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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完善职员福利制度,加强职员宿舍管理,给职员发明一个文明、整齐、舒适、安全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集体宿舍,不含家眷楼。
第三条 集团行政部负责职员集体宿舍日常管理。
第二章职员住宿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住宿职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职员居住地不在赣州市区或沙河镇内,且无合适住所或交通不方便者,能够申请入住企业宿舍;
2、因工作需要,需常住企业人员(每个月15天以上);
3、申请人必需同意本制度并为企业在职职员;
4、夫妻房优先安排双方全部在企业工作职员无偿入住,不符合标准单职员申请入住夫妻房每个月收取200元;
第五条 符合入住集体宿舍条件职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不予安排宿舍:
1、患有传染病者,遗传性或疾病性严重打鼾者;
2、有偷窃行为者;
3、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吸毒等不良癖好者;
4、不服从集团行政部安排,不认同企业《宿舍管理制度》者;
5、常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第三章 职员宿舍配置标准
第六条 职员集体宿舍各项标准以下:
1、1号宿舍6楼为夫妻房,房间配置:1.5M床、电视、空调、衣
柜、桌椅1套、热水器、独立卫生间;
2、1号宿舍4楼为高管(夫妻房)或高级工程师人员房,1人/间。
房间配置:1.5M床、电视、空调、衣柜、桌椅、热水器、独立卫生间;
3、1号宿舍2、3、5楼为硕士学历职员房,1人/间。房间配置:
1.5M床、电视、空调、衣柜、桌椅、热水器、独立卫生间;
4、3号(新)宿舍1、4单元为本科人员房间,1人/间,3-4人/
套. 房间配置:公用卫生间、洗澡间、电视、热水,1.5M床、空调、衣柜、桌椅;
5、3号宿舍2、3单元为一般职员房间,2-3人/间,8-12人/套. 房
间配置:公用卫生间、洗澡间、电视、热水,一体床(含衣柜、桌椅)空调;
6、3号宿舍2、3单元6楼为倒班房,4-6人/间,18-24人/套. 房
间配置:公用卫生间、洗澡间、双层铁架床、电视、空调、储物柜;
第四章 职员宿舍入住步骤
第七条 符合入住条件职员,请自行到本单位行政部填写《住宿申请单》,并提供户籍证实,经行政部审核经过后,缴纳100元住宿押金。集团行政部将依据要求安排入住;
第八条 入住人员按集团行政部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职员之间不准混宿或私自调换床位,不得随意调整设备、设施位置。
第五章 职员宿舍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入住集体宿舍职员须遵守以下日常管理要求:
1、服从集团行政部安排、监督和统一管理,不然企业有权取消其居住资格
2、未经集团行政部门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不然
企业有权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3、住宿职员应妥善管理好本人财物,本宿舍钥匙如有遗失请立即
报集团行政部;
4、珍惜宿舍设备设施、家电家俱、装饰装修等,如有些人为损坏,
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无法查到责任人,由该宿舍全部入住组员均摊修复或赔偿费用;
5、宿舍内全部固定资产由企业统一设置,入住人员要新增家俱(家
电)须行政部审批同意,不然充公处理或没收处理。
6、宿舍区为集体生活公共区域,住宿职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不准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嬉笑喧华、影响她人休息;
7、离职人员在办完离职手续同时,应将本人物品在三日内带走。
不辞而别职员或办完离职手续未将本人物品带走,管理部门有权按无主物品处理;
8、凡因工作调动或宿舍调整等原因需要搬离宿舍,职员应在调
动或调整日之前主动将使用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交还钥匙及宿舍用具用具,经行政部检验后退回住宿押金。
9、集团行政部将安排专员对宿舍安全、卫生、秩序等进行不定时
检验;
10、费用分摊标准:
1)房间内冷热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该房屋全部入住组员进行分摊;
2)企业提供无偿电视及信号源,网络上网费用需个人负担;
第六章 职员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条 入住集体宿舍职员须遵守以下卫生管理要求:
1、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房间物品应整齐摆放,个人床上
用具起床后须叠放整齐;
2、个人衣物必需收入箱柜内,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洗晒衣物
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3、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准私自搭架、拉绳。不得于墙壁、橱柜
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准从窗户向外扔垃
圾和杂物,脏物、废物、垃圾请自行倒在楼下垃圾桶内;
5、住宿职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
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在室内喂养动物;
第七章 职员宿舍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入住集体宿舍职员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2KW以上)电器及煤油炉,汽油炉等易燃易爆物(1号宿舍4、6楼能够在阳台上使用电磁炉);
2、宿舍区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
3、严禁私自动用公共电器开关,乱拉接电源线和乱动消防设施;
4、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麻将、唱歌等影响她人休息娱乐行为;
