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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内生式发展路径研究.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2897662 上传时间:2024-06-11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1.3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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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太文刘祖云1 0 1 现代经济探讨-2 0 2 4-0 4-三农问题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内生式发展路径研究内容提要:中国城乡社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实现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成为当务之急。通过构建“主体性与组织化”理论分析框架,提取出村民主体性、村社主体性和市场发展型组织化、社区秩序型组织化两类主要维度,分析了村社韧性力量主导新内生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实现路径,并提供了四个乡村发展历程作为案例检验。研究发现,村社小农主导的村社韧性力量是新内生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基础,根据对维度细分可以提炼出:村民主体性+市场发展型组织化、村社主体性+市场发展型组织化、村民主体性+社区秩序型

2、组织化、村社主体性+社区秩序型组织化的理想类型,而具体案例又存在各自差异化的实现路径。研究验证了村社韧性力量内在属性的应用价值和衔接新内生发展的凭借路径,揭示了结构逻辑与行动逻辑内部要素具有互嵌性特征,进而提出了“外生式引导”“内生式促进”等致力于新内生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关 键 词:村社力量 韧性小农 内生式发展 主体性 组织化中图分类号:F 3 2 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 0 9-2 3 8 2(2 0 2 4)0 4-0 1 0 1-1 3一、问题的提出乡村振兴是一个时代命题,这一命题将持续成为未来数十年的一个重要问题,乡村振兴的状况会极大影响整个国家的发展、社会

3、稳定和现代化进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期间“三农”工作特别是脱贫地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习近平,2 0 2 2)。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必须立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继续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难点与重点,“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扎实推动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程国强,2 0 2 2)。在进入乡村战略转型的新阶段,不仅国家的乡村战略需要应对转

4、型问题,以村社小农为主体的村社力量也面临同样的挑战,即如何从参与脱贫攻坚向参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转型。从现实考量出发,乡村管理者所面临的最直接挑战是,转型阶段如何塑造村社的内生力量;对于村社内部的小农群体而言,他们的现实困境则是,在国家战略转型的阶段中,如何切实激活自身内在动力?从何处切入村社内生力量的激活?在理论层面上,这实际上引出了一个更具深意的理论命题,即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进入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后,脱贫攻坚阶段的“外生式或内生式扶贫机制”如何升级为“新内生式发展机制”?而“新内生式发展机制”的理念意义和实践方略又是什么?“新内生式发展”与“村社力量”的互动关系是什么?与之相匹配的村社力量应

5、该具备什么属性?基于此,通过回应上述现实问题和理论疑点,将有助于推动村社内生性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村改居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研究”(编号:2 3 C S H 0 7 5)。1 0 2 M O DERN E C ON O M I C RESE AR CH二、主体性与组织化:新内生式发展理念下的分析框架构建新内生式发展理念是对内生式发展与外生式发展理念的一种创新突破。在外生式发展模式中,村社居民居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外来资源如资金、技术支持、政策倾向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传递,但是长期的路径依赖致使村社的发展失去独立性,进而导致了乡村经济系统、文化传统、生态体系受

6、到一系列破坏,因而招致各界的非议,这成为内生式发展(e n d o g e n o u sd e v e l o p m e n t)产生的背景。内生式发展理念的主要观点是,通过动员与整合乡村内在因素,推进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环境优化和乡村社会网络完善,村社发展主要依靠村社内驱力和村社农民参与主动性。尽管两者立场不同,但是并非绝对对立,一种“内生与外生”互相促进融合的“新内生式发展”(n e o-e n d o g e n o u sd e v e l o p m e n t)理念成为乡村发展的第三种选择(文军和刘雨航,2 0 2 2)。新内生式发展具有三个理念特征。第一,继承内生式发展一贯秉持

7、的主体性立场,强调村社自身和村社农民在发展中占据中心位置,是地方长期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宣示地方应享有发展模式的决定权、发展进程的控制权、发展利益的共享权(李怀瑞和邓国胜,2 0 2 1)。第二,以村社发展为目标,重视整合内生式与外生式、地方与超地方的资源,致力于建立消解内生与外生对抗的共建共享发展场域(吴越菲,2 0 2 2)。第三,在尊重经济发展对于村社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之外,也增加了从社会维度权衡村社发展的考量,主张为实现人与村社的全面发展,应将“社会资本”积累与“经济资本”构建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张文明和章志敏,2 0 1 8)。本文立足村社内部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研究旨趣,并就新内生

