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 录1.编制依据2.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预测3.合用范围4.分级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6.应急报告7.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8.应急响应的保障9.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与修订10.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1.预案的发布12.附件 为有效实行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合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2023年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23年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告知(中办发202322号)关于改善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行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27日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2333号)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2339号)青岛经济技
3、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预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区已经成为国家石油化工生产、储存基地之一,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20余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0余家,其中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炼油项目、丽东化工、黄岛油库等大型原油、汽油、液化石油气、苯等石化产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沿海港口化工码头,尚有少量电镀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也许导致重特大危化品事故的物质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丙烯、乙烯、乙炔气、氯、氨、苯、甲苯、二甲苯、氰化物等。有也许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是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1989年黄岛油库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
4、失,同时导致较大的社会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因素,一是由于设备、管道及附件老化锈蚀,二是违规违章操作或指挥,三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导致危化品道路及海上运送量的增长,因道路交通及海上交通事故发生危化品事故的几率加大。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或也许导致重、特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以下简称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4 分级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特别重大事故)级事件:a)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重伤、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c) 一次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的事故
5、;d) 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事故。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重大事故)级事件a) 一次死亡1029人,或一次重伤、死亡3049人的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5099人;c)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4.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级事件a) 一次死亡39人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1049人;c)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d) 对社会安全、环境导致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顿50000人以上;e) 发生剧毒品或爆炸品等危险物品被盗事件并引起本区较大范围内恐慌,影响社会稳定。4.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事故)级事件a) 一次死亡12人
6、的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39人;c)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1000万元之间。d) 对社会安全、环境导致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顿1000人以上;e) 发生少量剧毒品或爆炸品等危险物品被盗事件,并有能力控制在一定影响范围内。f) 本区公司现有救援设施无法对事件进行有效控制,也许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故,需要紧急求援。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开发区(黄岛区)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处置专项指挥部” (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下设十个小组,按以下职责实行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1 区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处置专项指挥部5.1.1 组成单位及人员:由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总指挥,管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7、、管委(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局重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管委(区政府)应急办、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农发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负责人任成员。根据事故情况,由管委(区政府)决定区城建局、区质监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黄岛供电部等相关部门、驻区大型石化公司及驻区部队参与。5.1.2 专项指挥部的重要职责:5.1.2.1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结束;5.1.2.2 根据事故预案及现场情况,统一部署、协调、督察有关部门和办事处、单位的事故应急抢救解决工作;5.1.2.3 统一调度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
8、、物资、器材装备;5.1.2.4 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上报、事故应急、求援及善后解决等重大决策;5.1.2.5 必要时,由总指挥指派一位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抢险指挥。5.2 专项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5.2.1 指挥部办公室:5.2.1.1 人员组成:由管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管委(区政府)办公室、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危险化学品有关专家组成根据事故情况,由管委(区政府)决定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与。5.2.1.2重要职责:5.2.1.2.1 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指
9、挥组提出的启动和结束本预案的建议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5.2.1.2.2 迅速下达专项指挥部的相关决策;5.2.1.2.3督察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贯彻专项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情况;5.2.1.2.4 按照专项指挥部的规定,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抢救及善后解决工作中的相关事宜;5.2.1.2.5 负责向市政府上报事故和统一事故的宣传报道;5.2.1.2.6 按照专项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对外求援。在平常工作中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事故发生后移至管委(区政府)办公室,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各有关单位重要负责人、联络人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值班电话档案(见附件1)。5.2.2. 宣传报道组5.2.2.1
10、人员组成:由工委(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安监局、区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5.2.2.2重要职责:在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专项指挥部的规定,组织各新闻媒体实事求是、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导致不良影响。5.2.3 现场抢险指挥组:5.2.3.1人员组成:由总指挥指派的分管领导和区公安局负责人负责,区安监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黄岛供电部、有关通信公司重要负责人、有关专家及事故单位重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事故所在办事处负责人组成。5.2.3.2重要职责:5.2.3.2.1迅速拟定事故涉及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专项指挥部提
11、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5.2.3.2.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参照经审批的事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现场抢险方案;5.2.3.2.3 调集、组织、指挥有关抢险队伍实行排险抢救;5.2.3.2.4指示现场各小组做好现场防火防爆及灭火、防化学伤害、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5.2.3.2.5 根据事故情况,作出疏散周边人员的决定,上报专项指挥部;5.2.3.2.6及时向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贯彻专项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5.2.3.2.7在事故抢救结束,综合分析确认本预案可以结束后,向专项指挥部提出结束本预案的建议;5.2.3.2.8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
12、泄漏危化品的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5.2.4 监测组:5.2.4.1人员组成: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区卫生局、区农发局、事故单位参与。5.2.4.2重要职责:5.2.4.2.1迅速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涉及风向、风力等气象参数),提出检测数据、事故影响范围及影响限度有关数据、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专项指挥部及现场抢险指挥组;5.2.4.2.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坚守岗位,随时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限度,发现超标立即报告现场指挥组; 5.2.4.2.3事故抢救结束后,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现场抢险指挥组及专项指挥部。5.2.5 治安保卫
13、组:5.2.5.1人员组成:由区公安局负责,区交通局、事故所在地办事处参与。5.2.5.2重要职责:5.2.5.2.1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决定,调集车辆,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转移和安顿; 5.2.5.2.2组织治安、交警、本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事故抢救的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5.2.5.2.3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的安全保卫工作。5.2.6 医疗救护组:5.2.6.1人员组成:由区卫生局负责,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与。5.2.6.2重要职责:5.2.6.2.1组织调配医护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对伤亡人员实行有效的抢救治疗;5.2.6.2.2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依据危化品特性,迅速拟定抢救治疗方案;5.2.6.2.3当有大量人员中毒或重危病人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组作出中毒人员的伤害限度的判断,及时采用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解决提供依据。