性不留长发,女性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和露背坦胸超短衣衫及裙裤。五、 职员交谈举止要文明.:严禁说话无素质,无道德,无责任心。六、 职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碰到矛盾时要相互了解、谦让或求援上级协调,严禁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等。七、 职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生产区域和仓库等易燃区内严禁吸烟。八、 严禁职员参与赌博、吸毒、欺诈、行凶、恐吓、嫖淫等行为。九、 职员必需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
6、,严禁戴挂影响安全等原因金银饰品,严禁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十、 职员应遵纪遵法,不准偷窃公私财物。十一、 职员应保护厂内一切消防设施,使企业处于可靠安全状态。十二、 职员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实施企业内部指定安全运行线路。 第三条 义务 责任一、 职员有义务不停提升本身知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准,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二、 职员有义务搞好车间、宿舍等场所文明卫生工作,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任意堆放物品,确保宿舍、厂区内场地和生产车间内道路清洁通畅。三、 职员有义务和责任珍惜厂区内绿化植被,营造企业内良好生态环境,打造企业优良形象。四、 职员有责任珍惜企业一切财物、生产机器设备和相关设施。五、 职员碰到困难
7、,相互间应进行互帮、互助、互济,以提升企业以人为本企业文化。表现助人为乐健康精神,不停推进企业精神文化建设。六、 职员有责任和义务严守企业商业秘密、信息秘密、生产科技研发秘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及声誉。七、 职员在企业遭受风灾、水灾、火灾等自然或人为灾难时,有奋力抢救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使其免受(降低)损失责任和义务。八、 职员在自觉遵纪遵法同时,应坚持正义标准,在碰到她人有违法乱纪行为时,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第三章 文 明 卫 生第一条 产区域通道保持通畅无阻。第二条 生产人员要保管好生产工具,不得任意乱仍乱放,破损工具须统一按要求上交或立即更换。第三条 使用电器或机械设备应按要求操作,不得私
8、自开启和本岗位无关电器设备,以免损坏或发生意外事故。第四条 严格实施生产工艺步骤、操作规程及各道工作步骤,确保产品质量和正常生产秩序。第五条 离岗或下班时,要立即关闭生产机器设备电源及周围窗户,两班制生产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班手续。物品、在制品或产成品,按品名、规格、型号等分类定置、定位堆放整齐。第四章 安全生产第一条 自学遵守省、市、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相关各项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推行统一管理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安全保护要求指令,有权拒绝实施。第二条 职员在上岗前要熟练掌握该岗位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及规范操作技能,含有事故 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 严禁违章操
9、作,野蛮操作,错误操作,并有责任阻止她人违章,野蛮作业冒险行为,杜绝事故隐患。第四条 严格根据企业要求正确使用多种安全劳保用具,对于使用机器设备进行定时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机器设备正常运转。第五条 产区域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休息时间可到指定区域吸烟,不追乱扔烟蒂和在非吸烟区内吸烟。第六条 操器时,作业人员不得戴手套(特殊情况除外)。多种电动机械,车辆操作时需指定专员规范操作,要集中精力。第七条 岗位上操作职员须戴好防护口罩,帽子等劳保用具。叉车操作人员在叉车行驶过程中,严禁载人,超载,超重,超速等违章作业。第七条 电工在作业时必需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等防护用具,严禁带电操作(紧急和特殊
10、情况除外)第八条 职员在工作前严禁饮酒。第九条 全部消防器材必需按要求定位在易于拿取地方,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用物品挡住消防器材,要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无阻。第十条 发觉不安全原因应立即采取对应防范应急对策方法,并立即汇报上级。第五章 奖励 处罚第一条 奖励一 奖励分为以下四种:1 通报表彰2 嘉奖3 记功4 记大功: 说明:受奖职员依据具体事证,由行政人事部门商议提出奖励方案(包含奖金),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门实施。二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50-500元1 行为标兵,成绩卓越,被评为优异者;2 发扬互助精神,帮助同事处理重大困难者。;3 在某项工作中有值得职员学习优异事迹者