8、式发展机制何以展开进行深入论述。“结构与行动”的二重性是结构化理论的核心,在此基础上本文以“主体性”和“组织化”作为分析架构,延循结构逻辑进路与行动逻辑进路,重新建立起新内生理念的阐述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出村社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内生发展路径。1.概念解释 主体性、组织化与村社韧性力量(1)主体性。对于乡村主体性,学界有不同的解读。一类是关于“村社主体性”。吴重庆和张慧鹏(2 0 1 8)认为,村社主体性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乡村的主体性体现为乡村在城乡关系中成为对等发展单元。朱霞等(2 0 1 5)同样认为,所谓“村社主体性”表现为乡村与城市构成一个连续统,并实现主体有序互动,而非单极主体的

9、支配或依附。毛一敬和刘建平(2 0 2 1)从微观层面概括了村社主体性的三个特征是,农民具有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活动的主体意识、乡村建设预留有村庄社会参与的制度空间、村庄社会是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的合一。温铁军和董筱丹(2 0 1 0)从交易成本和“组织租”的视角提出了“村社理性”的概念,作为村社共同体“内部化处置外部性风险”的经济机制和维系村庄内部社会秩序的价值机制,这一概念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双重视角诠释了村社主体性的核心机理。一类是关于“村民主体性”。王春光(2 0 1 8)认为,村民主体性主要是农民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消费权等;钟曼丽和杨宝强(

10、2 0 2 1)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即包括经济主体性、治理主体性、文化主体性、社会主体性。隋筱童(2 0 1 9)提出村民主体性应契合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方向,因其内涵的重构方略是以村集体为主体构建实践主体、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构建生产主体、以参与市场议价能力为基础构建组织主体。概言之,村民主体性是,农民在乡村治理中拥有的自觉自主意识、权责主体地位、自主选择权利和主动创造能力的有机统一体(董磊明和邹松,2 0 2 0)。而村社主体性是“具有主体性的村庄能够在自我维持内部秩序、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和解决公共问题的基础上,面对国家、市场等外在力量介入时,可以自我选择接受程度,自我生产感情认同、价值体

11、系,产生集体行动,并对村落成员形成舆论道德制约”(梁丽芝和赵智能,2 0 2 2)。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学者们从实体性角度指出村庄主体性涵盖着村民和村级组织两个主体,但是绝不能简单视为两类主体的简单叠加,这也是本文用“韧性村社力量”的用意,以着重强调这种从个体意志上升为集体意志所具有的复杂性。两者之间的转换关系是,村庄主体性是建构出来的,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不是单方面外力催生的,也1 0 3 现代经济探讨-2 0 2 4-0 4-三农问题非国家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而是作为整体的村社对于自身能力认知及能力基础上发展过程中的自我觉醒,村社主体性自身也并非静态固定的,而是变动不居的,通常在后天的实践中

12、所习得。村民主体性是村社主体性的前提与基础,村民主体性之中潜伏着发展到村社主体性的内在逻辑性,村庄主体性建构是以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参与为条件的,尤其是村民中的精英群体释放并扩大主体自身所蕴含的能力,这就意味着村民主体性的发展可以推动村社主体性的形成,但是村民主体性很多时候是片面的、异质的,这是因为“主体有集体和个体两种形式。集体主体性就是公共性,个体主体性不等于自私性个体主体性既可表现自私性,也可表现公共性需尊重个体价值,把个体价值与集体价值、个体主体性与集体主体性结合起来”(侯健,2 0 2 1),只有上升为村社主体并与后者融合为一体,才能使自己获得丰富与完善。换言之,只有当村民主体意识到自

13、身的集体责任与义务,并通过沟通、协商、合作等互动行为,才能将村民主体性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村社总体,形成村社主体性。因此,两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村民主体性实现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通常是,自治的悬浮、权责主体地位客体化、自主选择权利缺乏支撑、主动创造能力弱等,而解决之道聚焦的是“个体层面”的赋权增能;而村社主体性立场是“村社本位”和整体主义的,关注的是“需求何以民主表达”与“资源何以自主分配”的问题,体现出的强烈价值旨归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要准确理解主体性。乡村发展应向内构建秩序,以挖掘村庄主体性为核心,以增进人民福利为依归”(洪大用和邵占鹏,2 0 1 6),尤其是

14、,强调村庄作为行动主体,具有整体上的自主性倾向,其行动方向不被各类型的“精英”所垄断,因此关注的是集体行动、集体意志、集体利益、集体规范等何以形成的问题,着眼于村社的整体利益、可持续发展、普惠性制度何以实现的问题。从现实情境出发,一方面,村民主体性与村社主体性是高度关联的,另一方面,当前乡村主体性缺失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农民自主意识受到基层群众性自治悬浮的抑制、农民主体地位遭遇客体化、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利缺乏支撑与自主创造能力薄弱(梁丽芝和赵智能,2 0 2 2),以及村级组织自治功能退化、村集体经济发展停滞等,以上情况均指向一个共性问题,即村社内生式发展生成困难。因此,村民主体性困境突围关键在于

