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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_经验...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_宋立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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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8【公安管理】2023 年 5 月第 3 期May 2023 No.3北京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宋立渠(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 110035)摘 要:公安教育的本质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这对公安院校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提出了必然要求,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近年来,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大量指导性文件,为提升教师实践能力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为落实上述要求,一些公安高校在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全面建立了相关工作保障制度,将教师实践能力与职称晋级密切结合

2、起来,不断拓展教师实践锻炼平台。但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教师执法身份不明确、实践锻炼考核的实质性效果不明显、激励保障不到位等,严重制约了教师实践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此,系统性地重构相关制度体系,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而且有助于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关键词:公安院校;应用型教育;师资队伍;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5.1;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58(2023)03-0088-06DOI:10.16478/ki.jbjpc.20230320.001 公安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存在地位和

3、价值功能。公安教育的本质是应用型教育,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为主要职责。这就对公安高校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提出了必然要求。可以说,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安高校的人才质量。党的二十大为我国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图景,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更加复杂,这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强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为此,本文系统性地总结了我国公安院校多年来教师队伍实践能力提升的基本经验,深刻分析现存的问题,并基于公安院校的现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一、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时代背

4、景与制度性要求(一)持续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2015 年 2 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意见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而公安高等教育作为人民公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坚持为公安机关和公安实战服务的宗旨。意见的出台也对公安高等教育培养人才提出新收稿日期:2022-12-30作者简介:宋立渠(1984),男,

5、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基金项目:2020年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培养改革成效研究”(项目编号:D2020043)89 的要求1。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要培养理论素养扎实且公安实战能力丰富的复合型公安专业人才,教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公安院校要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全面适应公安高等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2020 年公安部党委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新时代公安人才发展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创新公安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结合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大力加强政治训练和专业训练,深化公安院校人才源头培养,统筹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和搭建高

6、层次人才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公安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作为培养专门人才的主力军,公安院校要进一步推进公安教师实战能力建设,提升公安专业人才的实战能力,推动公安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2022年,公安部党委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是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的文件。该文件对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和总体规划,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2。健全优秀教师与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双向交流锻炼机制,从公安机关调任或

7、聘任优秀骨干担任专任教师,鼓励推动实战部门高学历人才上讲台、做科研,选派优秀教师参与重大安保增援、重点案件侦办和疑难技术研究。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严格落实教师实践锻炼制度,每三年到市县实战部门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六个月。(二)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制度性规定2015 年 12 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 号)提出:“加强警务能力培养。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加强教师、教材和课程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和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

8、实战能力,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45。根据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改革的要求,公安院校的毕业生需要参加全国公安机关专门面向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公安联考”,考试的科目除了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外,还包括公安专业知识考试,公安专业知识是检验学生专业水平的重要科目,其考试内容往往与公安一线工作相结合,重点考查学生警务实战能力。这就要求公安院校教师必须更新教学内容,紧贴公安机关实战知识,重点培养学生警务实战能力。提高学生警务实战能力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教学内容要与实战紧密结合。通过参加公安实战,教师在更新教学内容上更会有的放矢。为落实新的招录培养政策要求,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中就必须将公安专业人

9、才的实战能力放在重要地位,而公安实战能力的提升,关键在教师授课内容要紧贴实战。通过参加公安实战,教师在更新教学内容上更会有的放矢。公安院校要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重点是要具有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的制度和平台67。(三)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实践能力的政策性要求公安部政治部 2002 年 3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指出“公安院校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要定期到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进行锻炼选聘各级公安机关具有丰富经验的能够承担在职民警培训、警务技能训练和公安高等学历教育授课的在职民警进校担任教官”,明确了公安院校教师队伍要有“请进

10、来”的骨干和“走出去”的专家。2009 年公安部党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要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执法需要为导向,以加强公安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进行公安专业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着力建设一支既有较高理论素养,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师队伍。”从该意见中可以明确看出,国家要大力发展公安院校教师的实战能力,公安院校教师不仅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还需要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8910。为保障公安院校教师实战能力的落实,2011 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专业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申报公安专业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期间,每三年参加公安警务实践累计时

11、间不少于六个月。公安院校教师职级晋升的这一规定从公安院校教师教学实战能力的实际需求出发,有效提升了教师参与公安实战工作的积极性。2015 年出台的关于实施全国公安院校与公安业务部门人员互派“双千计划”的通知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了公安业务专家和公安院校教师的双向互动和有效交流。教师走到一线去,使得理论知识得到有效检验,不断更新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将公安业务专家请到学校来,将鲜活、成熟的案例经验带进课堂,拓宽了教师和学宋立渠: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 90 生的视野,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遴选建立教师实践基地,为公