11、。三 职员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200元1 对于生产技术 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提议方案,经采纳施行确有成效者;2 碰到事故或灾难,勇于负责并立即处理者;3 节省物料,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卓著者;4 发觉有重大违规违纪或严重侵害企业利益行为举报者。四、职员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功1、对于生产技术、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设方案,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2、碰到意外事故或灾难,奋不顾身,极力抢救,降低重大损失者;3、为维护企业重大利益,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者;4、揭发重在弊端,但不宜公开表彰者,如检举偷窃、假公济私、泄露企业机密等,经查证属实者。五,职员有下列事迹者,予经记大功并奖励1000
12、-5000元1、 在研究、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对企业作出重大贡献者;2、 为企业发展、管理、技改项目等方面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经实施证实能提升企业产量、质量、效益或能为企业节省成本、节省资源突出贡献者;3、 为实现企业目标,大胆创新,使企业稳步发展取得重大成效者;4、 在引进技术、引进投入、引进项目或争取政府资金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者;5、 其它为企业发明效益、提升质量或著名度特殊成绩者;六、评奖程序1、凡属受通报表彰、嘉奖、记功、记大功人员,由受奖人所在部门上级用书面提名,报行政部办公室。2、审批权限,受通报表彰、嘉奖类人员由企业行政部审核,报请企业总经理审批同意。3、年
13、度评选工作由行政部办公室负责制订评选具体方案,各部门负责实施,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具体时间、方法、条件、百分比等按文件精神实施。4、对于不便于公开奖励受奖者。由行政部核准后,按审批权限审批并预经保密;七、凡受奖人员必需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以后职务晋升和增资关键依据。 第二条 处 罚一、 处罚要求为下列四种1、 警告或适度处罚(属第一次);2、 记过(罚款5元以上至100元以下);3、 记大过(罚款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4、 解聘或开除(如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处罚500元以上);5、 受处罚职员依据具体事实,由行政部提出处罚方案(包含罚金),记过以下处分,由行政部按方案直
14、接实施,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报请企业总经理同意,由行政部实施;二、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警告处分或适度处罚1、 不重视个人形象,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或不佩戴工作证者;2、 工作时间懒散,谈天嬉笑,阅读和本岗位无关书报、杂志或从事工作以外事务者;3、 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窜岗者;4、 因过失造成操作失误,但还未造成企业损失者;5、 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相关管理制度,还未造成企业损失者;6、 首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安排指挥者;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8、 未经许可率领外人(小孩)、违禁物品等进入生产及工作现场者;9、 其它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情节轻微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
15、,经查证属实者,给预记过处分1、 对上级指示或有时限要求,无正当理由未准期完成者;2、因工作疏忽或渎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或致她人轻伤者;3、在工作场所喧哗,喧华妨碍她人工作者;4、未经许可率领外人入厂参观者;5、携带危险品入厂,还未造成事故者;6、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7、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造假证或制造事端者;8、妨碍她人工作,私自触动和本岗位无关机器设备或任意翻动她人公私财物者;9、其它违反企业制度,能够组成记过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记大过处分1、 擅离职守而发生事故,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2、 泄露生产技术,经营方面关键信息等秘密,给
16、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3、携带危险物品入厂,不听阻止,态度恶劣者;4、遗失关键经营性文件、机件或工具者;5、有意撕毁公文或公告者;6、私自改变生产操作方法,致使企业遭受1000以上重大损失者;7、在生产场所私自制作产品者;8、拒绝听从上级领导合理安排、经劝导仍不服从者;9、违反企业安全制度,使企业受到1000元以上损失者;10、有意捏造事实,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遭受1000元以上损失者;11、因为工作渎职,致使企业受到1000元以上损失者;12、违反企业其它制度,但已构上记大过处理者。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可不经预告,立即解聘或开除,且被解聘或被开除人应负担对应经济或民事(刑事)责任1