15、“赋权赋能”,其主体性构建必须建立在“权”“能”协同一致的基础上,培育和激发农民的自觉发展能力、自主建设创造能力、自发选择能力需要依仗权力的赋予,而村社主体性困境破解在于实现“协同参与、权责一体、利益一致”,同样需要在农村内外部要素互动中强化乡村多维发展能力构建,以实现整体层面的规则内生与价值重塑。在村社力量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务必始终紧扣“乡村主体性”这一关键议题,将振兴任务分解到主体自觉培育的逻辑递进中,将主体自觉嵌入行动框架中,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掷地有声。(2)组织化。乡村主体性与乡村组织化是紧密相关的,村社主体性、村民主体性的地位必须依凭组织化的形式才得以有效体现,进言之,组

16、织化是彰显乡村主体性、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发展能力的基本路径。所谓乡村组织化,是通过连贯的组织过程和组织策略,促使农村社会能够识别公共问题和达成公共利益,不仅涉及一系列微观组织策略,也关系到社区内外的社会网络、问题识别、社会动员、利益构建和组织建设等中观内容,在宏观层面体现为组织化相关的结构设定与制度安排(吴越菲,2 0 2 2)。组织化亦存在不同形式的分类,一是功能分类:徐旭初(2 0 1 9)指出乡村的经济组织化、社会组织化、政治组织化是农村主要的组织化类型。二是结构分类:基于组织结构的视角,可分为嵌入型组织与内生型组织两个类型,前者是村社外来力量介入并能够参与和融入村社内部的组织形

17、式,后者是村社内部自发形成的组织形式(李怀瑞和邓国胜,2 0 2 1)。然而,组织化不足的问题是普遍弥散在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农村组织化能力的溃败引起了乡村治理内卷化、农村公共品供给能力弱化、社区自治的虚置化等问题(钟丽娜,2 0 2 1)。最为典型的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存在对外经营能力弱、对内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难以构成对农民的吸引力。当然,农村组织化困境也有其客观原因,例如土地状态细碎化和农 1 0 4 M O DERN E C ON O M I C RESE AR CH业生产分散化、农村空心化和农民原子化、农村经济地位和文化话语权式微等。因而,必须提高乡村组织化水平以改变现状,这也成

18、为乡村振兴下一阶段关键课题,因为只有将分散的个体“再组织化”,才能彰显主体地位和发挥主体作用,增进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以最终促进村社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分析,可将组织化形态划分为外生组织化和内生组织化两个类型。自从税费改革以来,国家由“汲取型”不断向“给予型”转向,开始逐渐加大对于乡村发展的资源投入,大量政策资源、财政资源、智力资源等以项目制的形式被打包输入乡村,但是因与地方实践的脱节,外生资源大量注入反而会造成低效困境,致使乡村走向“福利主义”依赖陷阱,不利于村社内生力量发展,因此如何实现“外生推动下的内生发展”成为当务之急,而这与“新内生式发展”理念是高度一致的。在组织化的理论架构

19、下,村社力量参与的组织化属于内生组织化,村社小农作为村社力量的主体,村社小农的深度参与对乡村组织化就显得尤为关键。(3)村社韧性力量。全文对村社力量进行了属性界定,实际上回答了新内生式发展何以可能的基础问题,又回答了村社韧性力量在新内生式发展的路径指引下何以作为的关键问题。一方面,在“结构与行动”互动的语境中,新内生式发展范式本身也在形塑村社力量,尤其是提出了与之匹配的属性要求,文军和刘雨航(2 0 2 2)指出,“新内生发展实践将地方主体性的培育视作目标,又基于地方主体性而展开”,而其中一个关键属性即“韧性”。文军和刘雨航(2 0 2 2)进一步指出,治理格局与乡村社会网络具备“韧性”,符合

20、乡村振兴时期新内生发展范式的结构设想,颜文涛和卢江林(2 0 1 7)也在考察一种乡村内生式发展实践后指出,村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应注重草根化的、微小渐进式的乡村韧性培育,从而不断地推动乡村社区从外延的转变到内生的进化”。另一方面,村社力量的主要构成是村社小农。村社小农被认为具有韧性。这为乡村内生力量能够实现新内生式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从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来看,“韧性”被认为是中国小农的典型特性之一,这种“脆而不折、弱而不怠”的“韧性”根源于长期以来中国小农的自主责任机制,在这个基础上,陈军亚(2 0 1 9)提出了中国特色的“韧性小农”概念,并概括其具有的适应性、稳定性、灵活性、吸纳性、救