12、安院校教师实践锻炼搭建平台,严格执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教师实践锻炼规定。到2020年,公安专业教师均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公安实践工作经历,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实践工作经历的应达到 50%以上。这一政策也有力地保障了公安院校专业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的实施。此外,2021 年国家实施的推荐遴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第二届“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等工作,均要求申报教师要有累计不少于一年的公安实战部门实践经历。可以说,国家各项有力政策有效激励了公安院校专业教师参与公安实践的积极性,为公安院校开展教师实战能力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有效提升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的实战能力,国家和各公安院校在政策和制度上都作出了

13、要求,已达到促进专业教师实战能力提升的目标。二、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基本经验多年来,公安部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素质人才培养方向,抓住时代潮流,紧扣公安工作发展,把专业教师警务实战能力作为部属院校发展第一生产力,从而更好地为公安院校创新改革和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服务。在这一背景下,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全国公安院校与公安业务部门人员互派“双千计划”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应运而生,成为专业教师警务实战能力建设的有力支撑。相关政策的落实,对公安教育和公安业务实战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促使公安

14、院校专业教师打破传统的培养模式,不断提升自身警务实战能力,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之间实现了深度融合,教师实战能力培养有了更稳定的平台11。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专业教师参加公安实践工作服务的经验为例,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全面完备的工作制度为有效保障教师参与公安实战工作的实效,某部属公安院校制定了教师到公安机关实践(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的补充规定教师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教师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的相关制度,在工作形式、组织实施、纪律考核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在教师实践锻炼范围和形式方面。规定凡年龄在男 55 周岁、女50 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根据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的

15、需要,均应定期到公安机关参加公安实践锻炼,要求中青年教师全员参与,保障了专业教师参与实战的覆盖面。第二,在锻炼形式方面,分为挂职锻炼与非挂职锻炼两种形式。挂职锻炼以锻炼一年为周期,限讲师以上职称;非挂职锻炼以半年为周期,包含各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分脱产和非脱产锻炼两种形式,非脱产锻炼安排在日常,为常态化锻炼。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锻炼形式,从而提高了专业教师参与公安实战的灵活性与可实施性。第三,组织实施与管理方面,规定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所属发展阶段和教学实际需要,结合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制定教师公安警务实践锻炼总体规划(每三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制定一次)。教师个人要根据各教学单位总

16、体规划,结合自身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制定参加实践锻炼的具体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取分类分型推进实施(具体见表 1)。第四,纪律和考核方面,要求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的教师自觉遵守所在锻炼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实践锻炼期间教师的病假、事假需同时向接收单位、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人事处请假,计算工作量时须扣除病、事假天数。考核方式采取建立目标考核、过程考核和效果考核“三位一体”的实战化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教学单位日常考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成果考核及实践锻炼部门协同考核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行制定的实施方案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考核: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在岗工作情况,重点监督检

17、查教师迟到早退和不报、漏报、虚报考勤等问题;教师本人锻炼结束后需提交锻炼工作日志、调研报告(3000 字以上)、精品案例、创新教案及锻炼鉴定等各 1 份;学校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走访调查、实地抽查,了解征集公安实践锻炼部门对教师的评价意见,并对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提交的相关锻炼成果进行认定考核;教师所在的公安实践锻炼部门按照公安民警考核制度要求,对参加锻炼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当次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视为无效,不予报销往返路费,不计算课时,不发放补助。宋立渠:公安教师

18、实践能力提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 91 表 1 教师实践锻炼时间要求教师类型新入职教师非新入职教师专业类教师三年内必须保证一次脱产六个月的公安警务实践锻炼,另外两年半时间可按照工作周,每周至少保证有一天(保证 8 小时)到 XX市公安局参与警务工作(教师可据实安排,达到总天数即可)每三年必须脱产参加六个月的公安警务实践锻炼基础类教师每三年有累计六个月的公安警务实践锻炼(二)建立教师实践能力与晋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切实保障教师参与公安实践工作的实效性和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在教师的职称晋级、进修学习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结合。专业教师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与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钩