17、、伪用她人证件、隐瞒健康情况或以其它手段欺骗企业而取得岗位工作者;2、利用请假,又未经许可在其它单位工作者;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者;4、在厂区内起哄闹事,殴打她人或相互殴打者;5、有意毁坏关键对象或破坏机器设备者;6、无正当理由,又不听劝阻,聚众要挟妨害生产工作秩序者;7、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及图案,有意分离企业和职员关系着;8、在厂区内赌博者;9、偷窃私人或企业财物者;10、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造成企业重大损失者;11、有意泄露业务秘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罚者;13、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务或假公济私收受她人贿赂者;14、依据企业工作
18、需要,拒绝接收调派工作或接收后不认真负责实施,经批评教育仍无更正者;15、在禁烟区内吸烟,造成引发怒灾,对企业造成损失者;16、在更正期间酗酒肇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17、参与非法组织,经相关部门查明补立案者;18、连续三天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超出十天(不含十天)者;19、非法怠工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或煽动她人罢工,怠工者;20、十二个月内三次被企业记过者;21、未属本制度要求范围,但其行为所造成危害以补解聘或开除者;22、凡被企业解聘或开除职员,所在部位应向企业通报其姓名、工种及相关违法违规情况等;六、附生产违纪罚款明细1、职员上班期间玩手机、首饰等罚款20元;2、不服从工作、顶撞生产
19、管理人员,罚款5元到20元。3、组长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与生产会议,第次罚款50元;4、职员上班窜岗、睡岗等,罚款5元到50元。5、在车间内言语辱骂,打架斗殴,她人者,罚款20元到50元,情况严重全部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6、 偷窃企业或她人财物者,重罚100元以上并除名,性质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7、 损坏企业和她人财物者,视察其情况按相关企业要求给予处罚和赔偿;8、 消极怠工经指出不服从管理者,单次罚款5元到20元;9、 无故造成生产延单、拖单等情况,直接责任人罚款20元到50元,同时该组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50元到100元。10. 职员上班着装散乱、仪容不整等,经指出拒不更正者,单次罚款5元
20、到20元。第六章 辞职 解聘 开除第一条 辞职一、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向企业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关系,不负担违约责任;1、 正式协议期,在生产一线职员必需提前两个月递交书面离职申请(注:工作满十二个月后);二、 符合以上情形而辞职者,企业应立即结清该职员工资;三、 企业在受到职员辞职书后,在期限内有权作出并限期办理辞职手续,同时通知其费用和薪资结算时间。四、 凡提出辞职人员,在未经同意前不能消极怠工或违反企业规章,不然企业有权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五、 辞职程序:1、 有职员(含试用期职员)本人打辞职或解除试用期汇报-汇报车间主任(部门主管)、经部门经理同意-人事部门核准-确定工作移交日期-
21、结算费用-按日期实施。2、 关键岗位职员需经直属上两级确定,有总经理审批。六、 如辞职人员未事先预告或不行同意,私自离厂,企业有权扣除其在本企业开作应得待遇。若给企业造成损失,将追究其经液晶或必需法律责任。第二条 辞 退一、 本企业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业有权解聘该职员。1、 试用期不合格者;2、 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工作不能满十二个月者;3、 按企业奖罚条例要求应预解聘者;4、 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本职员作任务者;5、 不服从上级工作调配,经教育无效者;6、 因生产、技术等原因,企业有必需减员情况下,且又不服从调配到新岗位工作者;7、 职员经教育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员作,又不服从新岗位安排
22、者;8、 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管理条例要求条款,应解除劳动协议者;二、 解聘程序1、 车间生产职员由车间主任打人事汇报-生产部经理同意-人事部门确定签字-解聘生效并汇报总经理立案。2、 被解聘人接到解聘通知后,按要求限期离厂。3、 解聘职员工资按本劳动纪律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结算,并扣除所要求扣款和处罚部分。 第三条 开 除一、 职员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危害重大或造成企业重大损失者,企业立即预以开除。二、 被开除职员,企业以书面形式通报公布。三、 该职员自开除之日起离开企业,不许可再次进入企业工作。四、 被开除职员应负担对应责任,如对企业造成损失,必需全额赔偿或追究相关责任。五、 被开除职员程序参考本章第二条解聘之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