21、助性本质特征,指出了小农韧性是村社韧性、国家韧性的重要来源之一。本文认为韧性小农作为村社个体的特征,需要经过组织化的策略上升为村社的韧性力量,发挥其韧性特质的内在效应,支持乡村的新内生式发展,新内生式发展理念也为村社韧性力量何以作为提供了路径指引。2.结构化理论视角下的分析框架阐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试图去整合社会理论中关于“社会结构制约性与个人行为自主性”之间的“二元对立”困境,他认为,“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动,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动的生产与再生产”(安东尼吉登斯,1 9 9 8)。董才生(2 0 0 8)进一步指出,所谓“结构二重性

22、”是指“结构”同时具有使动性和制约性这两种属性。结构化理论为分析个体的社会行动及其能动属性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首先,本文认为乡村主体性与组织化的关系“结构二重性”具有一种结构化的循环特征。当乡村主体性体现为一种社会结构的形式,则乡村组织化则成为一种能动性的社会实践。乡村主体性的形塑过程直接影响着乡村组织化实践。乡村个体或集体所具有的主体性地位和主体性意识影响到乡村组织化的形态和水平,缺乏主体性的乡村是难以开展组织化的实践的。而乡村组织化实践行动会通过主体权利保护、主体意识形塑、主体行动开展,实现乡村主体性的生产与再生产,对以乡村主体性为特征的乡村社会结构起到强化作用。其次

23、是对主体性与组织化概念进行类型学界定。乡村主体性是新内生发展理论中的核心范畴,根据学界研究可分为村民主体性与村社主体性两个类型。一是村民主体性分析类型强调了乡村建设中的个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行动构想是通过为个体增能赋权逐步提升参与意愿和能力,并最终通过个体的聚合效应推动村庄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升。二是村社主体性分析论述落脚点是相对于外生力量、城市主体而1 0 5 现代经济探讨-2 0 2 4-0 4-三农问题言,以地域范围、行政区域为界构成了一个村社的发展主体,行动构想要求乡村建设是以村庄整体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作为出发点。由于主体性地位是社会结构特征的一个核心范畴,在村社内部力量投身乡村振兴的

24、过程中,对于村民主体性和村社主体性这两个维度的选择取向,本文将其归入结构化理论中的结构逻辑进路。根据前文分析,乡村组织化可以分为“嵌入式”与“内生式”,而本文重点关注的作为发展主体的乡村主体性(村社与村民),其在形式上属于内生性力量推动的“内生式”组织化。鉴于新内生发展理论主张,经济资本增加和社会资本增益是人和社区全面发展内涵的一体两面,因此在内生式组织化的概念下,本文就村社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行动逻辑界定是,社区秩序型组织化和市场发展型组织化两种维度,前者关注的是在社会资本维度推进乡村组织化,后者立足于在经济资本维度推进乡村组织化,二个维度分别呼应了新内生式发展理论对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关切。

25、因此,在结构逻辑和行动逻辑阐释的基础上,本文将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内生式路径总结为四个“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分析框架(见图1),其中每一个发展类型又对应了一种具体的建设路径,结合四个乡村案例的比较,进一步阐释村社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内生式路径内在机理。图1 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模式及路径分析框架三、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案例类型比较本研究以四组案例为观察对象,考察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过程及内在机理,这四个差异化案例构建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理想类型(i d e a lt y p e)是马克斯韦伯在研究新教伦理时采用的一种概念分析工具,“它不是假设,但它为架

26、设的构造提供指导;它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但它旨在为这种描述提供明确的表达手段”(马克斯韦伯,1 9 9 9),借助理想类型的建构,以审视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差异,并基于差异作出因果性分析,这有助于达到认识社会现象真相的目标。四类案例选择是基于笔者对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调研反思和相关文献总结。此外,本文将“村社韧性力量”视为对以村社韧性小农为主的村庄整体性内生力量的简化,具有能动性、价值观、利益倾向一致的特征,为了更好抽象出“理想类型”,暂时性忽略了实践过程中更为复杂的内在机理,并重点选取了村社力量改造乡村中最具典型性的事件和历程作为分析对比的对象。1.箭塔村箭塔村属于“村民主体性+市场发展型组