19、。教师在任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安实践锻炼任务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不服从组织决定、拒绝参加公安实践锻炼的,除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还不得公派出国、评选先进和参加各类培训,岗位设置分级中只能申报该层级的最低等级。除此之外,教师参加公安实践锻炼工作为“破五唯”和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有效的解决了当前评价体系中重规模轻质量、重投入轻产出、重引进轻培养等突出问题。(三)全方位搭建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平台为提升教师服务实战、引领实战能力,某部属院校确立了公安专业教师“入职 5 年内成为专业人员、5 年至 10 年成为专业骨干、10 年至 20 年成为实战专家”的培养规划

20、。各教学单位也根据教师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了教师公安实践锻炼方案。学校先后在丹东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大连市公安局、贵州市公安局等地建立了教师实践锻炼基地,统一安排教师参加公安实践(挂职)锻炼。从 2016 年起,每年利用暑期安排全体专任教师到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参加公安实践锻炼和调研。值得一提的是,2017 年学校与沈阳市公安局签署了“同城一体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与沈阳市公安局互设“虚拟岗位”、互为“编外力量”,推动实现教学、科研和办案工作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形成了全面融入、随时互动的长效机制。自签署协议以来,在沈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各公安专业教学院部与沈阳公安机关对应警

21、种建立了“结对子”机制。通过暑期调研、脱产实践锻炼、常态化实践锻炼等形式,每年约有近百名教师到沈阳市公安机关学习锻炼,探索建立常态化融入和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实战的同城化、一体化公安实践锻炼模式,让教师在“实地、实景、实战”中锻炼本领、增长才干,将公安工作的重大关键问题、最新发展变化、最新技战法应用、最新案例及时转化为教学科研的鲜活素材,有效提升了课程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教师常态化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降低了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三、制约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主要因素(一)教师执法权身份的合法化有待确定公安院校教师通过参加公安实战锻炼工作,其实战化教学能力有

22、了一定提升,但因教师身份等原因,无相关执法办案权,参与不到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去,导致参加公安实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如何科学确定公安院校教师在实战单位锻炼期间的身份属性,明确其工作内容,在保障公安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让教师能够深入到工作一线,接触到能够为学生提供鲜活案例的内容,是完善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实战锻炼工作制度的重要问题。同时,教师常态化制度化参加公安实战工作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保障教师能够在一定周期内接触公安实战。(二)教师实践锻炼考核的实质性效果不明显当前公安院校教师实践锻炼的考核主要由所在用人部门、实践锻炼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考核形式以电话回访、走访抽查为主。

23、教师在完成实践锻炼工作后,提交实践锻炼工作报告,用人部门和实践接收部门结合教师的表现出具成绩意见,人事部门结合调查结果和成绩意见给予认定。这种方式考核教师实践锻炼效果过于表面化,不能完全判定教师实践锻炼的效果。同时,因教师锻炼所在地区较多,分散至不同的省和地区,加之公安院校职能部门人力有限,无法做到对每名参加锻炼的教师进行全程考核,只能依托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和参加锻炼的实战部门进行考核,而各单位执行力度不一,往往导致考核工作形式化明显,实效性不强。(三)激励保障措施不完善公安院校教师尽管在时间和形式上得到了落宋立渠: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 92 实、保障

24、,但缺乏针对性的规划指导。教师锻炼基地的建设也存在合作关系不稳定的问题,目前的“校局”合作缺少公安部等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地方公安机关缺乏参与的积极性,提供的保障不足。与此同时,学校也缺乏为教师锻炼基地实施维护的条件,缺少为基地提供智力支持来解决技术难题的条件,这造成了校局合作关系不稳、合作层次较低、合作模式简单、合作行为短暂和合作成效甚微的结果。四、进一步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系统性思考(一)提高对教师实践能力重要性的认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主要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岗位,是公安实战部门补充警力的主要来源,对提升教师实战水平意义重大。公安院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任务,培养的专业人才

25、是公安队伍的生力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途径有多种多样,其中最基础、最核心和最关键的则是要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实战能力。公安专业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警务实战能力水平的重要性,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实战第一的意识,提升自身警务实战化水平。(二)加强对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的规划与指导修订教师参加公安警务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新入职教师成长为专业人员、专业骨干和实战专家的规律、路径、渠道,规划好每名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的各阶段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师公安警务实战能力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教研室、课程组及青年教师导师在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统筹考虑教师参加公安实践锻

