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国内产品运输管理制度-04-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产品发运前准备充分,确保产品及附件质量及附件无错发、漏发;保证产品装运安全无误,交接手续齐全;保证产品安全完整,按用户要求及时运达交货地点。保证运费结算依据充分,准确无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内产品的运输管理。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三条 项目部发货员负责国内产品的运输管理,包括现场勘察、运输方案制定、运输过程协调等。第四条 生产部装配组负责配合运输单位吊装产品,根据产品类型不同,采取不同方式固定在车版上。第五条 工艺质检部负责产品发运前的质量检查等工作。第三章 前期准备第六条 在产品投标前,项目部发货员负责制定运输方案
2、,提供运费报价。第七条 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项目部负责按照招标管理制度选择具有实力的产品运输单位。第四章 产品发运准备第八条 生产部负责将具备发运条件的产品信息反馈至项目部发货员。第九条 由生产部负责对发运产品进行存栈,填写成品入库单,分别交由综合管理部综合员和项目部发货员进行存档。第十条 项目部发货员根据生产部每月上报的实际存栈单编制产品发运计划,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第十一条 项目部负责人重点对产品发运计划与合同约定、产品生产进度等情况是否相符。第十二条 项目部发货员依据产品发运计划,协调运输单位做发运准备,并通知工艺质检部装配检查员对待发运产品进行外观
3、检验,并拍照片留存。第十三条 在产品发运前,项目部发货员应通知运输单位提前对运输路线进行勘察,做好运输准备工作。第十四条 工艺质检部检查员重点对待发运产品外观、渗漏油、油箱外紧固件、各种标识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第十五条 工艺质检部检查员重点对产品是否已达到发运条件等进行审核。第十六条 待发运产品具备发运条件后,项目部发货员编制产品发货申请审核表,报财务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进行审核批准。第五章 产品装运第十七条 项目部发货员根据成品入库单、附件清单对出库产品进行核对。第十八条 对于用户自提的产品,按如下流程执行:1、项目部发货员审核运输委托函及
4、保险单是否符合要求。2、由项目部发货员依据成品入库单与用户核对发运产品及主部件数量,协助用户办理产品出门证,并由用户在运输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即完成产品交货。第十九条 非用户自提产品,由项目部发货员依据成品入库单与用户核对发运产品及主部件数量。核对无误后,项目部发货员通知生产部、运输单位(包括用户自提委托的运输单位)将产品装车并依据工艺要求固定产品。生产部配合吊车装车。项目部发货员填写发货回执交给运输单位。第二十条 项目部发货员将发货申请审批单及产品信息提供给综合部管理员,经管理员审核后,开具产品购货出门证,报相关部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产品方可出厂。第二十一条 产品装车
5、捆扎完毕后,由项目部发货员联系保险公司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第二十二条 对安装有冲击记录仪的产品,由项目部发货员督促项目部片区负责人协助收回。第二十三条 属于重点项目、重点产品、长途运输及出口产品的运输项目,由生产部派专人负责跟车押运。第六章 收货回执第二十四条 产品运输至交货地点后,运输单位与用户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五条 运输单位监督用户在收货回执签字盖章确认。并于第一时间传真到项目部发货员,原件在一周之内送回或寄回发货员处。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发货员审核收货回执是否已填写完整。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发货员登记收货回执台帐并归档。第七章 运费结算第二十八条 每月月初项目部发货员制定资金申请计划,包含运费入账计划和运费付款计划,报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第二十九条 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对运费进行确认,如出现偏差,由项目部发货员与运输单位协调解决。第三十条 运费确认无误后,由项目部发货员通知运输公司开具运输发票,连同收货回执一并交由财务部审核,进行入账处理。第三十一条 中特财务部对运输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运输单位、运输金额、收货回执、发票是否合格等。第三十二条 审核通过的运费结算由财务部做帐务处理,由项目部发货员办理资金申请单进行付款。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第三十四条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