27、织化”的新内生式发展类型,具有“资源整合-市场赋能”的路径特征。作为成都平原西南的边陲小城,箭塔村属于典型的丘陵地区农业村,全村总人口接近1 7 0 0人,其中农村人口占比达6 4%,属于相对贫困村。2 0 1 6年,在时任村第一书记的带领和村社精英支持下,借助精准扶贫的政策契机,通过地方资源整合经营、发展特色文创旅游项目、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箭塔村不仅实现迅速脱贫而后又能在城乡旅游融合中树立地方特色品牌,人均收入从2 0 1 5年的8 0 0 0元到2 0 2 2年的2.7 1万元,实现翻倍增长,所形成的“箭塔经验”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报道,2 0 2 1年被列 1 0 6 M O

28、DERN E C ON O M I C RESE AR CH入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箭塔村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通过拓展村民产业业态选择的思路、更新产业发展转型的观念、积累地方品牌经营经验,以提升相关村民的自主参与意识、权责主体地位、自主选择权利、市场参与能力和经营能力,促进了部分村民经济增收和治理增效,体现出市场发展导向型组织化的行动逻辑,具有“资源整合-市场赋能”的路径特征。箭塔村第一个市场化的项目是“年猪祭”。因为箭塔村依然保留宰杀年猪、吃杀猪菜的传统习俗,同时村内宗族祠堂文化浓郁,赋予了杀年猪以祭祀祖先、祈福保佑的仪式意蕴,稳定的文化传统赋予了强仪式感和高活动组织度。又恰逢村里小农的

29、生态养殖猪遭遇销售困境。为解燃眉之急,驻村书记和积极村民协商后,决定举办“箭塔村年猪祭活动”,通过将地方仪式活动的民俗化、公共化、景观化,成功地吸引城市群体关注和促进生态猪肉销售。令人意外的是,活动受到大量媒体广泛传播,产生了价值放大与关注聚焦的效应,将“年猪仪式”上升为箭塔村的地方性品牌。年猪祭活动的大受欢迎和市场表现,有效提振箭塔村普通村民的身份信心、文化信心和市场信心,村社筹备第二届年猪祭的积极性高涨,并成功邀请了地方戏传承人和蒲席编织工艺传承人的加入,随着箭塔村“年猪祭”的持续举办项目内容和形式进一步丰富,不仅有节庆活动与日常活动,并拓展出自然教育、会议团建等新业务。箭塔村逐渐上升为城

30、乡互动的交流平台,吸引了本地人才回流和外来人才加入,媒体关注和企业投资合作也纷至沓来,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吸纳。在村社力量的主导下,在“年猪祭”民俗品牌统合之下完成乡村资源的内部整合,并进而以“年猪祭”为契机深化乡村文创旅游产业建设。“市场赋能”贯穿于箭塔村表现为,第一阶段是通过文化资源与物质资源整合的市场化,给予村民以“心理赋能”,借由村社精英主导下的经营活动,唤醒一众村民对于本地文化的关注、民俗价值的自我审视、身份的自觉思考;第二阶段是符号资源和社会资源整合的市场化,所给予村民的“行动赋能”,把年猪祭为核心的地方民俗文化上升为具有市场价值的民俗符号,并在此“符号价值”的感召下,村民展开一系列的

31、积极行动,包括吸纳更多村民的加入、主动发掘地方资源、共同维护地方特色文化、市场化思维主导下进行日常生产。案例中,政府组织、市场资源、社会主体在不同程度上实现对于村民的赋能,促进“村民骨干”“村社行业组织”发挥着整合资源的中心节点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精英也自发结成村社组织形式,发挥其主体承载、资源对接、能力培育等内部优势,以期待在未来扩大对于村社整体的积极增益。2.袁家村袁家村属于“村社主体性+市场发展型组织化”的新内生式发展类型,具有“产业升级-组织重构”的路径特征。袁家村地处关中平原腹地,自然条件的先天劣势成为限制发展的瓶颈,致使其长期处于深度贫困状态。2 0世纪8 0年代,村支书带领村民

32、发展乡村化工产业,一度扭转袁家村贫弱的局面,但随着国家9 0年代后期调整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村办企业相继破产,2 0 0 0年以后袁家村已“空心化”。2 0 0 7年,老支书的儿子带领一批村民调整发展思路投身乡村振兴,以村庄为载体、以村民为主体,打造以关中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村景一体式旅游景区,成为国内乡村旅游发展借鉴的典范,完成了袁家村从弱到富再到强的华丽转身。截至2 0 2 2年,袁家村吸纳就业3 0 0 0多人,带动周边万余农民增收,实现年游客接待量超6 0 0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超过1 0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1 5万元以上,先后获得“国家4 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国家