26、炼、带学生实习等公安业务实践活动。(三)建立校局合作长效机制建议人事训练部门制定有关校局合作的相关制度,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在校局合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尤其应充分发挥人事训练部门在校局合作中的统筹规划作用,打通实战部门接收教师实践锻炼和高校聘请兼职实战教官以及校局合作开展警务技术研究的绿色通道,构建教学、实战深度融合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采取与一线实战单位以挂职锻炼、交流互派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教师公安实践锻炼工作,为更好地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同时学校要在原有教师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在经济发达、公安工作规范、实战水平领先的地区建立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基地

27、,满足不同成长阶段教师能力提升的需要。(四)健全实践能力建设组织机构一方面,公安院校与各地公安机关应该打破体制机制的壁垒,减少合作的障碍。完善教师参与一线实战部门锻炼的制度,加强顶层设计,明晰各部门职责。建立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一级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教师实践锻炼的统筹协调工作,并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实践锻炼的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与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的政治工作部门积极对接,经常性的召开会议,针对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并加以解决,并制定教师实战能力建设方案,为教师实战能力建设提供战略支持。(五)完善实践能力的考

28、核评价机制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向注重成果考核转变,采取教学单位日常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和成果考核及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考核的方式进行,实行考勤报备制度、工作内容每月报告制度和工作成果申报制度,强调教师通过参与办案、现场勘查、深入调研、提供鉴定及咨询等取得的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确保教师能够真正融入实战、取得实效。要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向注重成果考核转变,重点考察教师参加公安实战工作后在课程建设、授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成效,把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工资福利待遇提升等制度设计的重要指标,提升公安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结语公安院校教师承担着培养预备警官、开展公

29、安理论研究、服务公安实战的重任和使命。推进教师队伍融入实战、服务实战是公安院校加强公安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必由之路,是培养新时代高水平公安教师队伍的主要渠道,也是提升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加强教师的实战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重大举措,既提升了公安院校教师的实战能力水平,也为公安机关实战部门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形成合作共赢的新格局。因此,公安院校要毫不动摇走实宋立渠: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 93 战化办学之路,推动公安教师实战能力得到跨越式发展。参考文献:1 杨志秋,于群.招录培养制度背景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思

30、考 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2):1-4.2 郑友军.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问题检视与发展路径 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0(1):12-17.3 罗娟丽.“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下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反思与重建 J.河北职业教育,2021(4):22-25.4 孙运利.公安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研究 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1(6):143-146.5 张振兴.同城一体化公安实践:公安院校与本地公安机关合作共赢的崭新平台J.公安教育,2021(3):69-71.6 刘汝宽.校局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路径 J.贵州警察学院学报,2020(6):121-126.7 白瑞

31、庆.适应公安改革要求构建协同育警机制兼论甘肃公安“厅院一体化建设”的内涵、基础与价值 J.公安教育,2016(9):6-10.8 徐尚青.公安管理学学科实战化创新与改革探析 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1-34.9 冯荣,崔建军.“安全技术防范”课程实战化教学改革探究J.公安教育,2021(12):61-64.10 何超.基于课程团队合作的混合式教学在“治安案件查处”课程中的应用 J.陕西教育(高教),2022(1):44-46.11 张晓蕾.“双千计划”实施与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5):106-109.责任编辑:厉翔宇宋立渠:公安教师实践能力提

32、升:经验、问题与出路以某部属公安院校为研究视角Improving the Practical Ability of Teachers in Police Colleges:Experience,Problems and SolutionsFrom the Research Perspective of a Subordinat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ONG Liqu(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Shenyang 110035,China)Abstract:The essence of publi

33、c security education is to cultivate high-level application-oriented policing talents,which puts forward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the practical ability of teachers in police colleges,and it also relates to whether the goal of talent training can be truly achieved.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attach

34、 great importance to it and have formulated a large number of guiding documents in recent years,providing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for improving teachers practical ability.In order to meet the above requirements,some police colleges have accumulated rich experience in their exploration,established co

35、mprehensive work systems,combined teachers practical ability with professional title promotion closely,and expanded teachers practical training platforms constantly.However,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some problems exposed cannot be ignored,such as the unclear status of teachers law enforcement,th

36、e insignificant effect of practical exercise assessment,the inadequate incentive guarantee and so on.The existence of these factors seriously restricts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eachers practical ability.Therefore,the systematic reconstruction of relevant systems will not only help improve teachers practical ability,but also help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alent training in police colleges.Key words:police colleges;applied education;teaching staff;improvement of practical ability;quality of talent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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