5、 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珍贵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不要
放置在宿舍内。出门时应随手关闭水、电源,锁好门窗;
6、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宿舍区,需到门卫室登记方可带离;
7、不得在阳台上放置花盆、衣杆等物品,预防跌落伤人;
8、自觉树立节能意识,节省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杜
绝长流水,长明灯;
9、晚上23:00前必需返厂休息,超出23:00返回宿舍区请在值
班室登记,倒班或加班人员注意保持平静,不扰乱她人休息;
10、职员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职员宿舍,外来人员在企业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和企业无关。因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遭到投诉,一经核实,均取消当事人入住资格。
第八章 职员宿舍探访管理
第十二条 入住集体宿舍职员须遵守以下探访管理要求:
1、 外人探访时须由被探访人到保安室签字确定,并写明探访人姓
名、和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事由等,不然不准探访;
2、因企业为制药企业,所以拒绝一切有传染性疾病人员进入。如
发觉探访人员有意隐瞒实情者,取消当事人入住资格;
3、探访人在企业内一切人身、财物安全自负,企业不负担任何责任;
4、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私自逗留;
5、探访人须遵守企业全部管理制度,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
担全部责任;
第九章 职员宿舍处罚制度
第十三条 入住集体宿舍职员须遵守以下处罚制度:
1、房间内卫生间须立即清洗,检验发觉不合格者,每间扣除50元
/次清理费,企业将安排人员进行清洗;
2、个人棉被、衣物等起床后须叠放整齐。违者每次处10元罚款;
3、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它衣、鞋必需收入柜内或叠放整齐,
其它物品请按要求位置摆放整齐。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4、洗晒衣物需在指定位置晾晒。违反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5、室内用具摆放整齐、自觉确保室内卫生。室内脏乱严重处以
10-50元罚款;
6、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未经主人许可职员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探
访,违者罚款10—50元,造成严重后果,送公安机关处理;
7、集团行政部有权检验各宿舍,职员不得无故锁门或拒绝检验,
如有违反者,罚100元;
8、住宿职员应按企业指定房间、床位进行入住,私自调整床位或
移动宿舍设施者,一经发觉、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次。
9、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影响她人休息,经劝说无效
处50元/人罚款,并通报批评;
10、私自乱拉、接电源、电线每次罚款50元;造成电器或线路
损坏,按价赔偿;造成安全事故,报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各房间卫生请自行搞好,如检验发觉宿舍脏、乱、差卫生不
达标,且评分在本月后一名,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2、随意从楼上抛洒物品、污物,垃圾没有倒入指定垃圾桶内者,
每次处50元罚款;如因高空抛物造成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责;
13、两人以上房间宿舍不得私自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造访应
按探访步骤进行。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14、在宿舍区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处200
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由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5、住宿人员在宿舍有吵架或打架行为,处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理;
16、宿舍内严禁喂养动物,发觉一次处罚200元,并处于没收。对
严重影响宿舍卫生加罚200元;
17、宿舍内不可烧煮和烹饪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具,违者没收炊具或
电器物品并处罚款200元(老宿舍6楼可使用电磁炉进行烧煮)。因使用电器具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对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按价赔偿;
18、集团行政部应认真做好集体宿舍管理工作,立即对违规行为
作出处理。每个月对各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情况进行巡检、评选,巡检结果应形成汇报给予通报;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之前公布和制度有冲突相关条款均停止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1: 职员宿舍入住申请表
职员姓名
所在部门
职员性别
婚姻情况
最高学历
户籍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职 务
承诺事项
签字:
联络电话:
用人部门意 见
行政部门意 见
注:本表行政部存查。同意后行政部制作《床位卡》安排职员入住。
附件2:
床位卡
房屋单元
床 位 号
职员姓名
所在部门
入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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