33、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殊荣。“袁家村”已经成为能够与城市主体进行有序互动的主体,纵观其丰富的成功经验,不仅得益于乡村精英的个人优秀品质、村社小农对于故土的一份坚守,更有整体推进地方产业化发展的集体共识和集体行动,以及顺应产业化发展的村社组织建设。因此,本文将袁家村乡村振兴路径称为“产业升级-组织重构”,该路径分别对应了行动逻辑中的市场发展导向型组织化手段和结构逻辑中的村社主体性定位。“产业升级”是行动逻辑中的市场发展导向型的组织化方法,重在通过市场逻辑活化地方的经济资本。袁家村第一个项目是村支书借助村社社会的熟人关系推动的,通过组织村社集体进行废旧厂房翻1 0 7 现代经济探讨-2 0 2 4-

34、0 4-三农问题新,在村社集体荣誉和村社人情关系感召下,成功招揽乡村一众美食“手艺人”加入,推出了游玩项目“康庄老街”,但是这充其量只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家乐。为了打破同质化竞争的困境,村社生发出一系列的集体行动,通过学习外地美食民俗村经验,同时凭借多年积累的村社社会信任,在村社各项资源的加持下反复研讨产业升级的方案,最终探索出一套低成本经营模式,更明确提出了在常规乡村旅游产业基础上,提炼出“食品安全”这一地方产业的核心竞争诉求。“组织重构”体现了结构逻辑中村社主体性定位,在村社力量的主导下将村社整体作为组织重构的对象,推动村庄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治理有效。随着产业进一步扩张,村

35、社内部的搭便车问题与内部同质化恶性竞争问题突出,导致了产品业态窄化、商户之间矛盾激增、旅游体验感下降,危及长期积累的“食品安全”口碑。为此,村社力量通过创新多元合作共治机制,充分发挥自组织治理和中国特色治理的双重优势,有效解决了以上矛盾,为产业的升级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具体是,一方面,发挥和引导商户内部自组织的调节功能,创设了分级制裁制度、合作社入股资格评级选拔制度,同时发展出一套能够容纳多元主体的“嵌套式组织模式”,即村委会首先作为领导产业发展的最高组织,在其之下向外拓展分别管理着旅游公司、街道街长、八大合作社社长、五大协会会长等组织负责人,从管辖范围和管辖精度两个方面将绝大多数商户纳入组

36、织体系中。另一方面,优化组织结构与整合组织架构,将中国特色基层组织尤其是党组织纳入产业管理全过程中:一是确保村党支部的集中领导,让解决产业中的问题具备了领导主体;二是发挥党组织和村社村民的监督权力,随着袁家村发展的向好,越来越多的村民身份发生重叠,不仅是村民,也是商户,更是股东,认识和感受到村社已成为一个多重属性叠加的“共同体”(利益、生活、生产、情感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关心村庄发展已具有了身份、情理、利益的正当性。案例中,村民和村级组织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做到了“权责一体性”,不仅为村民各主体参与集体建设预留了制度空间和行动余地,同时鼓励村民发挥主体性和创造性,通过组织化参与增强自我服务能

37、力,在履行共同义务、兑现普惠权利、分享集体收益过程中,实现村庄主体性在建设主体层面和受益主体层面的统一。3.溪头村溪头村属于“村民主体性+社区秩序型组织化”的新内生式发展类型,具有“深度参与-组织内生”的路径特征。作为浙江的山区村落,溪头村的村社力量通过发动和依靠村民内生动力齐心共建美丽乡村,具有通过社会网络的重构来增强村民的社会主体性与文化主体性的过程特征。一个地区的风貌优化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村社的外部表征与内在机理存在强关联性。溪头村的自我优化早在2 0 0 9年就已展开,纵观其一系列实践形式,其本质核心诉求在于对“人”意义的高度重视,其是通过彰显和培育村民主体性,促进社会关系网络的完

38、善、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实现从主体层面根本改变社区的愿景。因此,本文认为这一建设路径体现出“以村民为主体性-社区秩序导向组织化”的类型,并具有“深度参与-组织内生”的路径特征。村两委较早认识到村社环境与内生式发展存在关联性,抓住了旧村改造、省级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一系列工程项目实践契机,并在过程中将乡村环境更新与村民身份认同、文化记忆、情感效能深度结合起来,发动村社居民共同完成了古建筑修复、文化遗产空间修缮、农民公园建设、活水进村等环境改善项目,成功营造出青瓷文化体验为亮点的生态旅游圈。2 0 1 3年、2 0 1 4年、2 0 1 5年连续荣获省级美丽乡村、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级美丽宜

39、居示范村试点等荣誉,此后又陆续荣获中国生态文明村庄等2 2个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溪头村的美化建设行动集“空间营造”“环境保护”为一体,强调发动村民参与项目和关注进展,实现社会资本积累与社区自组织生成的有效互动。八棵树公园是溪头村第一个“空间营造”项目,也是最具开创意义的项目。原定设计是现代风格的常规水泥平台,在受到设计师关于日本社区营造介绍的影响下,村支书决定效仿其“参与式”的行动思路,打造属于溪头村自己的农民公园。“参与式”行动思路的第一个步骤是“参与式讨论”。随着农民公园项目的主导权逐渐下沉到广大村民中,围绕建设方案的讨论开始热 1 0 8 M O DERN E C ON O M I C R

40、ESE AR CH烈起来,为实现村民所需、所想、所求的结合,村社邀请专家成立工作室,组织召开农民公园建设讨论会,在二十多次的建设方案协商中,参与的群众越来越多、想法也越来越丰富、诉求也越来越集中,村民们的行动意愿也越来越强烈。以参与讨论为契机,激发了村民建设乡村的热情,在村民的建议下公园的规模与内容得到扩充,一些村民主动拆除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棚寮,一些关于公园建设占用公共用地的声音也消失了,和谐的村务氛围开始出现。其第二步骤是“参与式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全村老少男女自发投工投劳、分工合作,老弱群体清理场地,妇女们收集河边石头进行公园道路铺设,懂技术的村民各自发挥专业技能,还有的村民将自己院

41、落的树木移种至公园等,最终共同深度参与的农民公园建设圆满完工,并成为溪头村第一个“参与式建设”样板模式。在其影响下,村社力量还带领村民完成了村里的大会堂修缮、宝溪景观提升、村中心活水公园、整体的环境改善等公共项目,另有部分村民为配合整体景观改造庭院的私人项目。通过各种形式的深度“参与”,极大促进了村民的行动成就感、身份归属感和建设自信心,成功让村民认识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对社区事务的积极参与,因此促成自发组织重编和通过了溪头村村民道德公约、与沿溪村庄制订河道管理联合公约、由村党员和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发起“无违建村”环保行动、村支书带头组织治水和护溪工作,实现了村民的社区参与

42、意识培育与能力保障的“组织化”发展趋势。案例中,村民的主体性激发体现为,新发展理念弥合了各自为政的利益鸿沟、新发展主张促进村民投身乡村建设的效能再生、新发展举措推动了村社内部的信任重塑,在这个过程中关键人物通过领导示范、常态化学习、制度化建设,释放并扩大了主体自身所蕴含的能力,吸引村民参与乡村建设与治理、唤起农民对乡土认同感,期待构建起能够面向长远规划和发展愿景的共同体。4.明月村明月村的乡村建设,通过社会资本的积累激活了农民建设主体意识、预留了乡村建设参与的制度空间、实现了村社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的合一,属于“村社主体性+社区秩序型组织化”的新内生式发展类型,具有“规划统筹-社区营造”的路径特

43、征。明月村长期属于农业收入为主的经济薄弱村和成都市级贫困村,2 0 0 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 0 0 0元,在城市化进程中衰退加剧又成为空心村。为带动地方经济,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文化景观,在各级政府积极作为和村社力量积极配合下,探索出一条“乡创+文创”的乡村建设道路,发展出“政府搭台、文创撬动、产业支撑、公益主动”的振兴模式。2 0 2 1年,明月村游客接待量破2 0万,旅游总营收破1亿,村落先后获得2 0 1 8中国最美乡村、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2 0 1 9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2 0 2 1年四川省首批省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等称号。明月村“规划统筹-社区营造”的新内生式发展路

44、径,首先是自上而下的统筹规划的路径。鉴于明月村贫困村、空心村的薄弱基础,村社力量在建设初期将重心放在村庄为主体的统筹规划上。第一,村庄发展定位的战略规划。明月村较早完成了乡村发展规划,这背后反映出村社力量对于乡村本体意义的深刻认知和情感寄托。明月村的兴起具有偶然性,在2 0 1 2年民间陶艺师向蒲江县政府提交了一份邛窑修复报告,而明月村却从这份关于修复四川为数不多“活着的邛窑”的报告中发现了机遇,成为整个规划的起点。明月村的兴起也具有必然性,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乡土情结感召下,村社精英捕捉到明月村中“人-村落-环境”作为和谐有机体的价值潜力,川西农舍为代表的人文景观、竹海与松林等乡野景观、

45、传统的乡村劳作模式的符号景观,这种“氛围”所具有丰富价值潜力成为村社“西部文创中心田园样板”规划的基石。可以进一步分析的是,村社精英规划体现出作为村社主体的一种文化自觉,是超越经济指标等外在桎梏直抵内容的一次精神突围。相对于“城市主体”,村社力量通过严格整体规划乡村景观风貌和空间格局,严格把控引进项目的文化理念,在坚持文化传承和景观维系的基础上,保持村社主体意味上的乡土性、原真性、乡村性。第二,与统筹规划的路径相配套的是开展空间实践与建设行动。地方政府、村社力量作为地方空间生产权利主体,通过生态农业、陶艺文创、民宿服务等项目产业对明月村空间进行构想与实践,从规划战略、制度保障、财政支持、人1

46、0 9 现代经济探讨-2 0 2 4-0 4-三农问题才培育方面引导着明月村乡土景观空间的生产与组织重构。例如,在制度保障方面,在“乡创+文创”的业态模式下,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用地规划和闲置宅基地流转政策吸引外来项目入驻,引导成立乡村合作社,鼓励本土居民在地创业就业。其次是自下而上的社区营造路径。社区营造是指以地域社会既有的资源赋存为基础,在多样化参与主体协作下,组织居民对自身居住环境进行渐进改善,以提高社区活力与魅力为目标,以实现生活品质向上的一系列持续活动(胡澎,2 0 1 3)。之所以将社区营造路径归于“基于村社主体性”是因为,社区营造本质上是在重建村社的社群性,体现在村规

47、民约与村庄共识的制度化,以及利益制衡与村民规制的可操作化,更加强调更广泛和抽象意味上“村民”的集体参与,也代表着村民与村社互嵌的整体结构和共同的利益,例如,明月村通过政府搭台、文创撬动、产业支撑和公益助推四个维度推进社区营造,实现了村社精英与社会力量、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新村民与老村民等互为新的利益相关者,社区营造是逐步推进村社整体意义上实现要素联结、合作共享、共治共建的有效路径。四、村社韧性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机理诠释1.理想类型之间的互嵌性分析通过对理想类型的呈现与对比,本文认为乡村主体性和组织化所呈现的“结构-行动”二重性特征亦存在复杂的互动机理,即两种逻辑维度内部具有显著的互嵌性。在结构

48、逻辑中,村民主体性与村社主体性的互嵌性体现为,彰显与发挥村民的主体性最终会促进村社主体性的重视和加强,村民个体与村社整体在主体性呈现和发展活力之间是正相关的;同样,强调和凸显村社主体性也会将发展活力传递和呈现在村民主体性之上,村民个体利益实现的一般前提是村社整体发展获益。例如,溪头村村民主体性通过深度参与村务得到体现,进而推动了村民间的互信互惠,加强了社会网络有效联结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为村民成立自组织创造社会基础;村民自组织的建立使得集体意志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进一步发挥集体在处理村务上的优势,有效推动了村社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在行动逻辑中,社区秩序型组织化与市场发展型组织化,分别对应着在社区行

49、动中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本的组织生成路径,而这两种资本形式同样具有相互嵌入性,即社会资本通过丰富社会网络联结的密度和频次,有效改善社区内的发展活力,增强社区韧性和强度,赋予了社区在经济议题上的行动力和凝聚力,能够有效促进经济资本的积累;经济资本与社会资本的互嵌性还体现在影响社区发展的功能上,一个社会或社区的经济事务是深嵌于其依存的外部社会环境中的,而作为外部社会环境也会随着经济状况而发生改变,即经济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社会关系也会作用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必然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和限制。在箭塔村中两种资本的互嵌性体现在村社筹办年猪祭的项目过程中,逐步调动了村民的参与,村民逐渐深入参与到项目开发、村务解决

50、、村容修整、村社治理的各项事宜中,激活了村民投身村社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了村民解决村务和村社发展的能力水平,而这又成为发展乡村文创旅游、开展市场经营、实现经济增收的重要基础。行动逻辑与结构逻辑的互嵌性使得理想类型之间的壁垒被消解。换言之,在结构二重性中的互嵌性特征使得村社力量影响下的乡村振兴四种类型维度,具有互相转换、互为阶段的发展动态性和形态流动性。这也就意味着,乡村发展中的主体性与组织力构成了具有动态和开放特征的结构关系,在这种动态的结构关系中,村社力量投身于乡村振兴本身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发展空间,村社力量有能力根据村社资本状态进行发展路径的选择,也有能力根据不断变化的内外状况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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